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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426028711502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絡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則規定,如僱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僱員追償。

    回到你的問題,上面兩個法條已經將僱主和僱員之間的責任分清楚了。直白地說,沒有故意或過失的話,僱員的賠償責任全部轉由僱主承擔,且不得事後追償。

    《道交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再回到你的問題,假定事故的摩托車是非機動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試用的是無過錯責任,直白說,就是有無過錯,你都得賠,但是如果非機動車有過錯,可以減少你賠償的責任,減多少?這是法官裁量的範圍。從你的描述中,很難判斷責任的大小,但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會作出判斷。

    如果摩托車被認定為機動車,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適用的是過錯責任,那麼賠償的數額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認定比例劃分。

    再直白點說,如果僱員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注意是重大,比如吸毒後駕車、醉酒駕車等),那麼全部責任由僱主承擔,僱主承擔多少,得看摩托車的定性(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非機動車的話,摩托車有過錯的話,可以減少僱主的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的蘋果6想換電池,看到有華嚴苛這個品牌的?大家有沒有用過!看評論好像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