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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局局面面

    這有什麼可維權舉報的,你在入職之前就知道勞務派遣和正式工的區別,你入了職就表示你已經同意了這個事實,現在又反過頭來說年終獎差十倍要維權要舉報,那我想問問你你要維哪門子的權,又舉什麼報。在招工的時候人事部門會清清楚楚的告訴你,你不是正式工是勞務派遣工,以及待遇上的區別,別說你不知道,能招勞務派遣的都是國家買賣,人家沒有必要騙你一個人省那倆錢,私營民營包括外企就沒有勞務工一說,說白了都是打工的包括所謂的高管。

    勞務派遣本身就是正式工的補充,是由第三方的勞務公司簽訂的用工合同,和你所在單位根本就沒有勞資關係,你的收入都是由勞務公司代發的,勞務公司不扒層皮靠什麼賺錢。至於你說的活都是由勞務工幹這倒有可能,可是這不是你自己樂意的麼,沒人逼著你幹吧,不樂意你可以辭職麼,可你沒有走說明你自己有小心思。可是你這小心思沒用對地,在這琢磨歪門邪道,說好聽了就是想吃人的飯又閒人的飯涼,說難聽的就是當婊子還想立牌坊。

    勞務派遣工是一個社會現象,幾乎在央企,國企,事業編制裡都存在,這涉及方方面面的問題也涉及許多人,不是一句兩句能解釋清楚的,在法律上也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一些行業有自己的政策,比如勞動竟賽,技術比武,先進模範,這些可以轉正。但是這些都是靠個人努力得來的,而不是靠你這種動歪腦筋,偷奸耍滑得來的,告訴你你這種想法只會害了你自己。

    最後多說一句,你年輕不努力圖享受安逸的過日子,現在你就得多吃苦付出的比別人多,人家小時候用功了吃苦了,現在自然比你強,就能得到你現在得不到的。你不可能安逸享受一輩子,好事不可能都讓你佔了,不付出努力終究不會有你想要的結果。奉勸你放棄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你根本就沒有道理,你這叫歪門邪道,法律也不會支援你的。你只有踏踏實實工作等待機會,靠自己努力贏得自己想要的生活這才是正道。

  • 2 # 菸酒茶小老闆

    勞務派遣就是臨時工,和你工作的單位沒簽任何合同,你是和中介籤的合同。你去告誰呢?這樣的工作沒法幹,趁早辭職。

  • 3 # 視職場

    大膽維權舉報,大不了這份差事丟掉而已。這本身就是一個“二等”員工的工作,不值得你畏首畏腳的。

    有些人總是以為派遣工天生就比正式工要少一些待遇,這其實只是一種主觀臆測而已,並沒有真正瞭解有關的法律法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與核心內涵。就是這樣一句看似平淡無奇的話,但很多人在不少時候,都忘記了這句話的存在。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從以上法律規定可以清楚的看到:在法律上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勞動報酬分配的權利應該是相同的,“同工同酬權利”,這也是體現中國法治精神的核心。

    勞務派遣工要求享有與正式工相同的績效獎,是有法可依的,完全是合理合規合法的。所以題主說的這個情況是可以維權舉報的!

    當然這只是從法理上的一種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卻還有很多的問題。所以題主的這個問題需要注意三點,否則會難以維權成功的。

    1、要準確掌握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工作內容。

    只有當勞務派遣工所做的工作與正式員工完全相同時,才能主張同工同酬。如果一旦勞務派遣工所做的和正式員工的工作有一定的差異,那麼用工單位完全就可以抓住這一點點的不同,從而拒絕支付相同的工資待遇。

    因此,題主當務之急是必須要弄清與正式工的工作內容與範圍。如果有條件最好是能夠拿到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員工的工作安排表,仔細分析和看看這兩者的工作是否完全一致。

    同工同酬的前提條件,就是所做的工作內容應該完全一致。

    2、弄清年終獎的具體構成情況。

    由於年終獎正式員工與派遣工之間相差了10倍。那麼題主就必須要弄清,這相差10倍的年終獎究竟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

    如果是績效和其他相關的福利待遇,那麼則應該彼此相同的。但是用工單位絕不可能會這樣來安排年終獎的,畢竟這種做法是一種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

    所以極有可能用工單位在年終獎的發放,找一個與勞務派遣工完全不沾邊兒的理由,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可能,而是很有可能會這樣做,從而來規避有關的法律法規。

    就拿我單位來說吧。年底單位考核績效,非正式員工都沒有一分錢,理由就是:上級部門在考核的時候,是按正式員工再來進行考核計算,所以非正式員工都沒有這個績效。

    3、收集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對於題主來說,要想維權成功,必須要注意收集自己與正式員工上班的工作內容與範圍資料或證據,以此來證明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員工之間是屬於“同工”!

    接下來題主就應該收集好,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員工年終獎的發放證據材料。這一塊材料的收集是最為艱難的,一旦找不到這一塊的證據,材料就無法來證明用人單位區別對待了員工。

    客觀的說,很多的公司都會有兩本賬。一本是應付上級檢查的,另一本則是內部使用的。而題主應該收集的就是內部使用的這一份真實的賬目資料。

    當然題主還要收集好自己在用人單位上班的工資條,簽到卡,工作牌等等之類的證據。

    一旦題主只要收集好了這些相關的證據,那麼就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相信很快你就會有一個明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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