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計量單位或自然計量單位表示的各個具體分部分項工程專案的數量。準確計算工程量,才能正確計算定額直接費,才能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下面就來看看工程量是如何計算的!
工程量計算公式
平整場地面積計算
平整場地計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式中:
S——平整場地工程量;
A———建築物長度方向外牆外邊線長度;B———建築物寬度方向外牆外邊線長度;S底———建築物底層建築面積;
L外———建築物外牆外邊線周長。
該公式適用於任何由矩形組成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場地平整工程量計算。
基礎土方開挖計算
1、開挖土方計算規則
(1)清單規則:挖基礎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挖土深度計算。
(2)定額規則:人工或機械挖土方的體積應按槽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槽底面積應以槽底的長乘以槽底的寬,槽底長和寬是指基礎底寬外加工作面,當需要放坡時,應將放坡的土方量合併於總土方量中。
2、開挖土方計算公式
(1)清單計算挖土方的體積:土方體積=挖土方的底面積×挖土深度。
(2)定額規則:
基槽開挖:
V=(A2CK×H)H×L。
式中:
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寬度;
C———工作面寬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長度。
其中外牆基槽長度以外牆中心線計算,內牆基槽長度以內牆淨長計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開挖:
V=1/6H[A×Ba×b(Aa)×(Bb)a×b]。
V———基坑體積;
A—基坑上口長度;
B———基坑上口寬度;
a———基坑底面長度;
b———基坑底面寬度。
回填土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體積=基槽(坑)挖土體積-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建(構)築物被埋置部分的體積。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構)築物被埋置部分的體積一般包括墊層、牆基礎、柱基礎、以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等所佔體積;
2、室內回填土體積=主牆間淨面積×回填土厚度-各種溝道所佔體積。
主牆間淨面積=S底-(L中×牆厚L內×牆厚)
底———底層建築面積;
L中———外牆中心線長度;
L內———內牆淨長線長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內外高差減去地面墊層、找平層、面層的總厚度。
運土方計算規則及公式
運土是指把開挖後的多餘土運至指定地點,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時從指定地點取土回填。土方運輸應按不同的運輸方式和運距分別以立方米計算。
運土工程量=挖土總體積-回填土總體積
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表示餘土外運,為負值時表示取土回填。
打、壓預製鋼筋混凝土方樁
1、打預製鋼筋混凝土樁的體積,按設計樁長以體積計算,長度按包括樁尖的全長計算,樁尖虛體積不扣除。計量單位:m3,體積計算公式如下:
V=樁截面積×設計樁長(包括樁尖長度)
2、送鋼筋混凝土方樁(送樁):當設計要求把鋼筋砼樁頂打入地面以下時,打樁機必須藉助工具樁才能完成,這個藉助工具樁(一般2~3m長,由硬木或金屬製成)完成打樁的過程叫“送樁”。計算方法按定額規定以送樁長度即樁頂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橫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計量單位:m3,公式如下:
V=樁截面積×(送樁長度+0.5m)
送樁長度——設計樁頂標高至自然地坪。
3、接樁:接樁是指按設計要求按樁的總廠分節預製運至現場先將第一根樁打入將第二根樁垂直吊起和第一根樁相連後再繼續打樁。
硫磺膠泥按樁——計量單位:m2;按樁截面積
電焊接樁——計量單位:t;按包角鋼或包鋼板的重量。
打、壓預應力鋼筋砼管樁
按設計樁長以體積計算,長度按包括樁尖的全長計算,樁尖虛體積不扣除,管樁的空心體積應扣除,管樁的空心部分設計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時,應另行計算。計量單位:m3,體積計算公式如下:
樁內灌芯工程量計算,計量單位:m3
V=管樁樁孔內徑截面積×設計灌芯深度
灌注樁
(1)打孔沉管灌注樁單打、復打:計量單位:m3
V=管外徑截面積×(設計樁長加灌長度)
設計樁長——根據設計圖紙長度如使用活瓣樁尖包括預製樁尖,使用預製鋼筋混凝土樁尖則不包括;
加灌長度——用來滿足砼灌注充盈量,按設計規定;無規定時,按0.25m計取。
(2)夯擴樁:計量單位:m3
V1(一、二次夯擴)=標準管內徑截面積×設計夯擴投料長度(不包括預製樁尖)
V2(最後管內灌注砼)=標準管外徑截面積×(設計樁長+0.25)
設計夯擴投料長度——按設計規定計算。
(3)鑽孔混凝土灌注樁
成孔工程量,計量單位:m3
鑽土孔V=樁徑截面積×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
鑽巖孔V=樁徑截面積×入巖深度度
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計量單位:m3
V=樁徑截面積×有效樁長,有效樁長設計有規定按規定,無規定按下列公式:
有效樁長=設計樁長(含樁尖長)樁直徑
設計樁長——樁頂標高至樁底標高
基礎超灌長度——按設計要求另行計算。
泥漿運輸工程量:計量單位:m3,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計取。
人工挖孔樁
(1)人工挖孔工程量:計量單位:m3
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計量單位或自然計量單位表示的各個具體分部分項工程專案的數量。準確計算工程量,才能正確計算定額直接費,才能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下面就來看看工程量是如何計算的!
工程量計算公式
平整場地面積計算
平整場地計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式中:
S——平整場地工程量;
A———建築物長度方向外牆外邊線長度;B———建築物寬度方向外牆外邊線長度;S底———建築物底層建築面積;
L外———建築物外牆外邊線周長。
該公式適用於任何由矩形組成的建築物或構築物的場地平整工程量計算。
基礎土方開挖計算
1、開挖土方計算規則
(1)清單規則:挖基礎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挖土深度計算。
(2)定額規則:人工或機械挖土方的體積應按槽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槽底面積應以槽底的長乘以槽底的寬,槽底長和寬是指基礎底寬外加工作面,當需要放坡時,應將放坡的土方量合併於總土方量中。
2、開挖土方計算公式
(1)清單計算挖土方的體積:土方體積=挖土方的底面積×挖土深度。
(2)定額規則:
基槽開挖:
V=(A2CK×H)H×L。
式中:
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寬度;
C———工作面寬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長度。
其中外牆基槽長度以外牆中心線計算,內牆基槽長度以內牆淨長計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開挖:
V=1/6H[A×Ba×b(Aa)×(Bb)a×b]。
式中:
V———基坑體積;
A—基坑上口長度;
B———基坑上口寬度;
a———基坑底面長度;
b———基坑底面寬度。
回填土工程量計算規則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體積=基槽(坑)挖土體積-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建(構)築物被埋置部分的體積。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構)築物被埋置部分的體積一般包括墊層、牆基礎、柱基礎、以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等所佔體積;
2、室內回填土體積=主牆間淨面積×回填土厚度-各種溝道所佔體積。
主牆間淨面積=S底-(L中×牆厚L內×牆厚)
式中:
底———底層建築面積;
L中———外牆中心線長度;
L內———內牆淨長線長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內外高差減去地面墊層、找平層、面層的總厚度。
運土方計算規則及公式
運土是指把開挖後的多餘土運至指定地點,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時從指定地點取土回填。土方運輸應按不同的運輸方式和運距分別以立方米計算。
運土工程量=挖土總體積-回填土總體積
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表示餘土外運,為負值時表示取土回填。
打、壓預製鋼筋混凝土方樁
1、打預製鋼筋混凝土樁的體積,按設計樁長以體積計算,長度按包括樁尖的全長計算,樁尖虛體積不扣除。計量單位:m3,體積計算公式如下:
V=樁截面積×設計樁長(包括樁尖長度)
2、送鋼筋混凝土方樁(送樁):當設計要求把鋼筋砼樁頂打入地面以下時,打樁機必須藉助工具樁才能完成,這個藉助工具樁(一般2~3m長,由硬木或金屬製成)完成打樁的過程叫“送樁”。計算方法按定額規定以送樁長度即樁頂面至自然地坪另加0.5米乘以橫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計量單位:m3,公式如下:
V=樁截面積×(送樁長度+0.5m)
送樁長度——設計樁頂標高至自然地坪。
3、接樁:接樁是指按設計要求按樁的總廠分節預製運至現場先將第一根樁打入將第二根樁垂直吊起和第一根樁相連後再繼續打樁。
硫磺膠泥按樁——計量單位:m2;按樁截面積
電焊接樁——計量單位:t;按包角鋼或包鋼板的重量。
打、壓預應力鋼筋砼管樁
按設計樁長以體積計算,長度按包括樁尖的全長計算,樁尖虛體積不扣除,管樁的空心體積應扣除,管樁的空心部分設計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時,應另行計算。計量單位:m3,體積計算公式如下:
V=樁截面積×設計樁長(包括樁尖長度)
樁內灌芯工程量計算,計量單位:m3
V=管樁樁孔內徑截面積×設計灌芯深度
灌注樁
(1)打孔沉管灌注樁單打、復打:計量單位:m3
V=管外徑截面積×(設計樁長加灌長度)
設計樁長——根據設計圖紙長度如使用活瓣樁尖包括預製樁尖,使用預製鋼筋混凝土樁尖則不包括;
加灌長度——用來滿足砼灌注充盈量,按設計規定;無規定時,按0.25m計取。
(2)夯擴樁:計量單位:m3
V1(一、二次夯擴)=標準管內徑截面積×設計夯擴投料長度(不包括預製樁尖)
V2(最後管內灌注砼)=標準管外徑截面積×(設計樁長+0.25)
設計夯擴投料長度——按設計規定計算。
(3)鑽孔混凝土灌注樁
成孔工程量,計量單位:m3
鑽土孔V=樁徑截面積×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的深度;
鑽巖孔V=樁徑截面積×入巖深度度
混凝土灌入工程量,計量單位:m3
V=樁徑截面積×有效樁長,有效樁長設計有規定按規定,無規定按下列公式:
有效樁長=設計樁長(含樁尖長)樁直徑
設計樁長——樁頂標高至樁底標高
基礎超灌長度——按設計要求另行計算。
泥漿運輸工程量:計量單位:m3,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計取。
人工挖孔樁
(1)人工挖孔工程量:計量單位: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