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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歐世偉爸爸

    蠟燭臺在歐洲的存在,約始於公元10世紀。當時只是為了安放蠟燭和油脂燭照明用,因此大多為單枝,製作也極為簡樸,材料多半使用銀的質地,或是在外鍍上一層金色。通常,蠟燭臺的造型都由三部分鑄件組成:蠟燭臺、柄以及底座,三部分焊接在一起,再經由各式花紋裝飾。直到1740年之後,大多數蠟燭臺上才出現燭臺插口,如茶托一般托住蠟淚滴落。18世紀以前,它們都是直接用大量的銀鑄造,這使他們顯得相當厚重。此外也引來不少無妄之――例如17世紀英國內戰時,就有大量的蠟燭臺被沒收,而後澆鑄成銀幣充作戰爭經費使用。這也是英國17世紀以前的蠟燭臺極為少見的原因。  在許多個世紀裡,蠟燭臺的製作工藝都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臺上的裝飾隨著大環境的藝術風格變化而略有改變。直到十八世紀四十年代,社菲爾德銀銅合金德出現,電鍍工藝的發明降低了蠟燭臺的製作成本。晚期,鑄造技術的進步使軋製的銀箔出現在蠟燭臺製造工藝的使用上,外表仍以銀箔貼制,中間裹以金屬管增加強度,而管內則填有巴黎的瀝青和石膏更能維持蠟燭臺平衡。最終,蠟燭臺的製作成本大幅下降,開始投入了大批次的生產。與此同時,我們現在常見的那種多枝蠟燭臺也漸漸出現在了市面上。隨著時間推移,分枝也漸漸變多,到了維多利亞時期,很多蠟燭臺甚至能有多達15個分枝。但這種華麗的式樣最終由於煤油燈的出現而失去了其實用性,漸漸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圖中的桌上蠟燭臺裝飾物製作於18世紀後,細部刻畫精緻而富有造型感,極有觀賞和收藏價值。

  • 2 # 我是大贏家王富貴

    歐洲姓氏起源較晚但影響遍世界      歐洲是一個國家林立、民族眾多的地區,姓氏也各具特色,但大抵採用“名字+父名+姓”的形式,姓氏被放在名字的最後。各國婦女多在婚前使用父姓,結婚後則用夫姓。其中義大利人的姓氏最早可以追溯到羅馬帝國時代,但普遍被使用的時間較晚。後來由於基督教的傳播和日耳曼人的入侵,義大利人採用了名前姓後的使用形式,進而影響了其他歐洲國家。法華人的姓氏在譯成中文時多用小圓點與名字隔開,如現任總統雅克・希拉剋的名字便是如此。德華人的姓氏一般在尊稱成年人時使用。  歐洲各國的姓氏儘管各具特色,但就其影響論,只有英國、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姓氏最具代表性。早期的英華人有名無姓,約在11世紀時才有貴族用自己住宅的名稱來稱呼一家之長,後來把它傳給子孫,從而才有了最早的一些姓氏。14世紀時,姓氏又在一般百姓中流行開來,其來源也變得複雜起來。其中有的以父親或更早祖先的名字為姓,或以職業、身份、山水名稱、動植物名等為姓,常見的有史密斯、瓊斯、約翰遜、威廉斯、卡爾遜等。“史密斯”原意為鐵匠,是一個由職業而來的姓氏,其來源與“泰勒”(意即裁縫)相近。但有些姓氏的來源十分古怪,如“布林”意為公牛,“卡菲因”意為棺材,“斯考得日爾”意為惡棍,在我們看來都顯得過於特別。在使用時,姓氏通常被放在名字後,稱呼時稱姓不稱名。如威廉・莎士比亞、喬治・華盛頓等人名中,威廉、喬治都是名,但稱呼時只稱莎士比亞或華盛頓。有時為了稱呼或書寫方便,較長的姓氏還被縮短或簡寫。上述這些特點,隨著英國的殖民擴張還影響到其他國家或地區,其中主要有北美洲的美國、加拿大,大洋洲的澳洲、紐西蘭,以及非洲的南非等國。  西班牙人的姓氏出現較晚,通常與名字一起組成“本名+父姓+母姓”的排列順序,如《唐吉訶德》作者的全名米格爾・德塞萬提斯・薩維德拉便是如此。不過,這種全名一般只用於正式場合或公文字據中。  一般說來,非洲、美洲和澳洲大陸的人民本來也有自己的姓氏習慣,但由於在公元7世紀以後相繼被阿拉伯人或歐洲殖民者所征服,其原有的姓氏受到很大沖擊,甚至被征服者的姓氏所取代,從而表現出明顯的外來痕跡。  隨著人口的增加和社會的發展,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傳統姓氏都在發生變化,上述特徵也在逐漸弱化。比如,越來越多的人不再像過去那樣重視姓氏的血緣意義,而只把它當作人際間彼此區別的符號。於是,有人隨意製造出了新的姓氏,也有人把外國的姓氏當作自己的姓氏。凡此種種,儘管在短期內不會對姓氏的本質產生根本影響,但長此以往,由量變引起質變也不言而喻。畢竟,世界慢慢變成了地球村,姓氏也沒有理由置身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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