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歸集原則如下:在積分按客戶口徑歸併的基礎上,從服務整合和客戶感知方面考慮,積分按登記證件進行歸集,即客戶在使用不同業務、不同場景下獲得的積分統一按照個人身份證件歸集,以歸集後的積分參加會員評級和使用。(一)歸集方法:積分歸集採取人工和自助兩種方式1.人工方式:由系統以月為單位檢索客戶資料,提供相關資料清單,透過各渠道與客戶核實後做歸集。2.自助方式:網上營業廳提供客戶自助申請歸集功能,客戶提交申請後,透過各渠道與客戶核實後做歸集。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與客戶核實時必須包括證件號碼、姓名、會員卡發放方式、詳細地址、進行積分歸集的業務終端號碼、積分告知途徑。(二)歸集原則:1.同一身份證件下,同一型別的業務終端號碼最多隻能歸集3個。2.可歸集的積分範圍包括政企使用者積分、家庭客戶積分、個人客戶積分以及號百前向客戶積分。(三)歸集要求:1.系統應具備客戶和使用者兩層資訊的準確識別,在判斷個人身份證件時,政企使用者以使用者層登記證件(使用人證件)為準、家庭及個人客戶以客戶層登記證件(訂購人證件)為準。2.歸集後的總消費積分參加會員評級,對達到評級標準的客戶,將會員卡與個人身份證件自動關聯。3.積分歸集後,只允許證件本人透過證件號碼或會員卡認證後查詢和使用積分,被歸集的終端號碼不再允許查詢和使用自身積分和歸集後的積分。4.在使用歸集後的會員在使用積分時,系統應區分並記錄積分型別和來源,用於內部結算和成本攤分。型別至少分消費積分和獎勵積分,來源至少分政企積分、家庭積分、個人積分和號百積分。
積分歸集原則如下:在積分按客戶口徑歸併的基礎上,從服務整合和客戶感知方面考慮,積分按登記證件進行歸集,即客戶在使用不同業務、不同場景下獲得的積分統一按照個人身份證件歸集,以歸集後的積分參加會員評級和使用。(一)歸集方法:積分歸集採取人工和自助兩種方式1.人工方式:由系統以月為單位檢索客戶資料,提供相關資料清單,透過各渠道與客戶核實後做歸集。2.自助方式:網上營業廳提供客戶自助申請歸集功能,客戶提交申請後,透過各渠道與客戶核實後做歸集。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與客戶核實時必須包括證件號碼、姓名、會員卡發放方式、詳細地址、進行積分歸集的業務終端號碼、積分告知途徑。(二)歸集原則:1.同一身份證件下,同一型別的業務終端號碼最多隻能歸集3個。2.可歸集的積分範圍包括政企使用者積分、家庭客戶積分、個人客戶積分以及號百前向客戶積分。(三)歸集要求:1.系統應具備客戶和使用者兩層資訊的準確識別,在判斷個人身份證件時,政企使用者以使用者層登記證件(使用人證件)為準、家庭及個人客戶以客戶層登記證件(訂購人證件)為準。2.歸集後的總消費積分參加會員評級,對達到評級標準的客戶,將會員卡與個人身份證件自動關聯。3.積分歸集後,只允許證件本人透過證件號碼或會員卡認證後查詢和使用積分,被歸集的終端號碼不再允許查詢和使用自身積分和歸集後的積分。4.在使用歸集後的會員在使用積分時,系統應區分並記錄積分型別和來源,用於內部結算和成本攤分。型別至少分消費積分和獎勵積分,來源至少分政企積分、家庭積分、個人積分和號百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