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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雙魚座的餘雙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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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滬漂丫頭
首先你得出發點是什麼?
如果我爸12年都沒有給撫養費了,我是不會要了。人家說血濃於水,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如天下父母口中所說的一樣!如果他想到你,為你著想,就不會12年對你不管不顧!即使將心比心它遇到困難了,或者有其他原因的話,就應該跟你或者你母親說明情況。
因為作為一個父親,起碼要有責任,也有義務對你進行扶養!他沒有做到,更沒有說明情況。這是明顯的逃避對你盡義務,既然12年都過了,你也一直沒有找過父親,我想還是不要再找了,結果有可能給你潑就一盆冰水,失望大於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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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伊春美食美客
父母離婚了,作為父親的每個月要給自己的孩子200塊錢的撫養費,可是過去了12年一分都沒有得到父親的撫養費用。其實這也不是錢的事了,而是了無音信的父親從來都沒有做出一個父親該有的責任,這是一個無情的人。作為他的子女,我想也就是幾萬塊錢的事情,這12年他始終躲著你,你也沒有對你起到父親的任何責任。既然是這一點錢,他都捨不得你,何必再去與他聯絡呢?就當沒有這個父親算了,將來你長大的時候也不必承擔孝順他的義務。對於這樣的父親沒有必要再聯絡了,所以說他忽視了你,你就忘記了他,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我朋友國良小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他跟著爸爸過日子,母親承諾將來撫養費的話一個月給他1000塊錢。可是母親跟父親離婚以後,這個母親就從來沒有見過。據說是嫁到了外地,所以也沒有能找到他的機會,因此國良的父親只能自己一個人承擔起照顧他的責任。等國良都成家立業了以後,有一天他過來跟我說,先前那個失蹤的媽媽回來了,來看望了他,但是母子已經沒有那麼深的感情了,就像陌生人一樣,國良看到了他媽媽也就是打了一聲招呼。而且看著這個母親過的生活也不是很滋潤,衣服穿的很普通。臨走的時候,這個母親竟然還向國良借錢。國良礙於面子又知道畢竟是養育自己的母親,所以就給她拿了500塊錢。但是臨走的時候,國良告訴這個母親,以後你就別聯絡我了,我也不會再見你的。
對於不負責任的父親或者是母親就不要再主動的聯絡人家了,也沒有必要追究他不給撫養費事情。人事要爭口氣的,對於這種沒有人性沒有親情的父母聯絡他又有什麼用呢? -
4 # 養基暴富的小姑涼
十二年了都沒給,現在去要更不會給,到時候還反過來向你要錢,你吐血的心都有,最好還是別再有什麼來往了吧,少一點麻煩還是比較好的,你媽辛苦一點,你長大了要狠狠的孝順你媽,讓你媽別再跟他有任何聯絡了,別給將來留下打官司讓你給他養老的機會,這種父親就該斷絕所有聯絡,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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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沒有給撫養費,現在想去要的原因是什麼呢?
對於父母而言,真心疼愛孩子,沒有錢也要擠出錢給孩子。
夫妻離婚,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不應該為父母一段失敗的婚姻買單。
然而生活的壓力,還有各方面的原因,導致父子分離,情分也跟著斷了。
有一位同事,她的老公特別花心,經常婚內出軌,後來她忍無可忍,選擇離婚,把女兒留給了丈夫。
夫妻離婚後,老公迅速找小三上位,小三是二婚,跟前夫有一個女兒。
再婚後,他們生了一個兒子,就這樣他們一家四口人一起生活,而老公與同事的女兒卻被留在了農村,跟著爺爺奶奶生活。
同事心疼極了,她沒有想到離婚以後,小三的女兒完全取代了自己的女兒的生活。
城市裡的生活條件和農村裡的生活條件自然有著天壤之別,然而一切已經成為定局。
同事的老公非常疼愛小三給他生的兒子,早把前妻生的女兒丟到腦後,只有回家看父母的時候才會想起自己還有一個女兒,然後給些生活費。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誰要是當真,那才是自討苦吃。
錢並不多,孩子上門去要錢,作為父親,肯定有父子血緣親情的情分在,他或許會給一部分的。
也許你覺得這錢是你應得的,畢竟媽媽養大自己不容易,你覺得爸爸如今有錢了,你想要回來,替媽媽分擔一點壓力。
可是,人再窮也不可以沒有骨氣!不管是男孩子還是女孩子,這筆錢你可以要,但是你要想清楚。
第一:十二年沒有往來了,當初的父子情分只怕淡如清水一般,即使去要了,也可以免不了受些羞辱,畢竟父親有可能有了自己的家庭,即使他願意接納,他現在的老婆也未必可以接受你。
12年沒有給過撫養費,你上門討要,他們只怕會覺得你就是一個債主,過來要債的。
哪怕你們是嫡親父子,一旦牽扯到利益,這親情還在不在都是未知數。
何況歷來欠債的是大爺,要債的是孫子,這筆錢不容易回來的。
第二:如果他如數給你,那麼將來你對他也有贍養的責任。
十二年的分離,父子情薄,你真的能夠沒有絲毫怨恨?願意接納他?贍養他嗎?
有一個女孩子,當年父母離婚,她跟隨母親生活。
十年的時間裡,她一直非常想念父親,因為父母沒有離婚的時候,父親最喜歡的孩子就是她,所以她覺得分開了十年了,她這樣想念父親,那麼父親也一定非常想念她吧?
她特意去了父親家裡,卻發現父親和一個陌生的阿姨還有兩個比她還大的男孩子,一家人其樂融融的坐在一起吃飯。
女孩忍著內心的酸澀,有些害怕,她小聲的叫了一聲:爸爸!
一家人都轉頭看著她,父親看到是自己十年沒見的女兒,非常開心,他一邊親熱的招呼女兒過來吃飯,一邊介紹另外的三個人。
父親離婚後沒多久就再婚了,兩個男孩子是父親現任妻子跟前夫的兒子。
餐桌上都吃得差不多了,女孩跟他們坐在一起感到特別不舒服。
父親要她喊現任妻子媽媽,另外兩個是哥哥,女孩還沒有開口,妻子就開始摔碗了。
誰是她媽媽?我可沒有她這個女兒,當初你們離婚不是說好了,她分出去了跟著她媽媽過嗎?現在過來做什麼?想分家產?我告訴你,沒門!
說著,她堅持要父親把女孩趕出門,既然分出去了,這裡就不再是她的家。
父親一臉為難,看著盛怒中的妻子,只好尷尬的對著女孩說。
要不,你走吧!你沒有來的時候我們一家人很好;你一來,我們就吵架,以後還是不要再來了。
女孩不敢置信的看著自己思念了十年的父親,她終於明白為什麼當年父母會離婚,她強忍著內心的洶湧澎湃的痛楚,毫不猶豫的離開了曾經給她帶來幸福和快樂的男人。
從那以後,父女形同陌路,父親年邁的時候終於想起女兒,拖人請女兒回家。
可是女孩知道,她已經沒有父親,也沒有那個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