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佳人談情說愛

    首先,你提的這個問題本身就有毛病,婚姻中哪有什麼權利和義務,這兩個詞語用在這裡不合適,婚姻是講究你情我願,不求回報的。所謂婚姻,是夫妻雙方共同撐起這個家,互相扶持,彼此攜手走下去,做好自己該做的,不能太過較真。

    我認為在婚姻中,妻子應該孝敬父母,打理好家裡的瑣事,照顧好家裡人,支援自己的老公。在老公辛苦一天後說上幾句關心的話。同樣,作為老公,是家裡的頂樑柱,應該努力賺錢養家,關心老婆,體諒她,幫她分擔一些,多誇一誇自己的老婆。夫妻之間不吵不鬧,恩恩愛愛,這是每對夫妻都應該做的。

    (圖自網路,侵刪。)

  • 2 # 桌角

    這個得看夫妻兩個人的性格和相處模式而言。沒有什麼權利義務必須要多少比多少,若是能那麼精準分配,也不會出現什麼離婚,大家就都不會出現矛盾了。日子重要的是彼此能互相理解體諒,在對方需要的時候給予最大的支援,幫彼此分擔,但不能說按照量杯去分,你多少我多少,多一點少一點不行。

  • 3 # 藍天147204127

    謝邀,現在是陰盛陽衰與男多女少的情況,請問你還想怎樣分配?在大多的平常家庭中,男人掙錢交給老婆,要想開支就得先審請,等待批覆了,才能審請到資金,家中的索事主動幹,老婆才能把你咵,權力分配就是男3女7了,義務分配,就是男7女3了,現在能找到老婆就知足吧,別談什麼權力分配了,說多了眼睛裡全是淚。

  • 4 # 高山流水6928

    婚姻裡真正的法定義務是互相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 遺產的權利。本文中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怎麼利用男女本身的自然優勢,合理的利用,並且把這種利用發揮到極致。

    男人和女人進入了婚姻,就 同時登上了婚姻 這艘大船,應該同舟共濟,彼此 撫 助,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謀劃的是婚姻 持久和幸福,而不是分出高下,誰主導誰。

    夫妻在婚姻中地位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平等的。

    自古以來 男主外女主內,如果男人能擔此重任,是最佳選擇。那樣女人可以在家相夫教子,不用打理 外邊的事物。

    否則也未嘗不可,男女雙方在人格上是獨立的,沒有人身依附關係。在婚姻中所有的家務事,經濟,贍養老人,撫育兒女,凡此種種,大大小小的瑣事,夫妻倆誰更適合擔當 此 任,就由誰來擔當,夫妻倆共同商議 決定。只要是為了這個家好,婚姻更牢靠,讓家庭 按部就班,有序的發展,就是最合理的 分配。

  • 5 # 風中的糯米

    在古代,中國的婚姻奉行男主外女主內,男人賺錢養家,女人相夫教子,孝敬公婆。

    現在的社會講究男女平等,可是在婚姻中,是無法做到男女平等的,但要說男女權利義務怎麼分配才合理,我想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答案。因為每個家庭情況是不一樣的,夫妻間應該根據自身的條件,合理分配。

    我覺得現在大多數家庭都是男的養家為主,就像那句話說的我負責賺錢養家,你負責貌美如花。這是大多數女人希望的吧。

    婚姻生活中,我認為沒必要分的那麼清楚,看個人能力,都是為了家庭生活更好。只要有利於這個,誰多幹點少乾點都沒什麼關係吧?

  • 6 # AI凡丁

    大家好,我是凡丁。來跟你們一起說說紅塵俗事。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權利和義務在婚姻裡從來就是模糊的概念。從來就是遵從強者意志任意分配的。

    婚姻法上的描述我們很少有人知道,也沒心思去看。因為多數人覺得我好好過日子就行,不離婚,就跟我無關。保持著這樣一種和稀泥的態度,維持著我們的婚姻生活。

    其實,這個問題看似能夠透過法理來解決,卻實際是個感情問題。

    法律為什麼把權利與義務寫進去。因為法律不外乎人情。保護弱者,或者說受害者,所以才有法律。婚姻法就是這樣的。

    伴隨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女性要求平等。

    長久以來形成的夫妻間的默契的權利跟義務被打破了。很多女性感覺自己受到了不平等待遇,要求話語權,要求財產權,要求不生育權,要求……很多。

    隨之而來的就是因為這些問題從潛意識爆發的爭吵。

    一般情況下,生活中家裡的權利無非錢歸誰管,花費支出如何調配。活歸誰幹,好多好少。

    這些事情,引起的各種心理不平衡,就會用爭吵來解決。所以,機智的,理智的做出分配就顯得尤其重要了。既能維護家庭和諧,也不會傷害彼此感情。

    分配的合理性,我個人理解就是:

    1.財務方面權利按能力分配,為了不造成困擾,婚前協商分配,做財產公證。婚後各自管理,有大事協商解決、面對,理性處理。 不要因為財務影響到彼此感情。

    2.生活裡的勞動義務問題,是比較考驗夫妻感情的恩愛的一關。這也是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後,彼此適應,磨合的過程。開始還能接受一些生活習慣,但是有些細節可能需要彼此改變。一旦有一方,長期不參與家庭勞動,就會引起另一方不滿情緒。所以,積極的做一些家務,是可以增進夫妻感情的。

    如果夫妻之間不能很好的溝通,一味靠吵架,冷戰甚至大打出手,對簿公堂來獲取屬於兩個人的權利,分配兩個人的義務。我想,彼此感情會越來越淡薄。離婚是早晚的事。

    所以權利與義務如何分配,協商,溝通,彼此懂得付出,才是最好的辦法。

  • 7 # 書伴茶

    在婚姻中,男女雙方不可能有合理的義務分配。

    有一個女孩,談戀愛時對男朋友說,我不會做飯,不愛洗衣服。男朋友卻興奮的說,怎麼這麼巧,我會做飯,最愛洗衣服,等我們結婚了,這些事我全包了。

    後來他們結婚了,家務活還是女孩做,因為她知道老公真的很忙,自己的工作是朝八晚五,很有規則的上班時間,家務活自然會做的多一點兒。

    在婚姻裡,只要丈夫主動多付出一點,當妻子的就會很感動。

    比如家務活少做了,那就可以在另一方面多做一點兒。

    義務不可能合理分配,還在於妻子是有孕產期,就這一塊兒你就沒法算,男人實在是幹不了這活兒。

    女人在掙錢方便,不比男人差,只是會因為孩子而犧牲自己,所以,請做老公的多體諒一下妻子,她並不會靠你養,她是為孩子才不上班的,這個孩子也有你的一半,這幾年需要你多盡一些義務,才能保障她們母子的幸福。

    婚姻中也會發生意外,生病,殘疾,生意失敗,這些也會讓義務不可能合理分配,結了婚,就應該同甘共苦,夫妻在家,共同做家務,財產透明,一起教育孩子,孝順父母,當然最重要的是互相信任,這樣才會使盡義務快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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