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原來的職業資格評價有什麼不同?取消職業資格,會不會影響到技能人才的評價?
1月2日,國新辦舉行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對上述問題作出了迴應。
張立新指出,職業資格制度是1994年由國家建立的,職業資格評價是由政府部門設定,由政府部門所屬的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直接面向勞動者鑑定發證,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這是由政府認定的。我們目前要實行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過去的職業資格評價區別在於,政府跟市場的關係有了很大的轉變,政府部門由過去直接鑑定發證轉為主要是組織制定職業分類,開發新職業,釋出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同時對鑑定實施機構進行監管服務。
他表示,至於具體的評價組織實施主體,改為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來進行,由他們來發證,政府不再發證了。
所以,最大的區別就是把技能人員的水平評價這項工作由政府評價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就是要接受市場和社會的認可和檢驗。這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有利於破除對技能人才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取消職業資格,實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會不會影響技能人才的評價、影響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此,張立新明確指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不是取消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評價,而是由職業資格評價改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發證的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是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真正發揮用人主體的作用和社會組織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服務等工作。他談到,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後,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技能人才的培養培訓、選拔使用、表彰激勵都會起到積極作用,也能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他認為,這項工作對技能人才的發展,是積極有利的。下一步,要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充分放權給企業和第三方評價機構,依託他們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標準開發和監管服務工作。
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原來的職業資格評價有什麼不同?取消職業資格,會不會影響到技能人才的評價?
1月2日,國新辦舉行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對上述問題作出了迴應。
張立新指出,職業資格制度是1994年由國家建立的,職業資格評價是由政府部門設定,由政府部門所屬的機構具體組織實施,直接面向勞動者鑑定發證,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這是由政府認定的。我們目前要實行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過去的職業資格評價區別在於,政府跟市場的關係有了很大的轉變,政府部門由過去直接鑑定發證轉為主要是組織制定職業分類,開發新職業,釋出國家職業標準或評價規範,同時對鑑定實施機構進行監管服務。
他表示,至於具體的評價組織實施主體,改為由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來進行,由他們來發證,政府不再發證了。
所以,最大的區別就是把技能人員的水平評價這項工作由政府評價認定改為實行社會化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就是要接受市場和社會的認可和檢驗。這也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形成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機制的“一場革命”,有利於破除對技能人才和弘揚工匠精神的制約,促進產業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取消職業資格,實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會不會影響技能人才的評價、影響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此,張立新明確指出,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職業資格目錄,不是取消職業,不是取消職業標準,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評價,而是由職業資格評價改為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變了發證的主體和管理服務方式,主要是實行“誰用人、誰評價、誰發證、誰負責”,真正發揮用人主體的作用和社會組織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開發職業標準,對評價主體進行監管服務等工作。他談到,實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後,對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對技能人才的培養培訓、選拔使用、表彰激勵都會起到積極作用,也能為技能人才成長成才提供更加廣闊的天地。他認為,這項工作對技能人才的發展,是積極有利的。下一步,要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充分放權給企業和第三方評價機構,依託他們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標準開發和監管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