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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韓紅在微博發文,斥“山寨版林俊杰”:“你用‘林俊杰’的名字欺騙消費者實在太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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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刺蝟1307

    很多JM都知道他,JJ也知道。這件事情,維權很難。

    他明明叫範一賢為什麼他要用林俊杰的名字呢?因為他沒有林俊杰的名氣,也沒有林俊杰的實力。

    只希望人們更能重視智慧財產權和著作權。

  • 2 # 為兒時的夢想努力

    支援韓紅的說法,模仿秀可以,都是為混口飯吃,商演就不對了,打著別人的名義去掙錢,這不是赤裸裸的欺騙嗎?支援林俊杰維權!

  • 3 # 鯨魚電影

    模仿秀這種事大家都喜聞樂見,小時候就常看“開心明星臉”,畢竟長得像一個明星,這個機率是很低的,如果連歌聲也像,那豈不是更加難得?但是有的“明星臉”卻用這種方式來賺“不義之財”。

    最近歌手韓紅就在微博發文,大罵一個“山寨林俊杰”,說他在欺騙消費者:“太無恥了,欺人太甚!!模仿秀,我們能接受,因為都要活著,要吃飯,放你一馬,但是你用‘林俊杰’的名字欺騙消費者實在太無恥!最難容忍是:你侮辱了我們喜愛的JJ的無敵歌聲!走著瞧!”

    雖然不知道韓紅這件事的前因後果,但是肯定她是在某個唱歌見到了這個“山寨林俊杰”,至於這個山寨版林俊杰其實早就名聲在外,他叫做範一賢,多年前他就上過新聞,據說他跟林俊杰的確非常像,歌聲、相貌,就連招牌的小酒窩也都一模一樣,為此他還上過不少節目。

    到了後來,他乾脆就用“林俊杰”的名號來上演,但放的卻是自己的照片,他就用這種方式,在自己開的酒吧裡賺了140多萬人民幣!

    這件事也驚動了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林俊杰的經紀人在接受採訪時說:“這是赤裸裸的欺詐,你就脫離了模仿的境界。臺灣很多正規的模仿秀,人家打出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不是說我模仿的這個人的名字,甚至連‘模仿秀’這三個字都不寫上去。”

    這個範一賢本來是大陸人,但是他的個人資料裡卻寫是臺灣的,他所有的獎項都是模仿林俊杰獲得過的獎項。林俊杰本人對此也迴應過,他說:“我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喜歡活在另一個人的影子裡,所以我還是祝福他還是能夠最終走出自己的路。”

    看來林俊杰還是挺大度的,但是顯然他的好友無法容忍,韓紅是個直性子,她對這個範一賢放出狠話,相信也會做到。華納唱片多次向範一賢交涉,但是他都不聽,仍舊為所欲為,不知這次韓紅能用什麼大招,來讓山寨版林俊杰就範。

  • 4 # 白龍馬脖玲兒急

    在今年的11月6日,韓紅在微博上@西藏昌都人韓紅併發文,怒斥“山寨版林俊杰”:“太無恥了,欺人太甚!!模仿秀,我們能接受,因為都要活著,要吃飯,放你一馬,但是你用‘林俊杰’的名字欺騙消費者實在太無恥!”

    據悉在這些演出的宣傳海報上,都打著“林俊杰”的字樣,連樣式都照搬林俊杰的演唱會海報,這簡直就是在冒充林俊杰嘛,甚至還有直接使用林俊杰本人照片的例子。

    對於範一賢的這種做法,林俊杰所屬經紀公司華納公司早就發現了,並且很久之前就給予過警告,但範一賢並未停止這種不恥行為。

    之後華納公司就開始收集各種各樣的證據,已經有兩年多了。那時並沒有被廣大網民知道,現在暴了出來,那麼也是時候清理一下了。事情鬧大了總會有人去管。

    總之林俊杰走到今天不容易的,光鮮的外表下又付出了多少努力,冒名盜用是對林俊杰努力的極大不尊重。是時候清理一下了。

  • 5 # 高能片場

    韓紅老師正義可嘉,可是似乎有點幫了“山寨林俊杰”的忙,本來誰也不知道他是誰,現在很多人都知道他叫“範一賢”了,你說這可咋整?

  • 6 # 資深吃瓜鵝鵝

    林俊杰:有人模仿我的臉?還瘋狂撈錢?

    這年頭啥都有山寨,就連明星也難逃被山寨的命運。

    16號這天,林俊杰的經紀團隊終於忍不可忍,公開怒斥“山寨林俊杰”範一賢涉嫌欺詐的行為,稱其自酒吧等一系列場所做的商演,都與林俊杰本人無關。

    據瞭解,“山寨林俊杰”範一賢不止一次打著林俊杰的旗號在酒吧等場所商演了,也不是第一次被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公開痛斥了,就連韓紅都看不下去,曾經直接大罵範一賢無恥!

    可範一賢似乎並沒有任何收斂,表演時直接用上了林俊杰的名字,連宣傳海報都是直接拿的林俊杰演唱會的海報,甚至照片都是用的林俊杰,靠著這樣的方式打著林俊杰的旗號,他在兩年的時間內瘋狂撈金140萬。

    2012年時還出了專輯EP《我陪你醉》和《哭了一整夜》,恕我直言,這歌名一看就不想聽,請別拉低我們林俊杰的“行走的CD”水準好嗎!

    也真的是有公司為了撈錢,願意做這樣的事。與範一賢合作發唱片的公司是熙娛樂唱片公司,連企查查甚至都查無此公司,和林俊杰的經紀公司華納唱片自然是不能比的。

    據說他還時不時地去趟美國,日子過得也是十分瀟灑。

    在忍讓了這麼多年之後,林俊杰的經濟團隊終於出手整治這“山寨貨”了。

    對於明星來說,這些山寨者就像是甩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藥

    謝霆鋒的模仿者眾多,其中有個叫黃寧的甚至在霆鋒《毋忘我》音樂會上與本尊同臺過,還被認成了謝霆鋒本人。別看他是山寨的,代言和演出可都是接到手軟,還是多部電影的特約演員。

    可惜的是,他有些得意忘形了,在出席某房地產專案開工儀式,直接以謝霆鋒的身份就出席了,臺簽上就寫著“謝霆鋒”。

    很多粉絲慕名而來失望而歸,謝霆鋒的經紀人霍汶希則公開表示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幹得漂亮!

    一開始丁勇還很不服氣:“長得像是我的錯?”,在法院判決後他才主動道歉,此後出席活動都是用的自己名字。

    為什麼這麼多山寨明星?

    自然是利益驅使了,山寨明星還是很吃香的。汪涵大哥的模仿者張強,被大家稱為“汪小涵”,據說他代言費5.5萬,主持一場年會2萬左右,一年賺個100萬完全不成問題。

    就像韓紅所說的,每個人都要活著,要吃飯,模仿秀無可厚非可以接受,但打著明星的旗號招搖撞騙,著實是太過分了,完全是在欺騙消費者。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明星臉都會靠這樣的方式賺錢,南寧“羅志祥”就連本尊都主動發圖玩梗,之後的確是在網上掀起了一陣熱度,但他火了之後沒有多大的改變,依舊是踏實地做著他的小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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