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貨物包裝要求 普通貨物是指除危險貨物、鮮活易腐貨物以外的一切貨物。與危險貨物相比,普通貨物的危險性大大小於危險貨物,因而對包裝的要求相對較低。物流企業在對普通貨物進行包裝時,有國家強制性的包裝標準時,應當按照該標準包裝;在沒有強制性規定時,應從適於倉儲、運輸和搬運及商品適銷性的角度考慮,按照對普通貨物包裝的原則,妥善地進行包裝。
2.危險貨物的包裝要求 危險貨物包裝是指以保障運輸、儲存安全為主要目的,根據危險貨物性質、特點,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專門設計製造的包裝物、容器和採取的防護技術。危險貨物包裝根據其內裝物的危險程度劃分為三種包裝類別:I類包裝(盛裝具有較大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高);Ⅱ類包裝(盛裝具有中等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較高);Ⅲ類包裝(盛裝具有較小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一般)。
3.國際物流中的包裝法律要求 國際物流是相對於國內物流而言的,它是國內物流的延伸和發展,同樣包括運輸、包裝、流通加工等若干環節。相對於國內物流的包裝來說,國際物流對包裝強度的要求較高。國際物流的過程與國內物流相比時間長、工序多。因此在國際物流中,一種運輸方式往往難以完成物流的全過程,經常採取多種運輸方式聯運,與此同時就增加了搬運裝卸的次數及儲存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增加包裝的強度,才能保證商品的安全。國際物流的標準化要求較高。這也是由國際物流過程的複雜性所決定的。為了提高國際物流的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環節,國際物流過程中對包裝的標準化程度要求越來越高,以便於商品順利地流通。國際物流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國家,法律制度存在著差異,同時又存在著若干規範包裝的國際公約,所以國際物流中與包裝有關的法律適用更加複雜。
1.普通貨物包裝要求 普通貨物是指除危險貨物、鮮活易腐貨物以外的一切貨物。與危險貨物相比,普通貨物的危險性大大小於危險貨物,因而對包裝的要求相對較低。物流企業在對普通貨物進行包裝時,有國家強制性的包裝標準時,應當按照該標準包裝;在沒有強制性規定時,應從適於倉儲、運輸和搬運及商品適銷性的角度考慮,按照對普通貨物包裝的原則,妥善地進行包裝。
2.危險貨物的包裝要求 危險貨物包裝是指以保障運輸、儲存安全為主要目的,根據危險貨物性質、特點,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專門設計製造的包裝物、容器和採取的防護技術。危險貨物包裝根據其內裝物的危險程度劃分為三種包裝類別:I類包裝(盛裝具有較大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高);Ⅱ類包裝(盛裝具有中等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較高);Ⅲ類包裝(盛裝具有較小危險性的貨物,包裝強度要求一般)。
3.國際物流中的包裝法律要求 國際物流是相對於國內物流而言的,它是國內物流的延伸和發展,同樣包括運輸、包裝、流通加工等若干環節。相對於國內物流的包裝來說,國際物流對包裝強度的要求較高。國際物流的過程與國內物流相比時間長、工序多。因此在國際物流中,一種運輸方式往往難以完成物流的全過程,經常採取多種運輸方式聯運,與此同時就增加了搬運裝卸的次數及儲存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增加包裝的強度,才能保證商品的安全。國際物流的標準化要求較高。這也是由國際物流過程的複雜性所決定的。為了提高國際物流的效率,減少不必要的環節,國際物流過程中對包裝的標準化程度要求越來越高,以便於商品順利地流通。國際物流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國家,法律制度存在著差異,同時又存在著若干規範包裝的國際公約,所以國際物流中與包裝有關的法律適用更加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