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用無擦傷、無斑痕,色青一致生長三年的竹子,竹子的竹筒長度超過30cm,順著竹枝生長方向向上削去竹枝,避開竹子的生長節將竹子鋸成竹筒,竹筒埠平齊;
s2:把竹表面的青色膠質層刮掉,完成刮青後認準每筒竹的頭部和尾部,把頭部鋸口削平,按竹筒大小不同,分出不同寬度的竹塊,用精密切割機將竹子劈成竹片,取靠近竹青兩層,用拉絲刀將竹絲抽成統一大小;
s3:然後將竹絲放入雙氧水溶液中煮沸變白,變軟;
s4:將浸泡後的竹絲漂洗,晾乾;
s5:根據腳的大小製作出鞋底,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與鞋底大小、形狀一致的竹編層;
s6:以竹編層為基礎,根據設計的鞋面造型,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鞋面;
s7:將編制好的具有鞋面的竹編層對齊在鞋底上,並用鋼絲線進行連線固定,使得鞋底與竹編層以及鞋面一體形成竹編鞋。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竹絲的寬度為1-2mm,厚度為0.2-0.5mm。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3中的雙氧水溶液的體積百分比濃度為5%
-10%。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4中的晾乾為自然晾乾或烘箱烘乾。
本發明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
1.本發明透過認真的選材,切片,抽絲,得到了寬度和厚度均很小且均勻的竹絲作為編制鞋的原材料,柔軟,耐用;
2.本發明透過將鞋面與鞋底的上層加工為一體,再連線到鞋底的底層上從而形成統一的鞋子整體,工藝簡單,操作便捷。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選用無擦傷、無斑痕,色青一致生長三年的竹子,竹子的竹筒長度超過30cm,順著竹枝生長方向向上削去竹枝,避開竹子的生長節將竹子鋸成竹筒,竹筒埠平齊;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選用無擦傷、無斑痕,色青一致生長三年的竹子,竹子的竹筒長度超過30cm,順著竹枝生長方向向上削去竹枝,避開竹子的生長節將竹子鋸成竹筒,竹筒埠平齊;
s2:把竹表面的青色膠質層刮掉,完成刮青後認準每筒竹的頭部和尾部,把頭部鋸口削平,按竹筒大小不同,分出不同寬度的竹塊,用精密切割機將竹子劈成竹片,取靠近竹青兩層,用拉絲刀將竹絲抽成統一大小;
s3:然後將竹絲放入雙氧水溶液中煮沸變白,變軟;
s4:將浸泡後的竹絲漂洗,晾乾;
s5:根據腳的大小製作出鞋底,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與鞋底大小、形狀一致的竹編層;
s6:以竹編層為基礎,根據設計的鞋面造型,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鞋面;
s7:將編制好的具有鞋面的竹編層對齊在鞋底上,並用鋼絲線進行連線固定,使得鞋底與竹編層以及鞋面一體形成竹編鞋。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竹絲的寬度為1-2mm,厚度為0.2-0.5mm。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3中的雙氧水溶液的體積百分比濃度為5%
-10%。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4中的晾乾為自然晾乾或烘箱烘乾。
本發明具有如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
1.本發明透過認真的選材,切片,抽絲,得到了寬度和厚度均很小且均勻的竹絲作為編制鞋的原材料,柔軟,耐用;
2.本發明透過將鞋面與鞋底的上層加工為一體,再連線到鞋底的底層上從而形成統一的鞋子整體,工藝簡單,操作便捷。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方式及其說明僅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作為對本發明的限定。
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選用無擦傷、無斑痕,色青一致生長三年的竹子,竹子的竹筒長度超過30cm,順著竹枝生長方向向上削去竹枝,避開竹子的生長節將竹子鋸成竹筒,竹筒埠平齊;
s2:把竹表面的青色膠質層刮掉,完成刮青後認準每筒竹的頭部和尾部,把頭部鋸口削平,按竹筒大小不同,分出不同寬度的竹塊,用精密切割機將竹子劈成竹片,取靠近竹青兩層,用拉絲刀將竹絲抽成統一大小;
s3:然後將竹絲放入雙氧水溶液中煮沸變白,變軟;
s4:將浸泡後的竹絲漂洗,晾乾;
s5:根據腳的大小製作出鞋底,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與鞋底大小、形狀一致的竹編層;
s6:以竹編層為基礎,根據設計的鞋面造型,採用如s3中的竹絲編制鞋面;
s7:將編制好的具有鞋面的竹編層對齊在鞋底上,並用鋼絲線進行連線固定,使得鞋底與竹編層以及鞋面一體形成竹編鞋。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竹絲的寬度為1-2mm,厚度為0.2-0.5mm。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3中的雙氧水溶液的體積百分比濃度為5%
-10%。
本發明優選一種竹編鞋的製作方法,所述s4中的晾乾為自然晾乾或烘箱烘乾。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而已,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