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講,是利大於弊的。
大眾輿論對司法審判的關注,會使司法案例進入大眾視野,起碼在關注者的心中,對這個案件形成了初步的認識,不管審判的結果與自己的想法是否相符,起碼提升了大眾對法律的關注程度,也普及了有關的法律知識。
在一起司法審判的大眾傳播中,實際上真正出來發聲的人,並不是多數。
王小波先生有一篇雜文《沉默的大多數》,刻畫了華人的群像,而這也恰恰是大多數華人面對社會公眾事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觀望,過好自己的日子,少關注與自己無關的事,是一種普遍的民間生活智慧。
而我們中國的法治現狀是,不知法,不懂法的人太多太多,我想給大家講個我親身經歷過的故事。
某一年我們到外地某個村子裡去抓捕嫌疑人,當地市局配合的同志講,這個地方的人很難抓,他們自己去抓捕,都被當地老百姓圍攻了,後來調集了特警才營救出來。
在一些封建思想濃厚,地方宗族勢力強大的地方,這樣的村落比比皆是,一些地方政府過於軟弱,才培育出了廣東製毒村,青海造槍村,廣西詐騙村等等犯罪嫌疑人聚集的區域,而犯罪從另一方面來講提振了地方經濟,也造成了執政者該打不願打的思路。
就說我們去的這個地方,當地某些村支書公開講:“日本鬼子我們都不怕,還怕你們警察?”
在這些地方,是沒有政府、法治、秩序的觀念的,當地人唯一的判斷標準,就是利益,對我有利的,就是對的,是否對他人社會有害,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
後來我們只能秘密抓捕,凌晨一點多悄悄進村,根本不敢通知轄區公安機關配合,而基層民警也有自己的苦衷,進村抓人,不是七舅姥爺就是發小表親,打斷骨頭連著筋,他要是嚴格執法,以後在村裡就成了外人,會遭到所有人的敵視,裡外不是人。
抓捕開始還比較順利,嫌疑人被我們直接從被窩裡拎了出來,結果嫌疑人的父親拿著柴刀就衝了出來,還好我們人多,當地配合的警力也十分精幹,一個真龍捲過肩摔就給扔在了地上,摔得喊都喊不出來,而嫌疑人的母親抱著我的腿,連哭帶喊,死活不讓帶人走,我給她出示了警官證,當地配合的戰友嚴厲的警告她,再妨礙執法就拘留她,當時她說的話我印象很深刻
:“我一個農村婦女,我不知道啥叫法律,我也不認識誰是警察,反正你們不能抓我兒子,我要找書記!!”
後來村裡的書記也聞訊趕到,大半夜的院子裡黑壓壓的站滿了人,有人手裡拿著鐵鍁棍棒,殺氣騰騰的盯著我們,當地配合的戰友把槍都掏了出來,我們也都拿著警棍和他們對峙說句實話,如果誰當時先動手,免不了一場血戰,被群眾圍攻打死,不是沒有先例。還好這個村書記算是比較明白事理的,當地戰友把派出所的所長也喊了過來,雖然所長有些不滿,但是畢竟是上級機關,也不敢說什麼,只能積極幫助做勸導工作,才最終化解了這場危機。
有些時候,警察與群眾的對立,其實正是法律與無知的對立。
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沒有法律的約束,這個社會上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犯罪者,而要依法治國,讓普通大眾瞭解法律知識,建立法治觀念是最根本的基礎,無政府無法律,在現代社會是行不通的。
雖然司法審判確實可能受到社會輿論的引導,前有廊坊杜書貴案,使全國的警察被繳了槍,近有王文軍、徐純合、成都事件,但是司法制度的完善,本身就不可能一蹴而就,道路是曲折的,而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法律,瞭解法律,尊重法律,使我們相信,前途是光明的。
從我個人的角度來講,是利大於弊的。
大眾輿論對司法審判的關注,會使司法案例進入大眾視野,起碼在關注者的心中,對這個案件形成了初步的認識,不管審判的結果與自己的想法是否相符,起碼提升了大眾對法律的關注程度,也普及了有關的法律知識。
在一起司法審判的大眾傳播中,實際上真正出來發聲的人,並不是多數。
王小波先生有一篇雜文《沉默的大多數》,刻畫了華人的群像,而這也恰恰是大多數華人面對社會公眾事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觀望,過好自己的日子,少關注與自己無關的事,是一種普遍的民間生活智慧。
而我們中國的法治現狀是,不知法,不懂法的人太多太多,我想給大家講個我親身經歷過的故事。
某一年我們到外地某個村子裡去抓捕嫌疑人,當地市局配合的同志講,這個地方的人很難抓,他們自己去抓捕,都被當地老百姓圍攻了,後來調集了特警才營救出來。
在一些封建思想濃厚,地方宗族勢力強大的地方,這樣的村落比比皆是,一些地方政府過於軟弱,才培育出了廣東製毒村,青海造槍村,廣西詐騙村等等犯罪嫌疑人聚集的區域,而犯罪從另一方面來講提振了地方經濟,也造成了執政者該打不願打的思路。
就說我們去的這個地方,當地某些村支書公開講:“日本鬼子我們都不怕,還怕你們警察?”
在這些地方,是沒有政府、法治、秩序的觀念的,當地人唯一的判斷標準,就是利益,對我有利的,就是對的,是否對他人社會有害,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
後來我們只能秘密抓捕,凌晨一點多悄悄進村,根本不敢通知轄區公安機關配合,而基層民警也有自己的苦衷,進村抓人,不是七舅姥爺就是發小表親,打斷骨頭連著筋,他要是嚴格執法,以後在村裡就成了外人,會遭到所有人的敵視,裡外不是人。
抓捕開始還比較順利,嫌疑人被我們直接從被窩裡拎了出來,結果嫌疑人的父親拿著柴刀就衝了出來,還好我們人多,當地配合的警力也十分精幹,一個真龍捲過肩摔就給扔在了地上,摔得喊都喊不出來,而嫌疑人的母親抱著我的腿,連哭帶喊,死活不讓帶人走,我給她出示了警官證,當地配合的戰友嚴厲的警告她,再妨礙執法就拘留她,當時她說的話我印象很深刻
:“我一個農村婦女,我不知道啥叫法律,我也不認識誰是警察,反正你們不能抓我兒子,我要找書記!!”
後來村裡的書記也聞訊趕到,大半夜的院子裡黑壓壓的站滿了人,有人手裡拿著鐵鍁棍棒,殺氣騰騰的盯著我們,當地配合的戰友把槍都掏了出來,我們也都拿著警棍和他們對峙說句實話,如果誰當時先動手,免不了一場血戰,被群眾圍攻打死,不是沒有先例。還好這個村書記算是比較明白事理的,當地戰友把派出所的所長也喊了過來,雖然所長有些不滿,但是畢竟是上級機關,也不敢說什麼,只能積極幫助做勸導工作,才最終化解了這場危機。
有些時候,警察與群眾的對立,其實正是法律與無知的對立。
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沒有法律的約束,這個社會上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犯罪者,而要依法治國,讓普通大眾瞭解法律知識,建立法治觀念是最根本的基礎,無政府無法律,在現代社會是行不通的。
雖然司法審判確實可能受到社會輿論的引導,前有廊坊杜書貴案,使全國的警察被繳了槍,近有王文軍、徐純合、成都事件,但是司法制度的完善,本身就不可能一蹴而就,道路是曲折的,而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法律,瞭解法律,尊重法律,使我們相信,前途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