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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useduLouv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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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黃烈平
引力本質是電磁能轉化之力,或電場力,星球和物質都漂浮在電場(暗物質)中,引力只是力,沒有速度。黃氏宇宙新論,引用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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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郭哥聊科學
先來回答問題:老郭以為,物質與空間是一體化的,“引力”嚴格說應該是引力波的傳播速度是光速,“引力”只是時空彎曲的一種幾何效應。當一個天體能以接近光速運動(等於光速運動是不存在的)的時候時空彎曲的效應依然存在,“引力”當然仍然是存在的。
各位小夥伴都是一路學習過來的,牛頓之前的關於引力的說法咱們就不提了。咱們來回顧一下現代物理學關於引力的思路是怎麼形成的,應該說,這裡面愛因斯坦做出了巨大貢獻。
2、萬有引力有一個迷一樣的問題,兩個不接觸的物體之間,這種力是怎麼超距傳遞的?歷史上很多科學家,甚至是哲學家都試圖參與進來。後來,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的發現,確定了引力和質量之間的關係。
3、愛因斯坦認為引力的傳播依靠的是引力場。物質可以在其周圍空間直接產生一個引力場,至於為什麼物質能直接產生一個引力場,愛因斯坦表示拒絕回答。他認為彎曲的時空構成了場,這種幾何場有非物化的傾向,估計很多小夥伴能接受引力場的概念,卻無法接受場形成的原因。科學不會迷信愛因斯坦,他說的就是對的這種認識是不存在的,但是現代科學對場的認識給愛因斯坦的觀點提供了註腳。
4、現代科學認為:場也是物質的、它是發生物理現象的空間,看不見,摸不著,我們只能利用儀器進行測量,依靠想象力去構建場分佈的情況;場具有客觀物質的一切特徵,有質量、動量和能量。可以分為向量場和標量場,這兩種場的區別在於,向量場除了有大小上的不同,也有方向的差異;標量場只有大小不同,沒有方向差異。引力場其實就是這樣一個向量場。
5、愛因斯坦對於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的思考,並借鑑了馬赫的原理,形成了自己的等效原理,即引力與慣性力等效,同時結合真空中光速不變原理,在狹義相對論的基礎之上建立了廣義相對論。後來,引力質量等於慣性質量及光速不變原理,都被高精度的實驗所驗證。
6、廣義相對論誕生後做出一系列的理論預言,①推匯出了牛頓萬有引力定律;②推匯出了哈勃常數;③得到質量、能量、時間、空間及其關係,表明了物質與空間的一體化,揭示出萬有引力和宇宙膨脹及其加速膨脹的共同機制以及存在的空間力場;④預言了引力波的存在;⑥預言了引力紅移現象;⑥預言了光線偏折;⑦以上的一些理論推測與實際觀測結果高度吻合。由此,一個宇宙整體系統演化的新理論逐漸形成。
我們對前面的分析做一個總結:從宇宙整體系統演化的角度來說,只要有物質就會有時空,只要存在區域性的物質質量就會產生時空的彎曲也就是會同時會產生引力場。所以不論宇宙中的天體如何運動,哪怕是加速到接近光速,引力場同樣存在。
#這很科學##我來科普##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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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宇堂
物體以光速運動不會喪失自己的萬有引力(對於其自身來說這是永遠存在的),但是它與那個相對的物體之間的引力互動作用將會消失(就好像他們不在同一個時空一樣),但對其他沒有達到相對光速的物體之間的引力作用還是有的,但運動造成的引力場的變化需要以引力波的方式傳播出去,而且遵循光速極限。
引力和引力波的本質引力被廣義相對論解釋為時空的曲率,但顯然這個曲率在時空當中散佈的時候是需要時間的,這也涉及到引力波的概念。
引力波是由質量加速的產生的時空曲率(織體)的擾動,它以光速從波源向外傳播。 它們是由亨利·龐加萊在1905年提出,後來在1916年由愛因斯坦根據他的廣義相對論預測。引力波將能量作為引力輻射傳輸,引力輻射是一種類似於電磁輻射的輻射能量。 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並未指出引力波的存在,該定律假定物理相互作用是瞬間傳播的(無限速度),但事實不是這樣。上圖:時空的三維化的扭曲示意。這個運動的小球也應該輻射出引力波。
但我們要注意一下引力與引力波之間概念的區別(類似於電磁場和電磁波的關係):
引力是時空的幾何導致的一種場效應;
引力波是時空幾何的振動形式沿著時空向遠處傳播的形式;
宇宙中足夠近的距離內任何有質量物體間相對位置的改變都會形成引力波(說足夠近,是由於宇宙膨脹的原因,太遠的天體彼此因宇宙膨脹分離的速度可能超過光速,如此引力作用就不能彼此到達);
相對靜止的兩個物體間沒有引力波,但存在著引力和引力勢能;
上圖:中子星或黑洞相互環繞形成的引力波“漣漪”示意(僅僅是示意,實際上的空間扭曲不是這樣的)
據此,我們可以斷言:如果宇宙中突然出現了一個有質量的物體,它的引力場需要花時間擴展出去,而這個擴充套件將以引力波的形式實現。
引力作用和引力波的傳遞是需要時間的這個情況可以與光(電磁波)的傳播類比。太陽的光需要大概8分鐘才能傳遞到地球,而太陽的引力作用同樣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如果太陽突然消失,那麼地球也要8分鐘之後才會脫離原有的公轉軌道。
上圖:地球與太陽之間的引力等勢線圖,清晰地展示了5個拉格朗日點的成因。如果太陽突然消失,那麼這5個拉格朗日點消失的時間是不同的。
如果兩個物體相對以光速遠離那麼結果可以類比光的傳播問題,即,引力沒有辦法再傳遞到對方,彼此不再能夠感受到對方的存在(無論從光線還是從引力上都無法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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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問題要怎麼理解呢?我個人覺得要分三個層面去理解:第一、什麼是萬有引力。第二、什麼是萬有引力的速度。第三、物質的運動速度能不能達到或超越光速。萬有引力是經典物理學中的概念,為了人們便於理解引力這個概念:萬物皆互相吸引,這種互相吸引的作用被稱為萬有引力。隨著物理學的進一步發展。在廣義相對論中,引力被描述為有質量的物體對時空的扭曲。這種扭曲可以理解為一種場效應。如果你有電磁學基礎,就應該很容易理解,電場磁場跟引力作用的場如出一轍。他們的傳遞方式也是雷同的。電磁波的速度是光速,其實應該所有的場效應的影響速度都是光速。至於有質量的物質達到甚至超越光速,在現有的理論框架下絕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