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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769644129421

    一、推薦信的內容:

    (1)申請人的職業。

    申請人的職業,必須在推薦信的第一段,明確說明。

    申請人的職業的定義,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您的推薦信上所列的職業定義,應該是與您的申請表(IMM8)上第一頁、第13格中所填寫的職業定義,是完全一致的。事實上,您在填寫移民申請表的時候,如何確定您的職業,應該是依據您的推薦信的內容。

    華人在寫推薦信的時候,還有一個常犯的錯誤,那就是將職業(Occupation)和職務(Position)混淆使用。

    (2)申請人在本單位所完成的具體專案或所參與的具體工作的內容。

    您所參加的具體的專案或所參與的具體工作內容,必須一一具體列明。

    (3)申請人在完成這些專案時,所使用的專業技能。

    如果一封推薦信僅列明前面兩項內容,即:申請人的職業的名稱,以及申請人所參與的專案或工作內容,但沒有說明他在工作中採用什麼專業技能來實施該專案,或是完成該項工作,則您可能還是沒有辦法證明您的職業。

    二、推薦信的格式:

    (1)避免對申請人的工作態度的推薦。

    例如,“某某人工作負責,專業技術精湛,與同事關係配合默契,深得領導和同事的好評”、等等。都是沒有意義的花邊文字。應一律避免。應該將文字篇幅放在實質性的內容的描述上。

    (2)每一個專案或每一份工作的時間排序。

    (3)如果申請人有多份工作,每一份工作都要有推薦信。

    (4)推薦信的文字。

    推薦信到底是應該用中文來寫,還是用英文來寫,這是由您的工作單位的性質和寫推薦信的人的教育程度來決定的。而不是您可以任意決定的。

    (5)推薦信應該是簽字,還是蓋章?

    眾所周知,華人是習慣看單位蓋章的。而西方人是習慣看簽字的。

    目前,本人的經驗是,應該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再加蓋上單位的公章。公章可以是單位的名稱章,也可以是單位的人事章。取決於簽字的負責人的職務。但是,絕對不可以用無關的業務章,例如,財務章。

    (6)簽字人的資格。

    推薦信的簽字人可以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也可以是部門的負責人(但是,必須是您的頂頭上司。不能是您的同級的其他部門的負責人。更不能是您的下級)。負責人不一定是要正職的。也可以是副職。另外,人事部門的負責人也是可以的。只要他能對您的工作作出客觀的、準確的描述。簽字人應該留下聯絡的直線電話號碼。簽證官可能隨時會打電話給推薦人,核實推薦信的內容(以防作假)。

    (7)推薦信所用紙張和書寫格式。

    推薦信必須用單位的信箋紙。不能用沒頭沒腦的白紙。否則,看上去不像是真的。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最好是用打字的辦法。不要手寫。

    (8)推薦信的簽署日期。

    推薦信必須要有簽署日期。沒有簽署日期的推薦信,看上去很馬虎。令人聯想到推薦信本身的內容的準確性可能是有問題的。

    (9)簽署推薦信的人的名片

    這是必須要附的一份檔案,不論在北京,香港還是Buffalo

    三、能否不提供推薦信或是工作證明

    對有些申請人來說,有時候,提供推薦信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例如,您不願意讓現在的僱主知道您正在辦理加拿大移民;或是原工作單位已經撤銷;或是與前工作單位的領導關係不好。

    四、不要作假

    千萬不要在推薦信上做手腳。應該照實撰寫。因為,作假是經不起查的。加拿大移民部近年來一直採取積極的措施,核查中國大陸的申請人的作假的情況。如果被查出有作假,那您的全部的已經作出的努力,包括雅思考試,就全部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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