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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522174182145

    不用極端乎段,用正常方式討薪能要回錢嗎,現在這些老闆老財們和舊社會那些資本家地主老財有什麼兩樣,幹了活本來正常發給工人,還要工人討薪嗎,討薪就是被動,急需用錢又要不回來怎麼辦,不要了又虧的慌。最後逼成極端,殺人也就在情理之中。

  • 2 # 歪歌2

    只有惡意欠薪,沒有惡意討薪。創造惡意討薪這個詞的人一定是一個社會惡棍。別人辛辛苦苦為你做事,你卻編故事找理由不付工薪,說明你是一個道德淪喪之人。即使用偏激的方式討薪,也是被逼迫的。毛澤東說過,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惡意欠薪的人,就是製造社會矛盾的壞人。

  • 3 # 使用者晨曦陽光

    若是認為討薪帶有惡意危害,你將拖欠農民工工資解決了還存在惡意危害嗎?難道拖欠農民工工資還拖欠出充足的理由啦?

  • 4 # 山人在此

    惡從心頭起,怒向膽邊生!

    既然是惡意討薪,危害肯定是大的!

    危害誰?可以是討薪者,可以是欠薪者,也可以是討薪欠薪雙方,這要看誰敢玩命和拼命了!

    但我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些人不要把欠債是大爺,討債是孫子這種不仁不義的謬論當做圭臬,也請有些人把在被逼無奈之下行為有些過火的討薪不要非冠上惡意討薪的名號。因為這個世界上只有惡意欠錢的,沒有惡意掏錢的!

    希望討薪的人面對惡意欠薪者冷靜一些,在一個法制社會里,縱使你有理,也不可以做出違法的事!

    欠錢的人,能不能做人要厚道一些?善惡有報,時候未到。善惡不報,天地有私!

  • 5 # 初來乍到197180235

    惡意討薪危害大嗎,會危害了誰。

    這個問題讓我覺得有點哪裡不對。

    我覺得,“惡意討薪”這個詞就不對。

    仔細想一下,覺得“惡意討薪”,先不說這種情況的後果,咱們先說出現這種所謂的“惡意討薪”的原因是什麼。

    咱們可以這樣想一下,“討薪”是指去“討要薪水”,這裡所謂的“薪水”是指幹活的薪金(工資),咱們知道,幹活賺錢,這是走遍天下的道理。

    凡事打過工的人都知道,打工的人為了賺取那麼一點點可憐的工資,不惜喪失自己的尊嚴,被承包者“呼來喝去”,有的甚至是不拿打工者當正常人看待,為的是什麼,為的就是那一點點的“錢”,他們為了錢 被僱傭者“呼來喝去,任意奴役”,為的是什麼,說的實在一點就是為了那點點工資(錢)。就是這樣失去尊嚴的出力勞動,到頭來,有的“僱傭者”還把他們那一點點(這些被僱傭者賺的錢和僱傭者的利潤相比,可以說是微乎其微)錢還扣在自己的手裡不給他們。而這些錢在僱傭者的手裡可以說是不算什麼 。但是,在被僱傭者的手裡可以說是他們的一切。

    我可以用自己的一個親身經歷來說明一下。

    在90年代,有一個包工頭,因為欠了個人的過程款,人家在年三十的那天去他家裡討要工資(咱們華人都知道年三十是什麼日子),要工資的人是這麼說的“我們家裡急等著錢過年,如果沒錢,大家就都不用過年了” 那個包工頭實在是沒有辦法了,他爸爸在年三十的三點去我家裡借二百三十塊錢。當時我對他說,年三十是不能借錢給你的,他說“難道讓我跪下嗎”實在沒有辦法借給他三百塊錢。

    從這件事大家可以想一下,但凡有一點辦法,沒有人會“惡意討薪”的。所以,所謂的“惡意討薪”都是被逼無奈的舉動。

    說實在的,在他去我那裡借錢的時候,三百塊錢不算什麼(當時我都想送給他不要了),但是對要錢的人來說,沒有這些錢,他們的年就不能過了。

    從這裡可以看出,所謂的“惡意討薪”實在是被逼無奈的舉動。

    所以,所謂的“惡意討薪”只不過是被逼無奈的辦法。

    所以,在這裡奉勸那些“欠薪的人”一定不要把人逼急了,被逼急的人是可以不要命的。

  • 6 # 水之懷

    發明“惡意討薪”的二貨,看了因欠薪引發的滅門慘案該閉嘴了。沒欠薪,何來討薪?無難討薪,何來非常討薪?驢急咬人,狗急跳牆!

  • 7 # 手機使用者60485581866

    惡意欠薪是禍端!討薪還背惡意?真是顛倒黑白!最多隻能說是違法討薪!請社會強勢階層,善待那些賣身出苦力的被僱傭的底層貧民!這是文明社會最起碼的底線。不論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來看!

  • 8 # 使用者2756500361222

    也許這社會討薪人不夠誠意!討薪要三步一叩首,然後重禮敬上,這樣討薪就不會是惡意了!!!欠錢是大爺,你奈我何!!

  • 9 # 一棵樹1100

    “惡意討薪”和“惡意討工程款”都是存在的,其中還有一個“惡意欠薪欠款”,原因多方面,有老闆人品問題,也有大量三角債問題,有的老闆是有錢不給打工的,其它方面出手大方,這是人品問題,有的是工程業主沒給二手老闆,二手老闆又沒錢給三手老闆,三老闆又沒錢給打工的,如果二三手老闆實力不雄厚,就無錢給打工的民工,有的二三手老闆人品好借錢並不惜借高利貸把民工工錢付了,但幾年都在工程業主,也就是甲方處拿不到應得的工程款,有的負責人幾月幾年去討要工程款都無果,不得不走“惡意討工程款”的路。有的甲方特別是政府專案在十八大之前做工程要求不嚴,做工程的還是按老路操作,在俊工驗收時沒有資料或資料不全,沒法審計,甲方一句話:要正規,要經過財評和審計後才付款而了之,這就造成了“惡意欠款”,誰之過?確實都有難處,但時間長了就是社會問題。最終,還是管理者服務者———政府出面解決。

  • 10 # 長孫融

    辛辛苦苦,流血流汗幹到工資不付,去向老闆要回血汗錢不對嗎?還惡意討新!如果你工作一個月政府不付你資時,你會是什麼嘴臉?一個月你都不願意,更何況農民幹完了一個工程呢!一個工程的任務不是一月能完成的,少則幾月,多則一年甚至幾年。所拖欠的一分也是欠,也是辛苦錢,討,有錯嗎?欠錢不還才是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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