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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而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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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奔向地球d賽恩思
任何新政,都是一柄雙刃劍。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限薪給金元足球降溫,給中超土豪球隊降溫,但也加重了中小俱樂部的負擔。個人工資1000萬人民幣,贏球獎300萬,進球獎100萬,這些工資帽,對不同實力的俱樂部,影響是不同的。畢竟能夠付得起這個工資的俱樂部,只有少數幾家。大多數俱樂部,特別是中甲和中乙俱樂部,不用你限,也達不到這個標準。
限薪對外援是沒有效力的,所以土豪俱樂部必定會花費更高價格,去挖更優秀的外援,以彌補國內球員實力的下降。這樣會加劇俱樂部的兩極分化。
二、限薪讓球員合理流動,但依然能讓水平能力不足的球員安於現狀。限薪會使一些優秀球員,流動到能夠支付更高工資的俱樂部,甚至是海外俱樂部、參加高水平聯賽,從而提高國家隊整體水平。比如武磊的350萬歐身價,就遠遠超出1200萬人民幣(國家隊球員上浮20%),若武磊看重經濟效益,必定會到五大聯賽去踢球。而其他的水平能力相對差一些的球員,高不成低不就的,就失去了繼續提升自己的動力。
三、限薪的目的,是改變出工不出力的狀況。由於國家隊隊員上浮20%的工資帽,那麼本土球員就會用更好的表現,爭取進入國家隊。當然凡事都有兩面性,難免會出現一些急功近利的情況,比如走捷徑、開後門,讓國家隊球員選拔存在漏洞。新政必定躺槍,必定飽受質疑。
任何好的改革措施,都會經過時間的檢驗,然後沉澱出其存在的價值。 -
3 # 時分999
謝悟空邀請。簡單說足協這次的“四帽”主要就是為了抑制聯賽虛火上升,以使聯賽和所參與的俱樂部迴歸理性,這沒有問題,起碼出發點是好的。而要具體來說,初步算了一下,如果按照“工資帽”最高限來算,一箇中超主力球員可以在稅後(現在稅率)拿到最高年薪551萬元,如果加上是國腳再上浮20%,那麼他們稅後可以拿到661萬元,這還不包括獎金數。
如此來看,不能和國外頂尖球員比,雖然球員也有吃年輕飯之說,但就是和自身價值相比,更是相比於中國普通老百姓來說,一箇中超球員一年拿到幾百萬的年薪加獎金還是可以的,而作為國腳,幾乎能一年拿到上千萬應該也是非常不錯了。
其實在“四帽”大致精神提前透漏出來之後,包括這一大致數字還是得到了大家普遍認可,就球員個人生活以及未來來看也是基本有保障的。這裡也不否認球員前期在成長過程中有家庭的相應投入,但總體來看職業生涯還是收入大於支出,就算退役後絕大多數球員其實也還會繼續工作有收入。而實際社會上目前但凡每一個人的工作無不都面臨一樣的前期投入及風險,比如一個大學生,前期家庭投入其實也不小,而走入社會參加工作一樣有風險,最後看收入大多數人也是沒法和球員相比的。
各行各業其實都要靠努力,如果不努力,作為球員即使有足球天賦可能最終也不會踢出名堂,那自然收入就會受到影響,這也不足為奇。總之吧,僅就目前來看,應該說這樣的薪酬標準還是比較合理的,預計未來也不會對華人踢球的積極性有根本影響,總體上畢竟在世界範圍踢出名堂的球員終歸是屬於高收入人群,就算在國內拿不到高薪,選擇出國踢球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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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體育一席談
1000萬的薪資上限,對於目前的國腳球員來說,並沒有什麼太多的改變。
為什麼這麼說呢?球員在俱樂部的收入構成都是工資+獎金,很多俱樂部的獎金收入佔了很大一塊,有的甚至比工資還高。這樣一來,一名國腳球員的收入=1000萬工資+200萬上浮+獎金,一年下來要1500萬以上,和現在相比似乎沒有太多變化,即使略有降低,也不傷及筋骨。
真正受到影響的是年輕球員和進入職業生涯末期的老將,在中超球隊緊縮銀根的趨勢下,俱樂部首先要保障大牌球員的收入,一些名氣不大的球員只能受到更多的壓榨。
由於已經在中國足協備案的合同不用重新簽訂,只有新簽訂的合同會受到影響,所以在工資帽的制度下,可以預見明年的轉會市場一定會非常冷清。
真正受到影響的俱樂部並不是像恆大、上港這樣的豪門,反而是升班馬和像大連一方這樣需要大量引進球員的球隊。轉會市場可供選擇的好球員少了,如何引援成了最大難題。
現在把贏球獎金限定在了300萬元/場,其實真正受益的是那些豪門俱樂部,足協在幫他們減輕財務負擔。而對於中小俱樂部來說,變化不大,每年12億的支出限額對他們來說不會有實質性的影響,因為他們的實際投入不會超過10億。
中國足協目前推出的工資帽和限薪令,根本目的是想透過遏制球員身價和薪資,扭轉國內足球市場混亂局面,把虛高的價格降下來,能夠和國際市場接軌,最後把中國球員推入歐洲市場。
可以肯定的是,中國足協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能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現在很難說。我們不要忘了U23政策的前車之鑑,很多U23球員只是在垃圾時間上場,更有一些U23球員通過出口轉內銷的方式獲得高額工資,畫虎不成反類犬。
12月20日,中國足協將在上海召開中超、中甲、中乙聯賽工作會議,本次會議將對明年聯賽相關工作進行安排。外界最為關注的“四大限帽”政策正式出爐。限薪帽為國內球員最高稅前工資(不含獎金)為1000萬元,參加亞洲盃、2022年世預賽的球員可以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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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想從陰陽合同來談談這個問題,就在剛剛中國足協公佈了他們認定的陰陽合同的特點:“實質重於形式”:
2.俱樂部透過關聯方、第三方支付、現金或實物發放等形式,向教練員、球員支付薪酬的
3.俱樂部與教練員、球員合同未加蓋“中國足協合同備案章”的;
4.經合同審查聯合工作組稽核、認定為“陰陽合同”的。
他說的一句話,我倒是可以直接來用:中國足協認定陰陽合同的特點是“實質重於形式”:
2.俱樂部透過關聯方、第三方支付、現金或實物發放等形式,向教練員、球員支付薪酬的;
3.俱樂部與教練員、球員合同未加蓋“中國足協合同備案章”的;
4.經合同審查聯合工作組稽核、認定為“陰陽合同”的。
稅法專家表示,陰陽合同就是逃稅行為,中國足球的維新變法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