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有點嚴重哦,要是被抓到了。這次的考試作廢,兩年不得報考。替考者也很麻煩的。
會計從業考試規則:
1.考點和考場的設定應按照便利、集中的原則,根據報考人數及分佈情況合理確定。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地級以上城市。對於報名人數較多、符合考點設立條件的縣(市、區),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決定在該縣(市、區)增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
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應當有獨立的電子考場、伺服器機房(機櫃)、考務辦公室、應考人員候考區、衛生間等。應考人員候考區應當配置適當的便民服務設施。
4.考點及考場應當安全、安靜,寬敞明亮,具有良好的通風效能,並具有防熱、防火、防電擊等保護措施,以及應急處置能力。
5.考點應當配置考試伺服器、考試計算機、備用計算機、不間斷電源、區域網絡等無紙化考試必要的軟硬體裝置,確保考場滿足無紙化考試的要求。
6.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場應當配置身份識別裝置、監控裝置等必要的防舞弊裝置,防範替考、抄襲、交頭接耳、傳接物品、使用通訊裝置等作弊行為。
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應當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負責考場軟硬體裝置的維護以及突發故障的處理。
8.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不得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相關輔導、培訓工作。
9.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加強對各考點考場的管理,定期進行評估考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考場,應當予以限期改造完善;經改造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場。
10.各考點應當在考點入口處等顯著位置標明考點名稱,並提前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表和考場規則等。各考場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考場號及考試機位(或座位)起止號。
這個有點嚴重哦,要是被抓到了。這次的考試作廢,兩年不得報考。替考者也很麻煩的。
會計從業考試規則:
1.考點和考場的設定應按照便利、集中的原則,根據報考人數及分佈情況合理確定。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在地級以上城市。對於報名人數較多、符合考點設立條件的縣(市、區),省級財政部門可以決定在該縣(市、區)增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
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應當有獨立的電子考場、伺服器機房(機櫃)、考務辦公室、應考人員候考區、衛生間等。應考人員候考區應當配置適當的便民服務設施。
4.考點及考場應當安全、安靜,寬敞明亮,具有良好的通風效能,並具有防熱、防火、防電擊等保護措施,以及應急處置能力。
5.考點應當配置考試伺服器、考試計算機、備用計算機、不間斷電源、區域網絡等無紙化考試必要的軟硬體裝置,確保考場滿足無紙化考試的要求。
6.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場應當配置身份識別裝置、監控裝置等必要的防舞弊裝置,防範替考、抄襲、交頭接耳、傳接物品、使用通訊裝置等作弊行為。
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應當配備必要的技術人員,負責考場軟硬體裝置的維護以及突發故障的處理。
8.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點不得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相關輔導、培訓工作。
9.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應當加強對各考點考場的管理,定期進行評估考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考場,應當予以限期改造完善;經改造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作為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場。
10.各考點應當在考點入口處等顯著位置標明考點名稱,並提前張貼考場示意圖、考試時間表和考場規則等。各考場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考場號及考試機位(或座位)起止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