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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鬼謠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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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少桀
創業期創業者缺乏經營經驗。本身漏洞比較多。防範能力弱。創業人為什麼會上當?創業的過程中大多是窮人,窮人的思維弱點,最少的付出換最大的回報,索取 僥倖和寄託。就容易起貪念以小博大。可以接受不尊重事實,不合乎邏輯投資回報。
常見有以下幾種:
一、免費供種:
近年來,不斷有“免費供種”的廣告見諸於報端,當你去電去信聯絡後,他們不是要郵寄包裝費,就是要技術合作費或是合同公正費。當你把把錢寄去後,有的要麼寄來一些所謂的種子,有的甚至音訊全無。他們打著“免費供種”的招牌,誤導誘騙購買。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掉下餡餅來。
二、高價回收:
許多人打撲克XXX藥材研究所、XX藥材市場的招牌,銷售種子種苗,一些價格下滑的品種在廣告中肆意吹噓,聲稱是國家規定發展的緊缺藥材,並且廣告故意給人一個模糊不清的概念,說每畝產值多少萬那些不懂藥材行情又致富心切的人為之怦然心動。還有將一些對環境及栽培技術有較嚴格要求的品種,一律說成南北皆宜,易管理。他們打撲克“高價回收”等幌子,騙人上當。
三、來料加工:
一些人以支付高回報的加工費及回收產品為誘餌,以達到收取加工管理費,騙取押金的目的。廣告稱只要交保證金,就可免費領料組裝、回收產品,讓你獲取豐厚的組裝費。當你交付保證金領料組裝完產品送交時,廣告主常以組裝不合格為由拒收,目的是騙你幾千元的保證金。
四、聯營辦廠:
有些”廠家“在報刊刊登所謂免費供料。尋求聯營加工手套或服裝的廣告稱只要購買他們的加工機械,交押金免費領料加工,廠方負責回收,你就可獲得高額的加工費。結果並非如此。當你購買他們的機械,交押金領料加工完產品送交時,廠方也會以不合格拒收,或廠家搬到異地他鄉,不知去向。這些尋求聯營加工的廣告目的是出售他們的劣質機械和騙取押金,使你血本無歸。
五、藏品回收:
有些廣告主大吹收茂古錢幣等物可致富,照他們的資料收茂古錢幣,可收到許多枚價值幾百無至幾萬元的矸錢,再送到古錢幣交易市場出售,就能成為富翁。這是一個鋪滿鮮花的陷阱。廣告主打著“長期收購古錢、像章紙幣、硬幣等”幌子,只不過是吸引你花高價去購買他的有關資料。
六、特種養植:
許多不法廣告商利用農民資訊不靈和致富心切等心理,以籤合同、法律公證、保證回收為幌子,將一些當前尚未形成市場的動物品種四處傾銷。然後利用特種動物長大到繁殖的時間差、價格差,短時間內加大放種量,壓縮回收數目,見時機成熟便攜款潛逃,使合同變為廢紙。更甚者在售種時極不負責任,例如,把牛蛙當美蛙出售,或者把商品蛙當成種蛙出售等等。
七、轉讓“專利”:
有引起單位或個人為了騙取所謂的技術轉讓費,專門提供一些不成熟、虛假、無實用價值的技術,並稱已獲專利,專利號為XX。本地一農向單位接產洗衣粉,可生產的產品始終無法達到廣告宣樂的標準。難怪一些權威人士樂,按某引起技術資料生產出來的產品絕大數為偽劣產品。如按提供的專利事情到專利局查詢,就會發現純屬烏有。
八、誇大事實:
有的廣告為了盈利,誇大事實,光說優點,不提缺點,還時常打著“高科技”、“進口”、“最新品種”、等幌子迷惑人,大講其效益。利用農民求新異求高產的心理,出售一引些未經審(認)的農作物品種。其所謂的“超高產”“新特優”都是售種者自定的“名牌”。
九、持羊頭賣狗肉:
現在,見講報刊的各種售種廣告可謂是五花八門、錢目混珠,坑人錢財、掛羊頭賣狗肉者也比比皆是,一些本來很平常或已被淘汰的種子到了那些所謂的“良種公司”、“研究所”手中便被吹成是最新最好的良種,往往張冠李戴,用普通的品種冒充新育成的珍品,實在是令引種者器笑不得。例如目前炒得較火的“人參果”,其實這種所謂的珍品只不過是90年代初期臭名遠揚的香豔梨。
十、致富機械:
近兩年來,許多形形色色的致富機械和專案在許多媒體的廣告上頻頻出現,這些供應單位全都承擔著生產工藝、配方技術轉讓,人員操作培訓的重任。有的還提供市場營銷方案、設立分廠使用商標的手續……真可謂服務到家。不可否認,有些是正規廠家推銷,然而魚目混珠、大吹其效能者也不乏其人,這要求我們要睜大眼睛,從實際出發,慎重考察、切不可盲目從之。
我們如何避免呢?
我們要查對工商證資訊。經營範圍。是否有持續性收益。是否符合常理?
回覆列表
1、宣傳誇大投資回報。不少所謂的連鎖特許方透過展會、廣告等大肆宣傳,加盟該專案只需3個月最多半年就能收回幾萬甚至幾十萬的投資,總部將全面負責培訓、廣告投入和前期數月的經營.被特許人加盟後卻發現,投資成本遠不止原先所說的金額,做了兩三年後仍未收回成本。
2、假特許真賣裝置。很多專案說是特許加盟,實際上卻是在賣機器裝置.特許人打出免加盟費的幌子,行賣機加盟之實,完成"圈錢"後便逃之夭夭.這種情況通常集中在彩擴、洗衣、咖啡等本來是透過代理銷售裝置的行業,如果創業者在考察某個加盟專案時,發現同樣的機器在市場上可以用更低的價格買到,且購買機器的費用佔了加盟連鎖金額的大頭甚至是全部的話,你就要提高警惕了。
3、"樣板店"原來是加盟託。少數不法特許人透過前期對幾個加盟店和樣板店的包裝、造勢進行內外勾結,讓考察者看到火爆的生意,其實這些全都是加盟託,等客戶加盟了,特許方就只顧收取加盟費、管理費,別的事情就什麼也不管了。
4、合同玩你沒商量。一些特許人加盟授權時承諾,今後全部收購加盟方的產品,卻在合同上註明要達到他們的產品標準.當加盟方生產出產品後,授權方往往以產品不符合要求為由拒收,加盟者只能吃啞巴虧;也有的特許方用沒有資格的主體來簽訂合同,如以辦事處和加盟者簽訂協議,這樣出問題時加盟者經常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