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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定郡小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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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談歷史
作為龍子鳳孫們的宗室貴族雖位高權重,但如有過犯仍要受到處罰,在具體實施上又體現了其作為特殊階層所享有的特權。
一、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尚無完備的刑罰體系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尚無完備的刑罰體系。犯罪宗室的處罰大致分為死刑、圈禁、革職、降職、沒收、罰銀幾種。在努爾哈赤對滿洲近半個世紀的統治生涯中,貴族被處以極刑的僅有兩例。一為1599年處死“通謀欲篡位”的女婿孟革布祿。二為1615年努爾哈赤權衡利弊,處死了因罪已被囚禁三年的長子褚英。
此二例均發生在滿洲宗室集團形成之前。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政權之後,由於宗室貴族的行為關乎整個後金政權的體面,只要不危及其統治地位、不危害社翟,對於一般的宗室犯罪大都可以從輕發落,採取靈活性很大的圈禁、沒收、罰銀等刑罰,而再未對犯罪的宗室貴族採用死刑的處罰方式。
二、皇太極即位後,在宗室犯罪的處罰上較之其父有所增益清太宗皇太極即位後,在宗室犯罪的處罰上較之其父有所增益。除誅、降、罰、囚等原有的刑罰外,還增加了削、黝、奪等形式。
崇德元年年,皇太極大肆分封宗室貴族,賜予爵位。此後,爵位的高低決定了同為宗室的滿洲貴族享有的特權亦有所不同。由於爵位關乎宗室貴族的地位、財產及榮譽,所以削爵便成為一種較為嚴重的刑罰。
崇德四年年五月,貝子篇古“有罪削爵”。另有宗室罪行生前未被發現,死後被人揭發而身後削爵者,如莽古爾泰、德格類等。所謂黝,即罷黝出宗室,不再享有宗室的特權及待遇,與庶民無異。努爾哈赤庶子鎮國將軍巴布海於崇德七年年因罪黝宗室籍。
崇德年間,另有多位宗室因過黝出宗室,但此種處罰不是觸及體膚的嚴酷刑罰,只是對犯罪宗室的一種懲戒手段,具有很大的靈活性,所以很多人在黝出宗室後不久便又恢復了宗籍。
皇太極時期,另有一種僅次於終生監禁的財產刑,即奪回上賜予之牛錄屬人。因牛錄屬人是諸八旗貝勒的主要“家產”,所以是一種較重的處罰。
崇德四年(年1639年)豫親王多鐸因臨陣敗逃被奪牛錄三分之一。
上述努爾哈赤庶子鎮國將軍巴布海,雖非管旗貝勒,但亦因罪“奪其永管牛錄為公中牛錄”。由於努爾哈赤統治時期宗室尚未有明確的爵位,宗室集團亦尚在形成之中,所以並未有削、黝、奪等處罰方式見諸史料。其子皇太極統治時期對宗室犯罪的處罰已初具章法,直至入關以後,清政府對宗室犯罪的處罰才逐漸有法可依。
清中期對於宗室犯罪的處罰己經逐漸摒棄了野蠻、粗陋的色彩,摸索出一套帶有滿洲特色的較為文明的刑罰體系。據當時各種史料所載大致可歸納為死刑、空房圈禁、發遣、革職、削爵、降爵、黔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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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秦右史
皇帝面對子女們,也是普通的父親爺爺,當然也會龍顏震怒。不過,如果是小問題,那一般來說皇帝不會計較的。如果是牽扯到原則的大問題,那麼即使是自己的兒孫後代,帝王殘酷的一面也會展現出來。
明清時代,有一個專門處理皇家事務的機構是宗人府。順治年間,就開始從宗室王公貴族中擇取合適人選,作為宗人府主管,聯合內務府協同處理與皇族相關的問題。宗人府的門道可大了,一般附屬的官員僕從都是從八旗精銳中挑選的,忠誠度高,待遇也比較優厚。作為皇帝,面對著數量龐大的兒子孫子,如果僅僅憑自己,那是管理不過來的,宗人府就具備這個功能。
如果哪位皇子皇孫犯了錯誤,假設是一個小過失,最多到宗人府領幾十板子,一般來說衙役們也不會實打實的責罰。如果是涉及到大問題,比如爭儲,殺人等方面,宗人府裡面的牢房叫空房,專門關押與圈禁皇家子弟。畢竟都是龍子龍孫天潢貴胄,怠慢不得。給皇家幹活很不容易的,也需要懂得生存之道與看臉色行事。有時候,皇帝就是一時氣憤,懲罰了皇子皇孫,這個時候就不能做的太過。有時候,皇帝是真下定決心要處置,就不能敷衍了事,這其中的奧妙多著呢。
清代很少有皇帝會對自己的兒孫下死手,除了道光皇帝曾經踢死兒子,大部分皇帝都會用圈禁的方法來對待那些不聽自己話或者說在宮廷政治鬥爭失敗了的皇子。假設是暫時圈禁,有個期限,那還好說,好歹都是皇子皇孫,宗人府奴才們也都不敢怎麼樣,好吃的好喝的供著,到時間放出來就是。如果問題很嚴重,可能就會被貶為庶人,永遠圈禁宗人府,皇帝可能也會示意不許優待。那境遇當然就不那麼好了,冬天挨凍夏天蟲叮。
清代圈禁到死的皇室成員不在少數,比如廢太子胤礽等人。也有的圈禁不久就死了,可見頗受虐待與凌辱,比如雍正的幾個哥哥弟弟們。
自古無情帝王家,皇子們碰到喜怒無常的父親皇帝或者爭寵失敗被責罰,也得認命,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吧。普通老百姓生活悲慘,貧賤百事哀,各有各的苦,各有各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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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龍子鳳孫有專門管理他們的機構,為宗人府。
宗人府,是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最初由明太祖朱元璋設立,宗人令一人(正一品),由秦王朱樉任;左、右宗正各一人(正一品),由晉王朱棡、燕王朱棣任;左、右宗人各一人(正一品),由周王朱橚、楚王朱楨任。清順治帝設立宗人府,置宗令一人,親王、郡王為之;左、右宗正各一人,貝勒、貝子兼攝;左、右宗人各一人,鎮國公、輔國公及將軍兼攝、後擇賢,不以爵限。
宗人府掌管著宗族名冊,按時編纂玉牒(皇族族譜),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爵、生死、婚嫁、諡號、安葬等事宜。宗室成員編入黃冊,愛新覺羅成員編入紅冊。
如某位宗室成員犯了嚴重錯誤受到處罰,就會交由宗人府處理。某些大臣中有犯事的,除了交由刑部、大理寺審訊外,宗人府也會介入。圈禁就是宗人府的處罰之一,而最嚴重的處罰就要屬從玉牒中除名,這就意味著被處罰人以及他的後代,從今以後都不再是愛新覺羅的子孫了。
爵位繼承的計算、梳理也由宗人府完成。清朝的宗室爵位除過鐵帽子王,其他每一次被繼承都會降一個等級。比如某位親王死後,他的兒子繼承他的爵位就會被降到郡王,到孫子繼承的時候會被降到貝勒,曾孫繼承會被降到貝子,重孫繼承被降到將軍,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