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的孩子馬上要上二年級了。她總是不用心,不管幹什麼,如做作業或者和她說做什麼事,她都只答應但不去做,說四五遍都不做,我只好發火她才去幹。做事情馬馬虎虎,做完作業不用心去檢查,還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我本不想揍她,可是她越來越不聽話了,我該怎麼去管教呢?她自己說的事情她都做不到,比如她說今天要讀書、打掃衛生,可最後還是做不到。不知道是不用心,還是有什麼其它原因?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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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雙向養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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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itman1
我的建議:
1,給孩子的任務要清晰表達你的要求。給的任務要根據孩子目前的水平設定難度,逐漸由易到難,由簡到繁。
我們常給孩子一些任務,但是往往都是一個籠統的要求,比如:快去寫作業,快去收拾你的屋子,等等。而孩子通常對這些模糊不清的命令,沒有一個清晰的概念。
把你的要求變得清晰化,比如:你要在30分鐘寫完語文作業。你要在10分鐘內清理乾淨你的桌子。
2,完成任務要獎勵,做錯事情要接受懲罰。
3,遇到問題引導孩子尋找自己的過錯,而不是怨天尤人。
比如:孩子磕到桌子,不要埋怨桌子,而是告訴孩子磕到桌子是孩子的錯,然後帶著孩子再走一遍。
4,以身作則。
要想孩子有責任感,那做為家長我們也要有責任感。
比如:孩子在學校做錯了事情,老師沒有發現,而孩子主動告訴了家長,家長在批評孩子的錯誤同時也要主動承認自己沒有教育好孩子,然後帶著孩子主動找老師去承認錯誤,並且承認自己教育的失誤。
5,批評之後要跟上鼓勵。
6,做為家長要持之以恆,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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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端王妃
孩子是我們生命的延續,也是我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作品,當然是希望這個作品越完美越好。
我覺得承擔責任,應該從小事開始,行動重於說教。
比如說:讓孩子從小的時候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可以洗洗碗,洗洗自己的襪子,讓他也瞭解一下作為家長的辛苦和不易。
大一點了,可以讓他參與家庭中重要的決策性事情,讓孩子也明白,長大以後,有很多事情需要他去決策和承擔,他要勇於面對責任,勇於承擔責任!
解答嘉賓:歐陽暉(加拿大豆爸)
在我接到的父母諮詢中,這一類問題“出鏡率”頗高,他們有一個共同特徵:孩子總是不能主動做到自己該做的事情(例如學習、收拾房間、讀書、體育鍛煉等等),或是能拖就拖,非常缺乏責任感。這篇文章,就和大家談談如何幫助孩子學會承擔責任。
孩子的這類問題不是大是大非,但 “無處不在”,會發生在生活中的各種小事上。就像一隻在耳邊“嗡嗡”飛的小蟲子,一點點蠶食父母的耐心。在生活中,很多父母一般都陷入到“一勸二訓三動手”的死迴圈無法解脫。首先是耐著性子擺事實講道理;當講道理不起作用的情況下,就會升級到訓斥、批評和責罵,希望透過行為的強度升級迫使孩子遵從;當這種強度的管教行為仍不奏效,許多父母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只好拿出最後一招:動手打人。上面這個提問的媽媽就是這樣一步步走到動手揍孩子的地步的,但是很顯然,把孩子揍一頓並沒有解決問題。
許多父母都感到把孩子打一頓還是有效果的,至少當時孩子會去做該做的事情。但從長遠看,打不僅不能解決問題,還會造成更糟糕的結果。懲罰讓孩子恐懼,為了避免恐懼,他們在當時會被迫服從指令。但這種服從是由外部驅動的力量,並非出因為內部驅動。
教導(R=TLC)
達成協定
堅持執行
R=TLC是一個強大的工具,可以指導我們每天如何與孩子相處。這個公式的目的是幫助孩子發展出有效的應對外部環境的能力。成功的前提是建立培養解決積極問題的理性思維,具備強烈的自尊心、道德、價值觀,以及為信念採取行動的信心。實現方法則是“體貼、愛、關懷”。
步驟一:教導(R=TLC)
R(Responsibility)是責任感,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孩子需要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T:Think)、愛的能力(L:Love)和行動的信心和勇氣(C:Confidence)。在這個步驟,父母需要做的是和孩子一起分析問題,共同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
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
針對的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或行為,而不是評判孩子對錯或好壞。通俗地說,就是“就事論事”、“對事不對人”。
不是父母告訴或者命令孩子應該怎麼做,而是同孩子一起分析問題,尋求解決辦法。
步驟二:達成協定
既然是兩方溝通,最終就要獲得共識,就如何解決問題達成協定。協定有三個要素(3W),分別是誰(Who)、做什麼(What)、什麼時間(When),就是誰在什麼時間應該做什麼事情。
協定是在上一步大家共同分析問題的基礎上形成的,可以和孩子確定他們必須要做的事情、做的時間要求和標準。這裡有三點注意:
協定一定要清晰、沒有疑義,避免以後的討價還價和糾纏不清;
要達到的目標(或者要完成的事項)要符合孩子的情況。如果目標太難,超出了孩子的接受程度,即使有協定也無法執行。這樣的協定通常不是雙方平等溝通達成,而是父母披著“民主”外衣“說服”孩子接受。
目標可以先少一些,比如就是每天作業要整齊、數學作業中的錯誤必須改正、每天要讀2頁書或者睡覺前收拾自己的書桌等等,確保孩子可以做到。
步驟三:堅持執行
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更大的挑戰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只要是雙方達成的協定,就一定要堅持做到,因為時間、標準都經過雙方同意,孩子如果沒有做到也不會有藉口。這個步驟最考驗父母的毅力、耐心和智慧。比如孩子僅僅完成了部分協定內容,或者根本沒有任何行動,父母都應採用不同方法對待。另外,針對不同情況,父母可以選擇採用不同技巧應對。
最後需要強調的的是,在上面所有步驟中,父母的態度應該是溫和和關愛,都應該是基於對孩子無條件的愛。這也是對公式R=TLC的另一種解讀:體貼(T:Tender)、愛(L:Love)、關心(C:Care)。因為,父母的目標是幫助孩子做得更好,而不是對他們發洩不滿、失望和怒氣。孩子在被理解、被接納的情況下,更能被父母影響。
養成良好行為和習慣不會一蹴而就,指望用了上面的方法馬上就能解決問題的想法“很傻很天真”。但是,從小事入手,堅持去做,確保孩子能夠持續完成協定,他們負責任的態度就在一個個小小成就的體驗中逐漸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