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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亂淚飛花

    都說男人對待愛情佔有慾比較強,女人看來也是如此。

    既然是離異的男人,那就是無法改變有一段婚姻史了。

    身上即便刻著前任的名字又如何,自己又不認識他前任,就當做一個陌生的名字就行了,或者某一個明星的名字,也可以當做其它名字。

    和一個過去人的名字計較有意思嗎?

    是吃醋,還是覺得膈應呢?

    要是想這麼多,男人不知道和他前任有過多少性生活了,自己也去想,那還怎麼生活在一起呀?

    如果這個男人愛你,心中有你,自然會主動去掉紋身的,如果沒有你,你強迫對方洗掉,或者對方一直搪塞,那自己不又變得不知道該怎麼辦了嗎?

    如果實在過不去心中這個坎,可以選擇放棄,找一個沒有紋身的人呀。

    如果覺得這個男人確實不錯,那就不要想這麼多,只要男人心中有你,珍惜你比什麼都重要。即便把你也紋在身上,可依然不愛你,又有什麼用呢?

  • 2 # 青銅優品

    馬上去紋身店鏟了它,省得後任看見了不舒服,而產生矛盾,看來你為人還是挺浪漫的,能夠把前任的名字紋到身上,可見當時你也是想過一生一世的,只是想不到後來出現了變數,離婚了。

    你可以將心比心的想一想,如果你的後任,身上紋了她前任的名字,你知道了,看見了,會是個什麼心理,肯定會產生吃醋反感有情緒,想著她這是對前任的念念不忘,以及不捨。

    就是她不是二婚的,她也不會允許你心裡還有前任的陰影存在,沒有人會心大到視若無睹,不反對,並不代表她不會介意,只是還沒有爆發而已,所以為了你的下一段婚姻能夠美滿和諧,讓它消失,是刻不容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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