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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遇見小辰

    我的看法:

    張愛玲曾說“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緣分。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無奈。”道出了愛情也是講究天時地利人和的。

    在17,18歲愛上一個人無法在一起,彼此成全各自去追求夢想是我能夠想到的最好答案了。在17,18歲的年紀,是一個對未來充滿迷茫,是在為了夢想而努力奮鬥的日子,是一個給不了任何人承諾與幸福的年紀。而愛上一個人,只能說是在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只能把這段感情放在心裡,帶著愛繼續前行去追求自己的夢想。

    荷西與三毛的故事:

    荷西遇到三毛的時候在讀高三,也是屬於17,18歲的年紀,在那時荷西就愛上三毛了,但17,18歲的年紀,是承擔不起愛,也無法為自己的愛負責

    荷西在知道是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時,告訴三毛“你要等我6年,我有4年在大學要讀, 加兩年兵役要服,6年一過,我就娶你。”

    當時的三毛並沒有當回事,因為6年的時間,物是人非了,三毛並不相信跟荷西會有未來。期間,三毛已經有了喜歡的人,到了談婚論嫁了,可未婚夫卻發生意外死亡了。

    剛好6年的時間到了,荷西回來找三毛了。此時的三毛心已經碎了。她告訴荷西,今天回來心已經碎了。荷西把三毛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說:這邊還有一顆,是黃金做的,把你那顆拿過來,我們交換一下吧。

    時隔6年,他們終於在一起了。從錯的時間,變成了對的時間遇見了對的人。

    我的建議:01 你說17,18歲愛上一個人無法在一起,應該怎麼辦,其實真的是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因為你註定要去追求夢想,註定要去完成學業,我能說的是,如果你的愛是認真的,堅定不移的,那就好好的完成學業,才有可能給對方幸福。02 就像荷西與三毛的例子一樣,給對方一個期限,也給自己努力奮鬥一個期限,如果期限到了,她還在等你,你依然愛著她,那就在一起。如果她已經有了更好的生活那就祝福她。03 17,18歲的年紀,愛上一個人是無奈的。如果肯定無法在一起,那就好好的去追求夢想。你的漫漫人生路才開始還能遇到更好的。如果你的愛是堅定不移的,那隻要你們一起努力,終會守的雲開見月明。

    總之,17,18歲的年紀愛上一個人,是一件無奈的事情。考慮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才能做出正確的決定。

  • 2 # 不會創作的創作人

    先要想清楚你是不是真的非這個人不可。如果是,那麼請你堅持自己,否則到老了你會遺憾。如果還沒有那麼堅定,就放手,學著長大,學會放手,去尋找更適合自己的人。

  • 3 # 姐一直在

    學學盛明蘭,你認為遇到了畢生所愛,可是為什麼沒有在一起呢?因為她(他)要的生活你給不了。你們不屬於彼此。有人只想生活平平淡淡,有人卻想活的轟轟烈烈,萬世矚目。我是非常贊同門當戶對的,相似成長經歷的人三觀也相似,相愛的人在一起,首先要三觀合拍,還有如果為了彼此相愛在一起而傷害更多的人,不如放手,幸福在前方。

  • 4 # YOU人愛

    初戀在人的生命中彌足珍貴,但是17-18這個年齡對世界的認知真的太少,沒有經歷過人世間的雞零狗碎和慾望、誘惑、無奈、甚至瘋狂,愛過,無論是單相思還是相愛已經足夠用來一生回憶,若是有緣,你們定會重逢,若是無緣,你的經歷都是財富,而他(她)也是你靜心時的心頭好,如此,安好。

  • 5 # 林白容123

    17,18歲我還不知道戀愛的滋味,20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男孩,他溫柔,浪漫,體貼,符合了我對男朋友的所有要求,但是我們一直在曖昧不清,因為我的理智跟我的家人都不同意我遠嫁一個外省人,在我們曖昧不清的期間,他說她找到了他要守護的另一半,跟我說對不起,那一刻我竟流淚了,他沉默了,我們就這樣坐了兩個鍾,最後他說他真的寧願那個人是我,我才明白,原來再深的感情都抵不過戶口本上寫著同一個地方。

    再後來的後來我就很少想起他了,說不上憂傷,可能大概所幸我老公對我很好,很寵,有一兒一女,嫁在隔壁村,常回家看看,看看父母,陪陪老人,三代同堂,簡單而幸福,慶幸我不遠嫁,我有疼我的老公,有愛我的孃家。

  • 6 # 等閒品茗

    這是少男少女都可能會有的經歷。暗戀,單相思就只有放在心裡,想想也美麗吧。不過,現在男女交往容易多了,只要彼此相愛,一切不是問題。

  • 7 # 綠色小萆

    在十七八歲時愛上一個人,但沒法在一起。該怎麼辦?好辦,分了就可以了。

    哪能這麼簡單,那個年紀愛上一個人是瘋狂的,是不顧一切的,剛剛嚐到愛情的甜蜜,正沉浸在美好的幻想當中,所有的一切是那麼的美好。

    因為家庭的原因,最後還是要選擇分手,真是痛苦無奈的事情。

    想想我那時就是這樣的,十七八歲剛剛畢業的年紀,在工廠裡上班有一個美麗的女孩,與我在同一個工序工作,由於年齡相仿,非常談得來,應該說是互相喜歡吧!

    我們很快就發展到了那種談情說愛的地步。就像是老天特意為我們的安排,有一種水到渠成的感覺。可以說相談甚歡久處不厭,真的到了那種難捨難分的地步。

    但是我家窮。那時還沒有房子,房子對我來說,就像是一座大山橫亙在我們的面前,是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

    可以說那時除了我以外,我一無所有。女孩的家人們極力的反對我們在一起。常常在我面前以淚洗面。因為捨不得不想和我分開。看到她這樣我心痛至極。

    我懷疑是否能給她幸福的未來。於是我們分手了。其實不分手又能怎樣啊?畢竟現實會擊碎一切美夢。

    因為年輕,我還有夢想,只要肯幹努力去拼搏去爭取想要的東西,就一定會實現的。

    在後來的日子裡遇到了美麗溫柔的妻子,我們現在過得非常的幸福,有時分手也是一種解脫。

    真正懂你愛你的那個人,肯定會在某個路口向你招手。

  • 8 # 丟心人

    17.18歲的時候,也就是你上大學的時候。青春期剛剛朦朦朧朧的時候。那時候的愛是最初的感覺,不是愛,那只是喜歡,互相有好感罷了!你那時候的愛不叫做愛,愛是要結婚,要相互承擔責任的時候,你還沒有成年,還沒有做好結婚的打算。既然無法在一起,你可以選擇去爭取,去拿自己的實力,讓對方給你一段時間,你做出成績來讓對方感覺你有能力照顧好對方。也不知道你們無法在一起的原因?但是,等過了幾年,如果你有了實力,有了讓對方仰望的時候,對方也許就會主動的和你在一起了!不論你們無法在一起的什麼原因,都要讓自己有能力,有實力,你才有給對方爭取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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