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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善若水20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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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內心的天平
不可否認有時一些意外的發生,但生活的主體還是我們本人,需要自身的努力拼搏,積極樂觀,有很多東西我們是改變不了的,所以只能盡力,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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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劉道正135
人生活在世間到底生活得幸不幸福,這其實主要就看你自己怎樣來對待自己和對待自己的生活。
自己能否生活得幸福,一是要看你的努力與實力怎麼樣,二就是要看你自己的心態、思想怎樣來認識自己的生活。
平時有句話,叫做心滿意足。何意?只要是自己知足了,努力過了,你就會感到自己生活得幸福。
叫做知足者常樂!
若是你總感到不滿足,處處去與比你好的人比,那當然你就太苦了,太不幸福了。
所以,確定自己生活在人世間到底幸福不幸福,就一定要從能力、心態兩個方面來認識,這才是正確的。
生活的幸不幸福,我認為主動權在我們自己手裡!
先說幸福是什麼?幸福可以是愛情豐收,也可以是事業成功,也可以是飢餓者手中最後的一片面包,是賣火柴的小女孩手中僅剩的最後一把火柴;
很多人把幸福寄託在他人身上,妥協依賴患得患失飛蛾撲火,依靠他人的給予使自己獲得滿足和幸福,最後有多少真正獲得自己想要的幸福了呢,同樣有一雙手,別人能做到的我們自己努力做到,快樂幸福自己去爭取,讓幸福的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上那有多踏實!握住幸福,也是握住我們自己的人生。正如曾經的徐老師所說:“人生要有握住幸福的能力,即使拋起來的幸福也要緊緊握住。”
寵愛自己做強自己,使自己有一顆坦蕩又充實的靈魂,足以承受著命運的打擊,配得上命運的贈予,努力做命運的主人。說到底,無論何時何地,能夠對我們負責的只有我們自己,我們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寄託在別人身上,不能把自己的幸福交給別人。那是多麼大的悲劇和無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