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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下君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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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燒烤玲子
在任何時候,沒有愛情的婚姻終究是不會幸福的,把兩個人用一個結婚證和孩子彼此拴著,犧牲了自己,也更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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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適,還真別湊合。結婚不是隨便找個人過日子,而是找一個能和自己合得來的,兩個人相互陪伴彼此的生活下去。
現在整個社會上適婚的男男女女,有一種被催婚的熱潮。父母總是著急逼你結婚,催你找個人,生個孩子,他從來沒想過,這個人需不需要適合你。在很多父母看來,兩個人只要外在條件合適,就能在一起了。
到了年紀,當身邊朋友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自己心裡也開始莫名的著急了。七大姑八大姨沒日沒夜地催著,這隻要是見了面,就是問你結婚沒有。逢年過節,也成了人之共憤。“不就是沒結婚嗎?我也想,可惜找不到合適的。”誰都恨嫁,可不是每個人都能那麼容易找到一個知心人。
有的人扛不住了,選擇相親,然後結婚了,生了孩子。本以為可以湊合著過下去,哪知生活還是如此的令人不堪。湊合著過下去的日子更是煎熬,漸漸的不願回家了,甚至開始了彼此的爭吵。吵得累了,直接雙方都不說話,這到後來,直接分居了。
寧願因為愛情而選擇婚姻,也不願為了結婚而結婚。婚姻本應是兩個人彼此的陪伴,怎麼成了枷鎖;婚姻本應是家庭,怎麼成了折磨;婚姻本應是你願意,怎麼成了我綁架你。
婚姻是需要兩個人相互經營的,但更需要有愛情作為基礎。沒有愛情的婚姻,究竟是否應該繼續呢?
這麼說吧,穿了一雙不合適的鞋子,試圖飛快地往前走,奈何只能疼的更慘,鮮血直流。
愛情不能將就,婚姻更是如此,選擇一個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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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微的情感小屋
我說一下現在最真實的想法,
首先如果我碰到了真愛,在能吃的起飯,兩人都可以努力賺錢,齊心協力,即使不會賺什麼大錢,
但是一個溫馨又溫暖平淡的小家庭也是值得嚮往的。
但是,重點到了如果一直是屬於母胎單身系列,也沒有找到什麼真愛,因為真愛有可能還沒出生呢(我等不上他了(≧∇≦)/)
目測已經屬於大齡女青年,且感情一直沒什麼進展,那麼
在這種時候如果有一個有錢人追求我,我覺得我一定會嫁給錢。(前提是真的有一個有錢人找你)
畢竟,錢是個好東西,誰不想要呢??!!
比起等到最後年紀大了,找了一個自己不愛,也不愛自己的,湊乎湊乎過日子。
為什麼不嫁給錢呢?即使不愛,起碼不會像那些既沒有愛情,又沒有面包的夫妻,最後只能是貧賤夫妻百事哀。落得相看兩厭,整天吵著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所以,女生啊每一個女孩子,交出自己的人生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如果不能即選擇愛情又選擇麵包。那麼至少要有其中的一樣!!不是愛情,便是麵包
纖雲弄巧,飛星傳恨,銀漢迢迢暗度。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我是微微,送你一首愛情的詩,祝你生活如詩,永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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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港富薈玲博士
前幾天看過一天口水文章,說,同樣是做過唐僧,遲重瑞卻可以擁有3,000,000一張的紅木座椅,徐少華卻在景區賣唱賺錢。
萬一愛情和蛋糕都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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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媽也可愛
我選擇嫁給愛情。兩個人在一起互相喜歡,幹活也有幹勁,沒有財富可以創造財富。嫁給金錢沒有愛情,兩個人在一起沒有互相取悅的興致,就只有物質食糧,沒了精神食糧,會不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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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鶴鳴於旦
愛情和金錢,人人所欲。
若說選擇,所有人就會踟躕,猶如魚與熊掌。
情愫的產生,或來自情投意合,或出自志趣相同。
也有所謂的,一見鍾情。
年輕的人們,一旦臥入情網,大致上,都不言金錢,因為,他們相信愛情。
可時日一久,隨著家庭生計的壓力,便難以承受米飯菜蔬、車子房子、票子孩子所帶來的支出。
愛情,變得不再那麼的純粹了。
原來樸情,也需要物質營養。
個例兼有魚與熊掌者,亦有所聞。
但凡事,絕不能以個例,去衡量普遍為標準。
除去自由戀愛,愛情及婚姻的渠道,就是相親。
一提到相親,自然就會聯想到彩禮。
當下的彩禮,可不是三五斗糧,七八籃面哦。
是十數萬的幣,及數十萬的房,以及,其它……
我們不說這是買賣愛情,不說這是交易婚姻,但應該是,剝削家庭財富的金錢結合。
因此,金錢成了愛情的忘情水;因此,金錢成了婚姻的避孕套。
於是,沒有物質基礎的人們,便做著不需要錢的愛情夢;而擁有愛情的人們,又做著一夜暴富的金錢夢;兩者都不擁有的人們,只能,在夢中,望洋興嘆……
金錢,很是尷尬了一下當代年輕人。
嫁給誰的十字路口,人們往往發現,原來你也在這裡。
人們生活著,再生活著,會逐漸地體會到,金錢,可以替代愛情,而愛情,實難轉換成金錢。
人們更發現,嫁給愛情的人,必輸在貧窮。而嫁給金錢的人,定贏得愛情。
物質是所有文明產生的基礎,剝離了金錢的愛情,並不為女人們所能接受。但女人們,是可以遊刃在金錢之江湖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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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放開才幾年。
快到五十的人,想放開生育,心有餘而力不足。寄託給孑女吧。
現在城市裡到了婚嫁年段,十有七八是獨生子女。
大部分獨生子女的父母,幾乎五十歲左右。
從他們爺爺輩傳宗接代的思維,轉變成為小家庭努力營造型。
拼博多年,有一些積蓄。
即使不是大富,給到了婚嫁年般兒*一份男婚女嫁的費用還是有的。
並且,這些接受起碼有九年義務教育的父母,對兒子或女兒婚姻自由的思維多少有點開明度。
相信,男孩和女孩的人品,性格,教育程度等一些原則問題不是懸殊太大,不會輕易干涉反對。
只要這兩人互親互愛,志趣相同,會積極讓他們組合在一起的。
至於經濟,只要組織家庭,雙方父母的多年省摳下來積蓄會合流在這小家庭的。
所以在互愛的基礎上,金錢不是什麼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