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之處,判斷標準相差甚遠。
國家之間的衝突,大多數是沒辦法判斷對錯的,因為領土糾紛,因為民族矛盾等原因引起的衝突,各個國家都有各自的道理,能引用的只有一些不具多大約束力國際法規,一般來說合乎國際法就是對的,否則就是錯的。但,由於原因錯綜複雜,很難釐清!
而人與人之間,有很多明確的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幾乎任何衝突都可以評出一個理!任何不符合法律和或道德的行為,都可以說是錯誤的,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就是對的。
相同之處,都離不開公平正義原則。
無論是國家之間的衝突還是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如果要去評判,一般遵循的原則就是公平正義。如海灣戰爭,是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於1991年1月17日~2月28日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為恢復科威特領土完整而對伊拉克進行的區域性戰爭,目的是阻止伊拉克侵略科威特,遵從了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可以說是對的。第二次海灣戰爭,是以英美軍隊為主的聯合部隊在2003年3月20日對伊拉克發動的軍事行動,美國以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暗中支援恐怖分子為由,繞開聯合國安理會,單方面對伊拉克實施軍事打擊,實質上是借反恐時機,以伊拉克拒絕交出子虛烏有的生化武器為藉口,趁機清除反美政權的戰爭,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可以說是錯的。
不同之處,判斷標準相差甚遠。
國家之間的衝突,大多數是沒辦法判斷對錯的,因為領土糾紛,因為民族矛盾等原因引起的衝突,各個國家都有各自的道理,能引用的只有一些不具多大約束力國際法規,一般來說合乎國際法就是對的,否則就是錯的。但,由於原因錯綜複雜,很難釐清!
而人與人之間,有很多明確的道德規範和法律法規,幾乎任何衝突都可以評出一個理!任何不符合法律和或道德的行為,都可以說是錯誤的,符合法律和道德的就是對的。
相同之處,都離不開公平正義原則。
無論是國家之間的衝突還是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如果要去評判,一般遵循的原則就是公平正義。如海灣戰爭,是以美國為首的多國部隊於1991年1月17日~2月28日在聯合國安理會授權下,為恢復科威特領土完整而對伊拉克進行的區域性戰爭,目的是阻止伊拉克侵略科威特,遵從了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可以說是對的。第二次海灣戰爭,是以英美軍隊為主的聯合部隊在2003年3月20日對伊拉克發動的軍事行動,美國以伊拉克藏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暗中支援恐怖分子為由,繞開聯合國安理會,單方面對伊拉克實施軍事打擊,實質上是借反恐時機,以伊拉克拒絕交出子虛烏有的生化武器為藉口,趁機清除反美政權的戰爭,違反了公平正義原則,因此,可以說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