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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熊貓直播官方微博就宣佈,將正式起訴原熊貓主播“劉殺雞”,並要求賠償高達3000萬的違約金。 18年8月底,嗨氏單方面解除合約跳槽鬥魚,並在鬥魚開啟首秀,被判賠違約金4900萬元。 18年12月底,包子迴應鬥魚天價違約金和全網禁播:1500萬賠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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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月夜沒有楓葉

    嗨氏一手好牌打的稀爛,當自己很火的時候浪了,就像玩遊戲一樣,越是順風,越要告誡自己不要浪,穩住我們才能贏!

  • 2 # 遊影電報

    主播的智商有待加強!

    在過去的一年裡,眾多直播平臺都對違約藝人進行了訴訟,並且很多判罰都已經下來。下面舉兩個列子!

    PDD訴訟熊貓直播事件

    前英雄聯盟職業選手,直播界的頭部流量明星,停播之前是熊貓直播的頭牌人物之一。在近一年沒有直播露面的PDD,12月中旬被爆出已經起訴熊貓直播;緊接著又澄清此事只是與熊貓直播簡單的財務關係訴訟,未涉及到老闆王思聰層面,一旦涉及到老闆就會撤訴。近日有玩家推測,在結束與熊貓直播的訴訟案件之後,PDD將前往鬥魚直播,再次開啟直播。

    囚徒違約事件

    原名:張瀟

    原平臺:鬥魚

    賠償金:720萬

    爐石傳說和戶外的主播,早期收到熊貓邀請,擅自從鬥魚跳槽到熊貓直播,隨後收到鬥魚的起訴。今年9月份發微博聲稱最終判決為720萬的賠償金,在剛收到熊貓邀請之時,熊貓曾答應支付此筆賠償金,可現今的熊貓直播內憂外患無力支付此筆賠償金,囚徒只得自己賠付。

    從上述的兩個直播違約案件中可以看出:

    一、直播平臺的跳槽賠償金許諾會因各種突發狀況隨之東流。

    二、真正發生財務糾紛等問題可以動用法律武器為自己辯護和脫身。

    總結一下,就是口頭許諾的東西,畢竟沒有法力約束作用,還會因各種狀況的發生,讓主播處於更尷尬的境界。與其揹負幾百上千萬的違約金,不如好好休養,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主播這些年在經歷了紅利期之後一些大主播各個都賺得富得流油,但是也因利益驅使使其背信棄義,視契約為無物。18年各大平臺出手整治此不良風氣,也是為了淨化直播平臺,保證各自的利益。

    而主播們也應該更加清醒的認識違約帶來的危害,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合理的使用法律手段為自己保證最大的合法權益才是上策!

  • 3 # 零闊落

    天價違約金的出線是直播平臺不夠規範的體現,很多主播在簽下合同之後選擇違約跳槽,這一方面體現了一些年輕人對合約的不以為然,另一方面如此之高的違約金甚至是普通家庭窮其一生都償還不起的,這種極其不合理的情況出現說明了直播平臺不夠規範,另外一些直播平臺會採取限人氣,買水軍等手段壓榨主播,所以籤合同要慎重

  • 4 # 阿懵說

    這個問題中應該在加上一個人,那就是蛇哥colin,繼嗨氏、劉殺雞、包子之後今天網上剛剛爆料了一條訊息“蛇哥遭鬥魚索賠1.5億”,在這裡借用一句群裡小夥伴說的話“蛇哥是誰我不知道,但是隻要一說賠償的事都有他”,阿懵也是覺得有點意思,別人的人生都是起起落落,而蛇哥真的是“起落落落落落落”從去年開年到“鬥魚一哥”到現在成為億萬負翁不過一年的時間,並且遭到虎牙鬥魚兩家平臺一起起訴也是遊戲直播圈裡面的“頭一份”,這還不知道企鵝電競會不會湊這個熱鬧,蛇哥colin是肯定還不起了,那到底應該怎樣看待天價違約金呢?

    “主播太飄,平臺動刀”

    隨著這兩天直播的瘋狂式的發展,主播跳槽的事情屢見不鮮,我們都知道跳槽這種事情大多是 薪酬與名氣不對等,簽約的時候還是個小主播或者對於自己的未來的收入沒有足夠的預估,一個月打賞幾百萬而自己看得到拿不到,再或者就是別的平臺給的誘惑太大,歸根結底還是“主播太飄了,不是平臺拿不動刀了”

    平臺之間各種的高價挖人也成為了天價違約金的導火索,很多平臺為了造星,讓一名主播成為頭部需要花費大量的資源,而互相挖角又進一步的抬高了主播的身價,最終在中不良的競爭之下,無論是主播還是平臺都成為了受害者

    沒讀懂法之前,不要學別人跳槽

    直播平臺和主播、內容之間就是這種在一起的時候你儂我儂,一旦分開了就魚死網破的地步,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這兩年的天價違約金一個接一個,平臺覺得自己委屈,主播覺得自己冤根本沒掙那麼多錢,也賠不起。那麼到底誰對誰錯?

    其實我覺得沒有那麼麻煩,我們只要知道講契約精神就好了,無論是哪個主播跳槽,最終都難逃被制裁的命運,無一例外!就連韋神也只能是免費打工一年掏了3000萬出來交錢了事

    既然和平臺簽訂了契約,那就是具有了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就是要賠償這個說到哪裡都一樣,所以即便是很多天價違約金的案件沒有徹底宣判,但是無論是哪個主播想贏是不可能的了,跳槽亂象需要整治,踏踏實實做內容才是一個主播應該做的事情.

  • 5 # 大電競

    近些日子,主播頻繁被前平臺要求賠償違約金,且都是幾千萬的天價違約金,前有嗨氏,王者榮耀板塊的第一主播,而後又有國服第一劫包子因為和平臺鬧掰了跳槽至虎牙從而導致的天價違約金,最近劉殺雞的違約金也受到了大家的關注。

    這些跳槽到底是源於什麼呢?如今的直播繁榮幾乎就是如同泡沫,表面上的假象並不能掩蓋實際的空虛,近些年的直播興起的太過迅速,各大平臺如同雨後春筍般蹦了出來,我們所熟知的虎牙,鬥魚,全民,熊貓,企鵝等等,但是在一系列競爭過後,即使是王思聰的熊貓,騰訊旗下的企鵝也並沒有在行業中站穩陣腳,如今相對穩定的平臺當數虎牙以及鬥魚。

    主播本身都伴有高額的直播合同,但是直播的競爭太過於激烈,有很多主播在簽約之前有看似良好的前景,但後續的實際效果卻並不如意,那麼給平臺帶來的收益就很一般,這樣的話,有些平臺就會對主播的工資進行拖欠,時間長的甚至會拖欠半年之久,這樣就導致了一些主播的不滿,但是由於法律意識薄弱,他們就會選擇跳槽來解決。

    還有一些主播在簽約之初人氣一般,但是由於自身的屬性以及潛質,或幽默或水平高超,在大火之後並不滿足當前的薪資,就會協商平臺,在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就會跳槽。

    最後可能就是包子這一類, 因為違反了平臺的規定,與平臺鬧掰。

  • 6 # 流秋

    說白了,就是法律意識淡薄,利益的誘惑,違約帶來的負面影響可能對於主播本身自己覺得不重要,包括一切後果,因為他們覺得有新後臺撐腰,但之後吃瓜觀眾對你的看法就會變得不那麼好了,都是互相利益關係,當你不再為新平臺帶來較高收益,往往就會被拋棄,本本分分工作,踏踏實實做人,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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