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7
回覆列表
  • 1 # 劉劉老七

    保留證據,一定要保留證據。如果領導誹謗和誣陷你,你被迫離職了,並且公司剋扣你工資了那麼你可以保留證據進行仲裁,一般仲裁部門是會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如果只是誣陷你並沒有對剋扣你工資獎金什麼的,那麼你還是早點離開這個公司比較好,這家公司待下去也沒有什麼好的發展。

  • 2 # 曉龍brave

    如果沒證據證明你是被誣陷的,那就有尊嚴的離去,如果有證據證明,那就好好跟你領導玩玩讓全公司人都知道他的人品,讓他回來給你道歉

  • 3 # 大耳朵lawyer

    誣陷什麼的都不是法定解除理由,這種你不要自己離職,正常上班,不要自己提離職,讓公司解除你。公司叫你籤什麼檔案你都不籤,等公司解除你了你就去申請仲裁。要違法解除賠償金

  • 4 # 吐槽也陽光

    收集好證據,勞動仲裁,企業需要給賠償金。不過前提是你沒有寫過類似主動離職的東西,如果寫過了,那就只能吃一塹長一智了。

  • 5 # 曦說職場

    兢兢業業的工作卻遭受誣陷和誹謗,換成任何人都會受不了。雖然在職場中,相對於領導,普通職員屬於弱勢群體,但也決不能就此忍受。要試著拿起法律的武器,有理有據的去和領導抗爭,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名譽。就算最終無法改變結局,至少能夠起到一定的積極意義。否則每個人遇到這樣的事情,都選擇忍氣吞聲,那麼職場環境就會被少數這種領導搞的烏煙瘴氣。

    1. 判斷領導是否構成誣陷、誹謗

    首先領導是否有捏造事實的行為,也就是說他所釋出的關於你的內容是否屬於完全虛構的。如果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便是有損於你的人格和名譽,也算不上誹謗和誣陷。其次領導是否有散佈行為,你的同事是否透過領導得知了此事。這件事是否在同事中影響到了你的名譽和人格。

    2.構成誣陷、誹謗,拒絕離職

    如果符合以上的條件,那麼你的領導的確存在對你的誣陷和誹謗。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迫使勞動者離職的,當事人可以拒絕離職。又或者可以要求補償和賠償,如果公司和領導不同意,那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當然,如果領導的誹謗帶來了很嚴重的後果,給你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那就可以涉及到誹謗罪了。這種情況你需要去搜集證據,如果有同事願意給你作證那是最好。一旦領導的誹謗罪名成立,你可以進一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那樣你得到的賠償將會更多。

    3. 如果不構成誣陷、誹謗

    如果不屬於誹謗,請對照以下幾條看看自己是否符合。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求刑事責任的

    ▷如果以上情況在你身上都不存在,那麼你可以去你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手續很簡單也很方便。

    (1)只需要準備兩份仲裁申請書,以及一張身份證影印件。如果你能夠收集到你被迫離職的相關證據,那麼也一併準備好。

    (2)到勞動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你準備好的所有材料,5個工作日就會給出回覆。一旦裁決生效,你的公司就必須執行。

    ▶曾經有位企業家說過這樣一句話:“所有的員工回到家裡,都是家人為之自豪的兒女,都是令人尊敬的父親、母親,這樣的人們在職場裡受到欺負,因而承受著身心痛苦,這怎麼能是一件無動於衷的事呢?”所以緊握法律武器,決不讓別人輕易的就能侵犯自己的合法權益。

  • 6 # 燕來有你

    此處不畄人,自有畄人處,碰到這樣的不分是非黑白,心術不正。誣陷,誹謗自己員工的傢伙最好遠離,而且越遠越好。只要有實才到處是機會。但對這種人也要透過法律於以反擊,還自己清白。以利後來人生髮展

  • 7 # 海為川

    被領導誣陷誹謗被迫離職,這時候還問怎麼辦?

    已經離職了還能怎麼辦?還想怎麼辦?

    結果已經出來了,那就坦然的面對,承認自己的失敗。首先,無論被領導誣陷誹謗是真還是假?一切都沒有了實際的意義。

    就算事情為真又如何?你還能再打回去,就算找回原單位,再還你一個清白,能將原領導拉下馬,可是你還能夠在原單位繼續工作嗎?

    如果不存在被領導誣陷誹謗的事情,那麼你的離職就屬於正常的工作變動,怨不到任何人,你還有什麼理由強調客觀因素?

    其次,結果決定一切。

    既然已經離職,過去的事情就將過去吧,總放在心上是對自己的一種折磨。何況天天嘮叨被領導誣陷誹謗的事情,宛若祥林嫂一樣的磨磨唧唧,只會讓他人生厭,沒有其他額外的好處。

    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經過就是這麼簡單。

    結果你已經離職,再說什麼都沒用。離開原單位後,所有的一切皆與你無關,沒有必要再自找麻煩,給自己增添無謂的痛苦與煩惱。

    既成事實的結果,你改變不了,就不要做無謂的抱怨與悔恨。

    安心接受就好,這是你應該能做到的事情。

    最後,懊惱只能證明自己的軟弱。

    你的牢騷與抱怨,只能證明你自己正在懊惱之中,足以表明在原單位你是一個軟弱的人,領導這麼欺負你,卻不敢抗爭,明明你有理,而不據理力爭,白白受了欺負,被迫離職後,才敢偷偷的抱怨,有意義嗎?

    你所需要的效果是什麼?是希望現在單位的人都來欺負你嗎?

    這種無謂的懊惱與抱怨,只能降低你的身價,不會增加你的含金量,其實一點意思都沒有。

    何況大家以都會聽故事的心態,用瞧笑話的想法,權當職場中的趣聞樂事,與你根本沒有任何助力,何必拿自己的痛苦與悲傷來討好他人增添職場笑料。

    懊惱無助於事,抱怨無助於己,灑脫放棄吧。

    綜上所述,事情已經發生,離職已成現實,好好珍惜現在的工作,拋棄掉以前的想法和抱怨,全身心的投入新的工作崗位吧。

  • 8 # 夏日之冰1

    如果是你說的那樣,那就要用事實說話,揭露如此不合格的領導,讓上級將這樣的領導下臺。如果不是你說,領導對你的指責和批評就要接受,改了就好。被迫離職還是你自己選擇了離職,你沒有用你的合法權利進行申訴和維護自己,本身已經敗下來了,現在走了說這些有點晚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最難忘的是初戀還是第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