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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魔怕78479829

    不是真愛,如果生米已煮成熟飯,免強能過日子也行,日子也不能過的話,只有談條件分手,如果條件談不成,更要分手了,否則將面臨更深的不幸與痛苦之中。

  • 2 # 今天聊什麼

    在一起三年,突然意識到,一定是他做了什麼事情讓你特別的寒心,長期積累的小矛盾爆發,才會讓你覺得不是真愛。

    人性都是自私的,如果他做了什麼事情,在保證自己的前提下,也不損害你,那麼,假設你還愛他,大可自己看開。

    你說的是男朋友,那麼,你們還沒有結婚,這些事情都看你自己,如果你心裡過不去那個坎,趕緊分,要不然以後的日子裡,這就是你的心結。

  • 3 # 走開我要發瘋了

    你也就那幾個字表達不出什麼事情。我們也不懂你們什麼情況。所以簡單回答。不愛就不愛了,沒有突然不愛了。為了不拖累彼此。趕緊分手

  • 4 # 李二牙的額娘

    在一起三年了,如果發現不是真心愛你,趕緊分手。否則結婚以後也會有矛盾,再生了孩子更麻煩。人生苦短,沒必要為了一個不愛你的苦了自己。

  • 5 # 瑾辰情感美文原創

    面對這一問題,我的態度是明確的,那就是放棄。而且是快刀斬亂麻,絕不能藕雖斷了絲還連。因為三年的青春被他浪費,善良的感情被他欺騙,三年的付出被他玩弄。這是一種很何等的痛?愛過了、哭過了、痛過了,才知道這樣的男人不值得愛,他不配。

    鞋子合不合適,穿在腳上就知道了。在一起三年的男朋友不愛你,是對你沒有真情,是對你沒有真心,是對你沒有誠心。這樣的男朋友是男人中的垃圾,他在汙染著你的感情,他在汙染著你的生態,這樣的男朋友真的不值得愛,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刻放棄。因為一切是最好的安排,長痛不如短痛,和他分手就會立刻減輕你的痛苦。因為,這樣的男朋友真不值得你愛,他不配。

    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快樂,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開心,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共情,沒有真愛的男朋友無法令你快樂,唯有離開,儘管離開的時候很痛苦,但和他再沒有廝守的意義,是生活憐憫你,是蒼天有眼,讓你花了三年的時光,終於認識到了廬山真面目。因為這樣的男朋友真不值得你愛,他不配。

    相愛三年,對你的付出不要後悔,趁早離開是你最明智的選擇。因為,這樣的感情既會讓你看不到未來,也不能讓你盡情享受當下。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再讓這樣的男人矇蔽你的雙眼,他對你的欺騙遲早要讓他自己買單。趁早離開吧,放下吧,忘了吧。請相信你好人定會有好報,請記住失敗的教訓,相信不遠的明天,一段全新的生活正在張開雙臂迎候你的到來。(圖片來自網路)

  • 6 # 睿子道

    我個人覺得如果已經發現不是真愛,就不要互相勉強了,心變了,就沒辦法再強扭在一起了,餘生還長,趁早下決心分手,好聚好散。

    愛情都是由相互不瞭解走到了一起,瞭解透了反而很多會選擇分開,也就是你這種情況。鞋子試過穿過才知道合不合腳,人只有在處過才知道對不對脾氣。就像我們生下來要嚐盡好多種食物才知道自己最愛吃哪一種一樣。不合適就離開,遷就感情最後傷的是自己也會傷到對方。

    兩個人在一開始的時候,因為某一個原因走到一起,看對方都是滿眼歡喜,即使是缺點都變成了優點。可在經歷過了生活的打磨和歲月的洗禮後,往往忍受不了平淡而發生改變。那些曾經在別人面前誇誇其談的優點都變成了缺點。在轉角遇到了愛情,也在另一個轉角結束了愛情。

    很多人的一生會遇到一些擦肩而過的過客,有些是真愛,但是有緣無份,有些就是我們說的那些不合適的人。他們走進我們的生活並不是要陪伴我們一生,而是來給我們上一課,然後匆匆的離開。其實所謂真愛就是能給你安全感,能讓你覺得可以和他攜手一生的人,是那個最合適自己的人。

    所以題主,發現了不是真愛,不管是什麼原因起的這個心,既然心變了,就不合適再走下去了,不然不能全身心的付出,對誰都不公平。坦然面對感情,選擇最合適的方式結束,從此你慢慢走,他好好過,放下感情,放過彼此,去尋找更適合自己的歸屬,過最完美的人生,彼此珍重,永不再見!

  • 7 # 果凍雙雙

    經濟學上有一個概念,叫做沉沒成本(Sunk Cost),如名稱所指,指的是已經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

    沉沒成本常用來和可變成本(機會成本)作比較,可變成本可以被改變,而沉沒成本則不能被改變。

    做決策時僅需要考慮可變成本,如果同時考慮到沉沒成本(這被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是錯誤的),那結論就不是純粹基於事物的價值作出的。

    沉沒成本往往會產生成本沉沒效應(sunk cost effect),“一種適應不良的經濟行為,具體表現為在某一面一旦投入金錢、努力或時間之後就表現出繼續投入的巨大傾向”。我們可以理解為投入的成本會對後續決策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學者Brockner分析原因之一是由於人們存在自我申辯(self-justification)的傾向,不願承認自己以往的決策是錯誤的。不光是經濟學方面,生活裡,人們也要經常面對沉沒成本,做出抉擇。比如家長會給孩子報各種興趣班,投入時間金錢精力,過一陣子發現,孩子不喜歡學或者沒有某方面的天分。那麼,還要繼續要求孩子學習嗎?題主提的問題屬於感情裡的沉沒成本效應。一個是投入的三年時間成本。一個是期間付出的感情成本。這兩個都屬於不能被改變的沉沒成本,做決定的時候不需要考慮到這兩點。聽起來可能很冷酷無情,但是,這兩點都是逝去的無法追回的事物,屬於無法改變的過去。如果抓住過去不放,就無法開啟新的感情。一個月也好,三年也好,五年也好,哪怕十年也好,時間不是需要解決問題的重點。重點是的是你已經意識到在一起的人並不是你的真愛,很可能你對他已經沒有了多少感情,有的只是慣性的留戀。如果為了“快三年”這個時間付出的點而猶豫不決,不忍分手,那麼接下來你要面對的是更長的時間。人是很難改變的,成年人尤是,即使他能為你改變一陣子變成你喜歡的樣子,但這個是不持久的。他現在不是你的真愛,將來就更不可能改變成你的真愛了。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一直下不了決心,三年變成四年,四年變成五年,就更難作出理性的決定了。建議你和男朋友能夠儘快和平友好的分手,同時祝願你早日找到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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