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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風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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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哥觀察
回想那些年,我為愛過的他做過太多太多,去扒這些回憶,雖然很痛很苦,不過為了別人不在走我的錯路,我還是決定說出我的經歷。
曾經,我也算是一枝花,學習說不上多好,也不算最差。
可正值學習的大好時代,我卻在思想上發生了偏離,特別期待有一個人保護我,最好溫柔似鹿晗,體貼如那些南韓男星一般。
那時候,班上也有很多男孩追我,但我總覺他們太幼稚,還膽小,一點也看不上他們。
也不知怎麼回事,學校附近有一些少年,我卻特別欣賞他們,認為他們膽子大,帥氣瀟灑。
在這些少年中,有一個男孩叫阿坤,留著一頭酷酷的長髮,半遮著一隻眼睛,憂鬱裡透著一股瀟灑。
在老師們眼裡,他們是社會的渣子,在爸媽的眼裡,他們是沒有前途的少年,而我不知怎麼回事,卻有些欣賞他們,認為他們自由自在,瀟灑而有風度。
一次在學校的意外,讓我與他們有了交集,並因此毀了我的一生。
有一天下午放學,我被校外一流氓突然攔住了,一上來就對我毛手毛腳的亂抓,我心裡狂跳又害怕。
當時有我很多同班同學,有的還給我寫過情書字條,可他們特別膽小害怕,有幾個眼鏡同學,還灰溜溜的走開了。
我急得掉眼淚,那個畜生卻更加興奮,說要帶我玩玩,讓我感受從未有的快樂。
正在我不知怎麼辦時,幾輛摩托車轟鳴著衝了過來,阿坤帶著他的兄弟,二話不說將那人打走了。
從此這以後,我對他們好感劇增,還交上了朋友,阿坤帶著我騎摩托車飆車,唱歌,幾個朋友一起時常出去遊玩。
那時,我矇蔽了雙眼,在他們身上只看到了優點,膽大,有俠義感,髮飾都很酷流行,完全沒有同學那種呆板之氣。
我和阿坤不久就戀愛了,我一生最美好的東西都給了他,由於心思不在學習上,不久我就輟學了。
爸媽很反對,認為阿坤就是一個遊手好閒的青年,我太單純了。
我不那麼認為,我認為愛可以改變一切,我堅持和阿坤在一起。
但不久我就發現了問題,離開學校後,我得自己養活自己了。
沒有一定收入,吃飯就成問題,阿坤早早離開了學校混社會,他特別崇拜什麼山雞和陳浩南,本質上就是既不想辛苦付出,又想獲得收入,說白了就是想不勞而獲。
一時間沒法改變他,我只得先找了一份工作來養活我們兩個人,有時還要養活接濟他那一幫所謂的哥們兒。
為了幫助和改變他,我幫他找工作,哄著他,他有些不情願的去上班了。
可還沒幾天,他就辭職了,我以為是別人排擠他,後來才知道他打人了。
沒法,我又託人給他找了工作。此後,他也一直沒好好工作,基本都幹不了多久,理由也是五花八門:那人太兇了,老闆血腥壓榨了,管理員沒能力瞎指揮,他實在受不了了等等。
自己選擇的路,我也只有打落牙吞進肚裡,我相信改變他可能需要時間,為了有個好生活,我有兼職到了酒吧上吧。
持續了一年,阿坤依然沒改變,還越來越厭煩我的嘮叨,爸媽勸我離開她,不久我懷孕了。
為了孩子,我辭了酒吧工作,要求阿坤必須去上班,阿坤在我逼迫下,勉強答應了。
可有一天他回家倒頭就睡,我一問之下,他又沒幹了,我和他大吵了一盹。
他又用甜言蜜語哄我,也怪我不爭氣,就喜歡他那壞壞的感覺,那晚行房後,我流產了。
我傻傻的以為,孩子可能會拴住阿坤的心,又為他懷上了。
但阿坤知道後,勸我說,以他的個性要麼幹大事,要麼一事無成,給別人幹他不開心,還不如我們掙錢自己幹。
為了籌錢做生意,我為他打掉了孩子,我又做了兩份工作,阿坤依然不上班,他的理由是要學習經營之道。
可令我生氣的是,每次那事的時候,他都不願意帶,因為他自管自己享受,我又意外懷了幾次,都被打掉了。
我感覺身體變差了,好在拼命陪人喝酒,掙夠了做生意的資本。
開業時,爸媽問我錢從何來,我只能笑著說是阿坤和我共同掙的。
原本以為自己做生意後,阿坤會改變,可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抱怨這埋怨那,最終生意越做越差關門了。
這以後,我不甘心又借了一次錢,約束他一起在奮鬥做生意,還是失敗了。
回想那幾年,我為他放棄了學業,為了他的私慾,拿掉了不下五個孩子,長時間兼職做多份工作,陪酒掙錢等,心傷夠了。
結果,我錯了,錯的離譜,不要試圖去改變一個人,沒人能改變他,要改變也只能是他自己。
他完全沒有改變,最終我離開了他,明白了還是要找一個老實人,可我和我現在丈夫結婚後,最煩心的是,我不能生孩子了,只能不斷去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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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想南飛的雁
記得那是2004年大學畢業了,她留在遵義當老師,我去了南方。那年10月,我到遵義看她,情意綿綿,不忍離去。呆了2天,我返回南方,春節前,分手了,也許這是必然的結局,但是隻能接受。
2006年4月,我再次來到遵義,只為了看她一眼,到下午快放學的時候,就一個人跑到中華路上的天橋上,靜靜的看著學校出來方向的路口,目不轉睛。終於看到那熟悉的身影,心中像小鹿撞懷似的,卻只能靜靜的看著那身影慢慢向丁字口方向遠去,雙眼朦朧!
待那身影消失在人流中,心裡默默唸叨:再見遵義,再也不見,我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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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只待君來
因為我們之所以能夠大學畢業後在一起並結婚,主要是因為他做了一個決定。
畢業後他沒有選擇回自己家,而是來到我的城市,買房子,結婚。
我覺得這是他為我做過最大的犧牲。
說起來,也是昨天晚上,我才知道他的工作有多難。
在一個處處需要人脈關係的時代,他在這裡沒有親朋好友,只有我。
而我的家人、親戚之間關係都很淡薄,不會跟很多人似的親戚之間有竄門或者有什麼牽扯,我們這邊的親戚就是不常來往,互不打擾型的。
這就註定在工作、人際關係方面沒有人能幫助我老公,他只能靠自己。
但是我們這個城市非常小,一個正兒八經的單位裡,基本90%都是關係戶,想保留職位,留住客戶除了靠親戚人脈,就是靠自己,簡單來說就是得喝酒,得犧牲時間,犧牲健康不斷地應酬。
昨天也是因為他在外面應酬,我生氣了,他才跟我說很多工作上的無奈。
那一刻我真的懂了他到底有多難,而我究竟有多幸運。
我覺得,想知道一份愛到底多沉重,要看對方能為你犧牲到什麼程度。
我自詡很愛他,但我可能更愛自己,但是他明確的表明,他最愛我,行動亦是如此。所以我們家完全不存在婆媳矛盾,因為就是我最大。
人前人後皆是如此。
還記得之前看《我家那閨女》papi醬的人生排序,我、我媽、老公都在沙發看,我第一時間就說我是把自己排第一位的,我老公就隨口說:“你把你自己排第一就行。”
我問他怎麼排的,他就說:“你是第一位,比其他的都重要。”
值得慶幸的是,這不是一句哄,更不是一句戲言,這些年,我能感覺到我就是他的第一位。
所以,這個問題不知道是不是我跑題了,而是我認為我為愛所做的,不及我老公,沒臉說。
哈哈哈,這篇算是幫他答吧。
回覆列表
記得有句話說過,一生中,總會有一個人,他打破你的原則,改變你的習慣,成為你生活的例外。
這個人不是父母,不是朋友,而是自己曾經的最愛。
為了他,你可以縮衣節食,可以素面朝天,只為自己的付出能使他過得更好。
為了他,你可以放下自尊,放下顏面,只為能多看他一眼,多點得到他的愛。
為了他,你可以和親人反目,和閨蜜斷交,只為他美好的前程,而不惜斷送自己的自由。
為了他,膽小如鼠的你變得勇敢,昔日的白天鵝成為醜小鴨,只為他更加光鮮靚麗。
……
這一切的改變,只為曾經愛過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