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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與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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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兵說
其實,下戰書這個習慣是一直存在的,不但古時候有,即使現在也有;只是“戰書”送達的形式不一樣而已。所謂戰書,說白了就是檄文,我們現在叫它宣戰書。古代為了彰顯出師有名和恐嚇,一般都是一蒙二嚇三罵人;現在的戰書一般都是先擺事實講道理,彰顯一下自己的正義,然後再來一個最後攤牌。三國時期,曹操給孫權的戰書,就是一張小紙條,裡頭寫著:“今治水軍八十萬眾,方與將軍會獵於吳”,這裡的“會獵”就是約戰的意思。不過這個戰書並沒有罵人,因為下戰書罵人並不是古人的專利,近代下戰書祖宗十八代也可能開罵!民國初年還有,梁啟超在護國運動中討伐袁世凱的戰書大作《護國軍政府佈告袁逆罪狀文》,就是跳著雙腳開罵的。現代的“戰書”也很常見,只是不用派專人騎著馬去送一趟而已,你比如: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釋出《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佈告》,正式對日本宣戰。
1979年2月17日,人民日報刊發《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社論,就是被看做是打響對越自衛反擊戰的“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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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模擬先生
在古代,特別是春秋戰國時期,打仗講究師出有名;此為戰場禮儀,戰場禮儀講究到什麼程度呢?仗要挑地方打,比如春秋時期的城濮之戰,晉楚兩國就是跑到魏國地界去打的。如果沒有事前的約定,兩國軍隊會同時出現在城濮地區嗎?
同時,在那個年代,參加戰鬥的將士可不是後來的平頭百姓甚至囚犯,而是貴族;甚至諸侯國的國君身先士卒親自率領士兵衝鋒,還常有見國君戰敗被俘的例子。
當戰爭發展到戰國時期乃至西漢時,人們簡化了戰場流程,挑地方而戰?不可能了,也不現實,但是互下戰術的習慣還是保留了下來,一直到東晉,才慢慢少了甚至沒有了;
讓人記憶猶新的是,諸葛亮出祁山屯兵五丈原,派使者與司馬懿約戰,司馬懿避而不戰,諸葛亮甚至遣使送去女人的衣服,逼司馬懿要麼戰,要麼穿上女人的衣服,代表不敢戰;對曹魏軍而言,如此奇恥大辱如何忍得?使者會有殺身之禍嗎?非也,使者安全回到蜀軍營中;這是對戰場禮儀最好的詮釋了,這在後面朝代的戰爭中是很少見的。
為什麼下戰書的行為後面會沒有了呢?第一個是戰場形勢的變化,以往的戰爭大都是爭霸之戰,勝者稱霸,敗者從之;比如秦伐韓一戰,南韓戰敗後,拱手將六座城池想讓;而後來的戰爭逐漸產生了變化,遵守承諾的戰敗方越來越少了,且無所不用其極,這不得不促使戰爭手段從初級的約戰形式升級到高階的“詐”與“速”!
“詐”是兵不厭詐,“速”是速戰速決,前者是手段,後者是結果。獻城變為攻城,約戰變為攻伐,戰場手段和形式越來越多樣化,講究兵貴神速;戰場的升級不是單方面的,一定是多方面的,也不是單個君主的行為,而是對戰雙方共同的行為;否則你傻呆呆的發去戰書,對方馬上就此進行設伏,這仗還怎麼打?能打嗎?所以,戰書什麼的,就被歷史的程序所掩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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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網言軍事
下戰書的習慣從古至今始終存在,現代最著名的當屬People"s Daily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系列社論,還有外交部和國社的“勿謂言之不預也”,類似還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和“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意思都差不多,大同小異。
從歐美到東南亞小霸和次大陸某國,其要是聽不懂這些暗含殺機的“黑話”,就只能說他們實在太健忘,“好了傷疤忘了疼”。
1962年9月22日,People"s Daily發表《是可忍,孰不可忍》的社論,並在文章結尾正告印度當局“勿謂言之不預也”。結果大家都知道了,1個月後的10月20日,對印自衛反擊戰正式打響。
而在1978年12月25日,People"s Daily又發表社論《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並在末尾段同時寫明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和“勿謂言之不預也”。此言一出不到2個月,1979年2月17日,邊境還擊戰打響。
最近一次則是2018年4月6日國社在官方微博中,針對美國挑起貿易戰發出了“勿謂言之不預”的嚴正警告,這就是中方堅決迎戰的最明確無誤訊號。
此外,美華人在冷戰之後的歷次區域性戰爭打響前,也很喜歡下戰書,當然理解成“輿論戰”也可以。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2003年發起伊拉克戰爭前,小布什政府就對外公佈了空襲目標,警告對手“你怎麼防禦也沒用”,以此炫耀武力、震懾敵人。
同樣的,在對阿富汗動手前大約1周,小布什就向當時的塔利班政權發出了最後通牒,提出了一系列極其苛刻屈辱的條件。美方明知塔利班不會答應,但仍故意這麼做,目的就是給對手坐實“支援恐怖主義”的罪名,以便美國出師有名。
說到底,下戰書既折射出東西方文化的共通之處與不同點,更反映了大國用兵的底氣與自信。說白了,我就是要明確地告訴全世界“準備開打”,而對手除了乾等著捱揍自求多福也沒什麼咒念,此舉還能大大增加對手的恐慌情緒與畏懼感,這大概就是現代軍事強國喜歡下戰書的主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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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兩軍交戰,既有下戰書約戰的傳統,也有不宣而戰的現象。最初產生這種完全相反的開戰方式,主要是在春秋、戰國時期。
春秋時期的戰爭一般是定期請戰,即後世所謂的“下戰書”。在戰爭開始之前,對陣雙方都排好架勢,等到準備就緒在正式開戰。更極端的例子是,有的寧可自己受損,也不願趁人之危。如宋襄公與楚國在泓水交戰,宋軍已排列就緒,楚軍尚未渡水。於是有人勸宋襄公趁勢突擊楚軍,宋襄公拒絕了。楚軍渡水後,陣勢還沒排好,又有人勸宋襄公趁機進攻,他還是不肯。最終宋軍戰敗,宋襄公也身受重傷。
當然,宋襄公是比較極端的例子。不過在春秋時期交戰,雙方大多都重禮儀、講信義。交戰雙方不僅要事先履行宣戰與列陣的程式,在正式交兵前,雙方主帥往往還要到前線相互致意示好。到了戰國時期,情況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戰爭不僅不在講求禮儀,而且是以殲滅對方為目標。在這種觀念的主導下,不宣而戰開始成為常態。與此同時,各種奇謀詭計也應運而生。
春秋戰國戰爭規則和戰爭觀念的不同,主要是因為這兩個時期的政治、文化氛圍不同。春秋時期的政治與文化,仍以貴族為中心。這些貴族往往具有一種豪俠精神和信義理想。而春秋時期計程車兵是貴族才能擔任的,所以春秋時期的戰爭是講禮儀、規範的。戰國時期,情形大變,戰爭的目的在於殲滅對方,各國也極力鼓勵戰殺。在這樣的歷史情境下,不宣而戰自然是在正常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