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原始社會是沒有政治思想的,人類的政治思想是伴隨著政治權力的形成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古希臘的城邦是西方早期國家的雛形,系統化的政治觀是與以城邦為核心的政治現象的出現而同時產生的。因此說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的發源地在古希臘。在中國,夏商周三代是普遍意義上早期國家的形成階段,但由於夏代尚未發現系統的文字及有力的考古材料,所以它的政治思想無從得知。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萌芽是在商代,這一時期形成了君主權力來自於天、君主是民眾的主宰、民眾必須服從君主的統治等論證君主專制統治合法性的觀念。
一、古代倫理政治觀
所謂倫理政治觀是指中西方古代以倫理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觀察和研究社會現象而形成的仁義、正義觀念為核心的政治觀。
中國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血緣宗法,血緣宗法關係深刻地影響和制約著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政治生活,政治倫理化由此而來。不僅原始社會如此,原始社會解體之後,血緣宗法關係變得更加穩定,並且它對政治的影響極為深遠,後來發展成為維繫奴隸制統治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在周代逐漸完備,形成了宗法制,成為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則。古希臘社會雖然與中國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但血緣在國家生活中也同樣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古希臘城邦就是家族的聯合體,即家族的擴大,社會關係首先需要傳統的、習慣的倫理意識來維繫。
中國倫理政治觀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為國以禮”的政治立場、“為政以德”的治國之道、“內聖外王”的賢人政治;西方古希臘時期的倫理政治觀則包含著正義國家論、哲學王統治論等內容。古代倫理政治觀以道德善惡作為政治觀念的基礎,集中表現為倫理道德與政治相結合的政治倫理化的傾向,把政治關係歸結為倫理道德關係,以道德目的作為政治目的,以道德理想作為政治的理想。以善惡標準作為政治的唯一評價標準,認為道德修養的目的是出於政治的需要。
古代倫理政治觀有著開創性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它強調道德的政治作用,重視社會關係的調節和人際關係的和諧,在理論上對於建立政治倫理學有積極意義,在當代價值觀建設方面,批判地吸收其有益成分,有利於促進人文價值觀的現代轉化。但是就其階級屬性來說,這是剝削階級的政治理論,就其指導思想來說,這是歷史唯心主義,因此在實踐上導致了政治專制和人治社會。
二、中世紀神學政治觀
神學政治觀是指以神學世界觀和方法論作為指導去觀察、研究社會政治現象而形成的以上帝或神權為核心的政治觀。它利用基督教神學來解釋說明政治,給封建統治穿上了一件神聖且合理的外衣。
神學政治觀的經濟根源是封建所有制和逐級分封制,它是以封建土地關係為紐帶建立起來的,這種生產關係具有以下基本特徵,以國王為代表的由封建世俗和教會貴族組成的封建主階級,佔有以土地為主體的生產資料和不完全佔有生產者農奴,並透過各種租稅剝削具有自由身份的其他勞動者。等級制度引發了各種勢力的社會矛盾和激烈複雜政治鬥爭。神學政治觀的政治根源是教權和王權的鬥爭。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政治權力,教會透過各種方法干預世俗政權,與世俗君主爭奪最高的統治權,企圖使封建政權服從神權,使世俗君主服從於教皇。然而,世俗的君主和封建主們不甘心服從於教會之下,紛紛採取措施抗衡,甚至訴諸武力。於是,教會與國家、教權與王權展開了爭奪封建社會最高統治權的長期的、殘酷的鬥爭。
中世紀神學政治觀從上帝主宰一切出發說明政治問題,要求人們必須服從上帝創造的等級秩序,實際上是要人們服從現實封建社會的等級秩序。此外,在王權和教權鬥爭中,擁護王權的政權派思想家們主張“君權神授論”,認為國王的權力直接來自於上天的授予,因此王權不受教權支配。中世紀神學政治觀的理論都來源於《聖經》,上帝創造一切並擁有絕對的權威。以基督教的愛德作為倫理基礎,愛上帝成為基本的政治準則。
中世紀神權政治觀是繼古代倫理政治觀之後的一種政治觀,它以神學為基礎,實質上是中世紀為維護封建統治服務的封建主階級的政治理論。把上帝作為政治理論的核心,以神學的名義剝削被統治階級,具有虛偽性、欺騙性、壓抑人性、非科學性等,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三、近代人權政治觀
人權政治觀是指近代西方在法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下觀察、研究社會政治現象而形成的以“權利和權力”為核心觀念的政治觀。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地理大發現使世界市場不斷擴大,商業不斷髮展,因此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新興資產階級也逐步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力量。封建統治階級為維護其統治地位,加緊了剝削和壓迫,以資產階級為領導的農民、平民和早期無產階級與封建貴族的矛盾日益尖銳。到17、18世紀,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已先後發展成熟,逐步取得了經濟領域的支配權,但是在政治上仍然無權,已經成長壯大的資產階級不能容忍封建專制的殘暴統治,要求推翻封建等級制度,在政治和法律上確立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障。
近代資產階級人權政治觀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天賦人權論”、“社會契約論”和“三權分立論”。天賦人權論即認為,自然法賦予人類以理性,人生來就享有生命、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財產等權利;這種權利是普遍的、永恆的和不可讓渡的;當這種權利受到統治者破壞時,人們有權推翻其統治,恢復自己的“天賦人權”。社會契約論是近代西方資產階級政治觀的國家起源契約論,它認為國家和法是由於人們締結社會契約的結果。古典自然法學派的思想家們認為,人類出於安全和其他方面的需要,在自然法的指引下,透過契約結合起來,建立國家以謀取共同利益。近代以法學世界觀為基礎的人權政治觀認為,國家權力應劃分為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三個部分,由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掌握,透過分權制衡來實現國家的目的和任務――保障人的權利。近代人權政治觀是論證個人權利並把政治的基礎歸結為個人權利的政治理論,它與古代倫理政治觀和中世紀社會政治觀的根本區別就是以權利為核心。它是從權利出發,又以權利作為最終目的來觀察政治現象和政治問題的,個人權利始終被放在第一位。
人類在原始社會是沒有政治思想的,人類的政治思想是伴隨著政治權力的形成和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古希臘的城邦是西方早期國家的雛形,系統化的政治觀是與以城邦為核心的政治現象的出現而同時產生的。因此說古代西方政治思想的發源地在古希臘。在中國,夏商周三代是普遍意義上早期國家的形成階段,但由於夏代尚未發現系統的文字及有力的考古材料,所以它的政治思想無從得知。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萌芽是在商代,這一時期形成了君主權力來自於天、君主是民眾的主宰、民眾必須服從君主的統治等論證君主專制統治合法性的觀念。
一、古代倫理政治觀
所謂倫理政治觀是指中西方古代以倫理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觀察和研究社會現象而形成的仁義、正義觀念為核心的政治觀。
中國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血緣宗法,血緣宗法關係深刻地影響和制約著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政治生活,政治倫理化由此而來。不僅原始社會如此,原始社會解體之後,血緣宗法關係變得更加穩定,並且它對政治的影響極為深遠,後來發展成為維繫奴隸制統治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在周代逐漸完備,形成了宗法制,成為政治生活的根本原則。古希臘社會雖然與中國社會有很大的不同,但血緣在國家生活中也同樣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古希臘城邦就是家族的聯合體,即家族的擴大,社會關係首先需要傳統的、習慣的倫理意識來維繫。
中國倫理政治觀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為國以禮”的政治立場、“為政以德”的治國之道、“內聖外王”的賢人政治;西方古希臘時期的倫理政治觀則包含著正義國家論、哲學王統治論等內容。古代倫理政治觀以道德善惡作為政治觀念的基礎,集中表現為倫理道德與政治相結合的政治倫理化的傾向,把政治關係歸結為倫理道德關係,以道德目的作為政治目的,以道德理想作為政治的理想。以善惡標準作為政治的唯一評價標準,認為道德修養的目的是出於政治的需要。
古代倫理政治觀有著開創性的意義和深遠的影響。它強調道德的政治作用,重視社會關係的調節和人際關係的和諧,在理論上對於建立政治倫理學有積極意義,在當代價值觀建設方面,批判地吸收其有益成分,有利於促進人文價值觀的現代轉化。但是就其階級屬性來說,這是剝削階級的政治理論,就其指導思想來說,這是歷史唯心主義,因此在實踐上導致了政治專制和人治社會。
二、中世紀神學政治觀
神學政治觀是指以神學世界觀和方法論作為指導去觀察、研究社會政治現象而形成的以上帝或神權為核心的政治觀。它利用基督教神學來解釋說明政治,給封建統治穿上了一件神聖且合理的外衣。
神學政治觀的經濟根源是封建所有制和逐級分封制,它是以封建土地關係為紐帶建立起來的,這種生產關係具有以下基本特徵,以國王為代表的由封建世俗和教會貴族組成的封建主階級,佔有以土地為主體的生產資料和不完全佔有生產者農奴,並透過各種租稅剝削具有自由身份的其他勞動者。等級制度引發了各種勢力的社會矛盾和激烈複雜政治鬥爭。神學政治觀的政治根源是教權和王權的鬥爭。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政治權力,教會透過各種方法干預世俗政權,與世俗君主爭奪最高的統治權,企圖使封建政權服從神權,使世俗君主服從於教皇。然而,世俗的君主和封建主們不甘心服從於教會之下,紛紛採取措施抗衡,甚至訴諸武力。於是,教會與國家、教權與王權展開了爭奪封建社會最高統治權的長期的、殘酷的鬥爭。
中世紀神學政治觀從上帝主宰一切出發說明政治問題,要求人們必須服從上帝創造的等級秩序,實際上是要人們服從現實封建社會的等級秩序。此外,在王權和教權鬥爭中,擁護王權的政權派思想家們主張“君權神授論”,認為國王的權力直接來自於上天的授予,因此王權不受教權支配。中世紀神學政治觀的理論都來源於《聖經》,上帝創造一切並擁有絕對的權威。以基督教的愛德作為倫理基礎,愛上帝成為基本的政治準則。
中世紀神權政治觀是繼古代倫理政治觀之後的一種政治觀,它以神學為基礎,實質上是中世紀為維護封建統治服務的封建主階級的政治理論。把上帝作為政治理論的核心,以神學的名義剝削被統治階級,具有虛偽性、欺騙性、壓抑人性、非科學性等,產生了消極的影響。
三、近代人權政治觀
人權政治觀是指近代西方在法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指導下觀察、研究社會政治現象而形成的以“權利和權力”為核心觀念的政治觀。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地理大發現使世界市場不斷擴大,商業不斷髮展,因此出現了資本主義生產關係,新興資產階級也逐步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力量。封建統治階級為維護其統治地位,加緊了剝削和壓迫,以資產階級為領導的農民、平民和早期無產階級與封建貴族的矛盾日益尖銳。到17、18世紀,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已先後發展成熟,逐步取得了經濟領域的支配權,但是在政治上仍然無權,已經成長壯大的資產階級不能容忍封建專制的殘暴統治,要求推翻封建等級制度,在政治和法律上確立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保障。
近代資產階級人權政治觀的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天賦人權論”、“社會契約論”和“三權分立論”。天賦人權論即認為,自然法賦予人類以理性,人生來就享有生命、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財產等權利;這種權利是普遍的、永恆的和不可讓渡的;當這種權利受到統治者破壞時,人們有權推翻其統治,恢復自己的“天賦人權”。社會契約論是近代西方資產階級政治觀的國家起源契約論,它認為國家和法是由於人們締結社會契約的結果。古典自然法學派的思想家們認為,人類出於安全和其他方面的需要,在自然法的指引下,透過契約結合起來,建立國家以謀取共同利益。近代以法學世界觀為基礎的人權政治觀認為,國家權力應劃分為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制約的三個部分,由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掌握,透過分權制衡來實現國家的目的和任務――保障人的權利。近代人權政治觀是論證個人權利並把政治的基礎歸結為個人權利的政治理論,它與古代倫理政治觀和中世紀社會政治觀的根本區別就是以權利為核心。它是從權利出發,又以權利作為最終目的來觀察政治現象和政治問題的,個人權利始終被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