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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墨丹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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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T精彩遊戲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個人認為一開始是遊戲公司直接用明星的圖片合成廣告,一開始小範圍,當宣傳到一定程度後,明星的經濟公司就找上門了。找上門後就是協商或打官司,就算經紀公司官司打贏了,遊戲公司也就賠錢唄,這哪有遊戲賺得多。而且經紀公司還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明顯不合算。有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遊戲公司再找代言就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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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小萌新
這個問題,我也看過相關的回答,他們代理的遊戲確實特別垃圾,據相關負責人回答的是,做遊戲開發的公司都是搞軟體的高手,換和明星頭像和聲音都是小問題,如果這些明星去告他們,也得不到什麼好處,而且遊戲公司也許諾他們,會給他們一筆資金,他們也可以拿到錢,就這樣一筆而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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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歌劇影綜大集合
一開始是遊戲公司直接用明星的圖片合成廣告,一開始小範圍,當宣傳到一定程度後,明星的經濟公司就找上門了。找上門後就是協商或打官司,就算經紀公司官司打贏了,遊戲公司也就賠錢唄,這哪有遊戲賺得多。而且經紀公司還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明顯不合算。有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遊戲公司再找代言就更容易 再然後明星想著不在乎名聲和形象了不就長久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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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孟愛剪輯
有很多網友說,現如今他們的曝光度持續下降。威名遠揚。而代言遊戲的利潤非常樂觀,也不用什麼成本,不僅省事而且省時,也就提供一張照片讓他們摳圖,然後在提供一段錄音就完事了。代言遊戲幾乎沒有任何風險,而且一般不會影響他們的口碑,並且電子產品是週期律是非常合適的。
那麼為什麼要找他們呢?我感覺可能和遊戲本身的定位有關係吧,它本來就主打屌絲市場,雖然張家輝和古天樂的受眾群體不一定是這一群體,但一定包含這一群體,特別是他們的知名度-----在港產片中塑造的黑幫江湖匪氣和義氣形象,在這一類玩家中有著廣泛的認同感和知名度,這是從廠家角度考慮;從明星角度考慮,我覺得他們兩個本身不太在乎電影以外的東西吧,特別是廣告之類的,只要不要太無下限,收錢做事,這只是一份工作,感覺香港藝人,特別是經過香港電影由盛到衰的這一批香港藝人,他們對待藝人這個工作和白領坐滿8小時拿一份薪水感覺是一樣的態度,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了;從廣告素材角度講的話,其實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是走接地氣的風格的;不管別的遊戲推廣都是宣傳高大上的特效啊,畫面啊,打鬥什麼的,它的廣告不管是圖片還是影片都是強調好玩不花錢,賣裝備有錢賺,非常的直白粗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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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潤豐文化潤澤
一開始是遊戲公司直接用明星的圖片合成廣告,一開始小範圍,當宣傳到一定程度後,明星的經濟公司就找上門了。找上門後就是協商或打官司,就算經紀公司官司打贏了,遊戲公司也就賠錢唄,這哪有遊戲賺得多。而且經紀公司還要耗費大量時間精力,明顯不合算。有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遊戲公司再找代言就更容易 再然後明星想著不在乎名聲和形象了不就長久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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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漁樂鴻晨
精明的遊戲商家願意用500萬左又/年的高額代言費,請大牌明星代言其開發的遊戲,肯定會錢賺,表面看起來不是很多人玩,可實際每個月的流水高達5億元人民幣,這裡面另有隱情!明星代言的遊戲經營情況:
1.貪玩藍月遊戲,2017年全平臺每月流水就已經突破5億人民幣,一年的營業額可達幾十億。遊戲創始人吳旭波曾誓言5年內要在國內A股市場上市。
2.愷英網路在2018年的半年報中透露,公司旗下的《藍月傳奇》遊戲上線後,最高月流水突破2億元人民幣,到2018年上半年結束累計流水超過30億元人民幣。
3.李連杰最新代言的《精靈盛典》遊戲,在2個月的時間內,在蘋果手機平臺的下載量就達到200萬的次,收入達1.7億元人民幣。
明星代言遊戲的玩家使用者分類:1.機器人,為吸引更多玩家制造伺服器火爆的假象,機器人不僅可以過任務,有需要的話還可以按照事先設定的程式給真實玩家傳送資訊進行互動。
2.遊戲託,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刺激真實玩家進行消費,他們都是屬於遊戲公司的僱傭員工。
3.遊戲小白,這類玩家完全是看到了明星廣告以後,看到不用花錢的廣告後,才下載嘗試體驗,他們在遊戲中是很少進行充值和消費的,不是遊戲公司真正目標客戶。
4.目標客戶玩家,他們才是遊戲盈利的主力軍,這一群體的特點是,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平時在遊戲方面有固定的消費。
明星代理的遊戲盈利模式:開發遊戲的公司在遊戲“立項”之初就已經做了充分的大資料分析和市場調研,在此基礎上來設定遊戲的性質,最後根據遊戲目標客戶的特點,再邀請合適的明星。大家可以發現不管是甄子丹、張家輝、古天樂和陳小春來說,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是70後、80後的偶像代表,或者說象徵著一個時代。而70後和80後,就是當今社會的主題人群,他們要麼已經成家立業、要麼事業有成,或是企業骨幹,都有著殷實和穩定的經濟基礎。他們的年齡大多數集中在30-49歲之間,其中有將近80%左右的是男性。並且上面說到的明星,在這個群體的目標玩家的思想中,早已烙下了深刻的記憶。雖然在廣告中明星的廣告宣傳顯得不是而別新潮高檔,但是對於目標玩家來說確實有很大的觸動,就因為定位如此準確,遊戲收入的90%部分是由這個群體貢獻的。
回覆列表
投放廣告的目的,無非就是想讓廣告代言人能夠代火這款遊戲,從而讓商家大肆賺錢牟利。而代言人也從代言中獲取一定的報酬。這些遊戲本來玩的人很少,也就是商家獲得到的利潤不大,所以代言這些遊戲的報酬也不會很高,這點代言費當然請不到當紅的流量小生,但這些代言費對於已經過氣的李傑連、陳小春、梁家輝等等來說還是相當可觀的。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某人代言某個遊戲,商家也都是經過了幾輪論證的和充分的市場調研的,一定是論證結果和調研結果證明某個人適合某個遊戲的氣質,所以才決定下來由誰來代言才最合適。比如我經常看到陳小春代言的某款遊戲,原因就是相對於遊戲裡的人物,陳小春好象就是,那當然由陳小春代言最為貼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