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社會閒散人員”本來是特指社會上沒有固定職業、沒有穩定收入、沒有正式單位,處於賦閒和分散狀態的一部分人員,在當前的社會利益格局中,他們也是值得同情、需要照顧的“弱勢群體”。可令他們始料不及的是,他們的名義老是被人盜用,清白也總是遭到玷汙。 只要稍稍留意一下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影響惡劣的暴力抗法和群體性事件,就不難發現,最後大都把肇事的罪責歸咎於“不明真相的群眾”和身份不明的“社會閒散人員”,在一些人的口中和眼中,“社會閒散人員”這一特定稱謂簡直成了地痞流氓、歹徒暴民的代名詞。且不說轟動一時的四川達州事件、貴州甕安事件、雲南孟連事件、湖北吉首事件中“社會閒散人員”的種種“劣跡”,單是今年以來剛剛發生的20多個不明身份“社會閒散人員”暴力強拆鄭州市27戶居民住房,並將一名住戶打成重傷的“鄭州事件”(1月16日《大河報》)和江蘇邳州200多名“社會閒散人員”強佔耕地致村民死亡的“邳州血案”(1月22日《新京報》),就足以令人觸目驚心,義憤填膺了。人們不禁要問,這些“社會閒散人員”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竟敢如此肆無忌憚無法無天? 其實,把肇事罪責歸咎於“社會閒散人員”的思維定式和偏見、成見大大地冤枉了那些清白無辜、名副其實的社會閒散人員。他們整日辛辛苦苦為生計奔波,哪有閒心和餘力去鼓譟鬧事?即使有個別品行不端、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尋釁滋事,也決不敢公然挑戰法律秩序。那些氣焰囂張、有恃無恐,甚至裝備了挖掘機、剷車等“重型武器”,在光天化日之下隨意行兇打人、殺人的所謂“社會閒散人員”既不閒也不散,大都是被某些利益集團所收買、所組織、所僱傭、所驅使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他們之所以要打著“社會閒散人員”的旗號為非作歹,就是企圖利用人們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和“法不責眾”的陋習,矇騙社會輿論,逃避法律制裁。對此,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惕,決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不加分析地把參與鬧事行兇的暴徒一概稱做“社會閒散人員”,更不可中了真正的幕後元兇和罪魁禍首偷樑換柱、金蟬脫殼的奸詐詭計。 為無辜的社會閒散人員正名,不僅要依法嚴懲那些為虎作倀的行兇暴徒,而且要順藤摸瓜,徹底查清躲在背後策劃組織、暗中指使的黑手、元兇和從中漁利者。例如查處有200多名暴徒參與、致護地村民一死一傷的江蘇邳州強佔耕地血案,就不能僅僅滿足於抓獲75名所謂的“社會閒散人員”,也不必急於拿出50萬元賠償金封住死者家屬的口,而應當認真地查一查是誰花錢僱傭了這些“社會閒散人員”,是誰用30多輛小車和剷車運去了這些歹徒,又是誰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采用“以租代徵”的形式非法強佔了當地農民的2500多畝良田,只有把這些實際的涉案人員統統繩之以法,才能澄清所謂“社會閒散人員”的真實身份,揭開借刀殺人的始作俑者的真實面目,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類似的非法佔地和暴力拆遷案件。否則就會使無辜的社會閒散人員繼續蒙冤,也將會有更多的悲劇再次重演。
所謂“社會閒散人員”本來是特指社會上沒有固定職業、沒有穩定收入、沒有正式單位,處於賦閒和分散狀態的一部分人員,在當前的社會利益格局中,他們也是值得同情、需要照顧的“弱勢群體”。可令他們始料不及的是,他們的名義老是被人盜用,清白也總是遭到玷汙。 只要稍稍留意一下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影響惡劣的暴力抗法和群體性事件,就不難發現,最後大都把肇事的罪責歸咎於“不明真相的群眾”和身份不明的“社會閒散人員”,在一些人的口中和眼中,“社會閒散人員”這一特定稱謂簡直成了地痞流氓、歹徒暴民的代名詞。且不說轟動一時的四川達州事件、貴州甕安事件、雲南孟連事件、湖北吉首事件中“社會閒散人員”的種種“劣跡”,單是今年以來剛剛發生的20多個不明身份“社會閒散人員”暴力強拆鄭州市27戶居民住房,並將一名住戶打成重傷的“鄭州事件”(1月16日《大河報》)和江蘇邳州200多名“社會閒散人員”強佔耕地致村民死亡的“邳州血案”(1月22日《新京報》),就足以令人觸目驚心,義憤填膺了。人們不禁要問,這些“社會閒散人員”到底是什麼人,為什麼竟敢如此肆無忌憚無法無天? 其實,把肇事罪責歸咎於“社會閒散人員”的思維定式和偏見、成見大大地冤枉了那些清白無辜、名副其實的社會閒散人員。他們整日辛辛苦苦為生計奔波,哪有閒心和餘力去鼓譟鬧事?即使有個別品行不端、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尋釁滋事,也決不敢公然挑戰法律秩序。那些氣焰囂張、有恃無恐,甚至裝備了挖掘機、剷車等“重型武器”,在光天化日之下隨意行兇打人、殺人的所謂“社會閒散人員”既不閒也不散,大都是被某些利益集團所收買、所組織、所僱傭、所驅使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他們之所以要打著“社會閒散人員”的旗號為非作歹,就是企圖利用人們對弱勢群體的同情和“法不責眾”的陋習,矇騙社會輿論,逃避法律制裁。對此,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警惕,決不能不分青紅皂白、不加分析地把參與鬧事行兇的暴徒一概稱做“社會閒散人員”,更不可中了真正的幕後元兇和罪魁禍首偷樑換柱、金蟬脫殼的奸詐詭計。 為無辜的社會閒散人員正名,不僅要依法嚴懲那些為虎作倀的行兇暴徒,而且要順藤摸瓜,徹底查清躲在背後策劃組織、暗中指使的黑手、元兇和從中漁利者。例如查處有200多名暴徒參與、致護地村民一死一傷的江蘇邳州強佔耕地血案,就不能僅僅滿足於抓獲75名所謂的“社會閒散人員”,也不必急於拿出50萬元賠償金封住死者家屬的口,而應當認真地查一查是誰花錢僱傭了這些“社會閒散人員”,是誰用30多輛小車和剷車運去了這些歹徒,又是誰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采用“以租代徵”的形式非法強佔了當地農民的2500多畝良田,只有把這些實際的涉案人員統統繩之以法,才能澄清所謂“社會閒散人員”的真實身份,揭開借刀殺人的始作俑者的真實面目,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類似的非法佔地和暴力拆遷案件。否則就會使無辜的社會閒散人員繼續蒙冤,也將會有更多的悲劇再次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