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遊戲規則(適用於成熟會員或遊戲人數達到8人以上16人以下進行,角色:殺手、警察、平民)
1、 角色及任務
1) 警察:找出殺手並帶領平民將殺手公決出局。
2) 平民:幫助警察公決殺手,任何時候平民不得幫助殺手。
3) 殺手:隱藏好身份的同時找出警察,並在天黑時殺掉或誘導平民把警察放在桌面上推掉。
2、 角色配置:參加人數限定在8——16人範圍內,8——10人時2警2匪、11——14人時3警3匪、15——16人時4警4匪。
3、 遊戲流程(以十二人遊戲為例):
1) 法官洗好十二張牌(含3個殺手、3個警察、6個平民)交大家抽取。看牌時雙手護牌,以防其他人看到。
2) 法官開始主持遊戲,提示大家說:“天黑了,請大家閉眼。”
3) 等確認大家都以正確的姿勢閉眼後,法官說“殺手請睜眼,”這時抽到殺手牌的3個殺手睜眼,確認自己的同伴。
4) 法官說:“殺手請殺人,”這時由眾殺手統一意見後,示意法官殺掉某人。如果意見無法完全統一,則由法官取其中多數人的意見(注意動作不要太大,以免動靜讓別人察覺)。
5) 法官在示意確定被殺者身份之後說:“殺手請閉眼”。
6) 確認殺手閉眼後,法官說“警察請睜眼”。
7) 抽到警察牌的3個警察睜眼,相互確認自己的同伴。由眾警察統一意見後(或由任一位警察給 法官手勢示意,不給意見者將被法官視為同意此人的意見)示意法官驗人(指出一個其認為是殺手的人)並由法官給出相應的手勢來告知被驗人的準確身份。
8) 驗證完畢後法官說:“警察請閉眼。
9) 確認警察閉眼後法官說:“天亮了,請大家睜眼”。
10) 等大家睜眼後,法官宣佈本輪被殺者並指示此人留遺言。留遺言人數與警匪人數相同,既如果是三匪三警配置,則前面三個死人(包括被殺者和被公決者)可留遺言(2警2匪只有2個遺言、4警4匪有4個遺言),其後死的人沒有遺言。
11) 被殺者可以陳述自己的身份以及懷疑物件、懷疑理由。遺言完畢,由此人右手邊第一人開始逐一陳述自己的觀點。被殺者退出本遊戲,不得繼續參與遊戲程序。
12) 每人每輪只有一次發言的機會,發言順序為逆時針。非自己發言時間不得發言。發言完畢後必須說“過”以表明發言結束,下一個人才有權利發言。
13) 所有人發言完畢後,由法官主持投票。投票順序反發言順序,從最後一個發言的人開始進行投票,法官叫到某個人的座位號時,想投票給他的人可以舉手投票。每個人只有一次投票機會,也可棄權。得票最多者被公決出局。(在投票過程中,如出現得多票數者達到1人以上,則由平票者進行再一輪的發言,發言過後再次對平票人進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現平票,則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發言,然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則本局將被系統硬性判定為平局。)
14) 此時,本局遊戲第一輪結束。
15) 法官宣佈天黑閉眼,按照上述順序進入本局第二輪遊戲,然後重複以上過程。
16) 直到某一種身份者全部出局,本局遊戲結束。此時依照遊戲勝負判定方法由法官判定本局結果。
4、遊戲勝負判定方法:
1)警察平民勝:殺手一方全部死去。
2)殺手勝:警察一方全部死去。
3)平局:a平民全部死去。b投票過程中,相同的幾位玩家三次平票。
殺人遊戲規則(適用於成熟會員或遊戲人數達到8人以上16人以下進行,角色:殺手、警察、平民)
1、 角色及任務
1) 警察:找出殺手並帶領平民將殺手公決出局。
2) 平民:幫助警察公決殺手,任何時候平民不得幫助殺手。
3) 殺手:隱藏好身份的同時找出警察,並在天黑時殺掉或誘導平民把警察放在桌面上推掉。
2、 角色配置:參加人數限定在8——16人範圍內,8——10人時2警2匪、11——14人時3警3匪、15——16人時4警4匪。
3、 遊戲流程(以十二人遊戲為例):
1) 法官洗好十二張牌(含3個殺手、3個警察、6個平民)交大家抽取。看牌時雙手護牌,以防其他人看到。
2) 法官開始主持遊戲,提示大家說:“天黑了,請大家閉眼。”
3) 等確認大家都以正確的姿勢閉眼後,法官說“殺手請睜眼,”這時抽到殺手牌的3個殺手睜眼,確認自己的同伴。
4) 法官說:“殺手請殺人,”這時由眾殺手統一意見後,示意法官殺掉某人。如果意見無法完全統一,則由法官取其中多數人的意見(注意動作不要太大,以免動靜讓別人察覺)。
5) 法官在示意確定被殺者身份之後說:“殺手請閉眼”。
6) 確認殺手閉眼後,法官說“警察請睜眼”。
7) 抽到警察牌的3個警察睜眼,相互確認自己的同伴。由眾警察統一意見後(或由任一位警察給 法官手勢示意,不給意見者將被法官視為同意此人的意見)示意法官驗人(指出一個其認為是殺手的人)並由法官給出相應的手勢來告知被驗人的準確身份。
8) 驗證完畢後法官說:“警察請閉眼。
9) 確認警察閉眼後法官說:“天亮了,請大家睜眼”。
10) 等大家睜眼後,法官宣佈本輪被殺者並指示此人留遺言。留遺言人數與警匪人數相同,既如果是三匪三警配置,則前面三個死人(包括被殺者和被公決者)可留遺言(2警2匪只有2個遺言、4警4匪有4個遺言),其後死的人沒有遺言。
11) 被殺者可以陳述自己的身份以及懷疑物件、懷疑理由。遺言完畢,由此人右手邊第一人開始逐一陳述自己的觀點。被殺者退出本遊戲,不得繼續參與遊戲程序。
12) 每人每輪只有一次發言的機會,發言順序為逆時針。非自己發言時間不得發言。發言完畢後必須說“過”以表明發言結束,下一個人才有權利發言。
13) 所有人發言完畢後,由法官主持投票。投票順序反發言順序,從最後一個發言的人開始進行投票,法官叫到某個人的座位號時,想投票給他的人可以舉手投票。每個人只有一次投票機會,也可棄權。得票最多者被公決出局。(在投票過程中,如出現得多票數者達到1人以上,則由平票者進行再一輪的發言,發言過後再次對平票人進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現平票,則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發言,然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則本局將被系統硬性判定為平局。)
14) 此時,本局遊戲第一輪結束。
15) 法官宣佈天黑閉眼,按照上述順序進入本局第二輪遊戲,然後重複以上過程。
16) 直到某一種身份者全部出局,本局遊戲結束。此時依照遊戲勝負判定方法由法官判定本局結果。
4、遊戲勝負判定方法:
1)警察平民勝:殺手一方全部死去。
2)殺手勝:警察一方全部死去。
3)平局:a平民全部死去。b投票過程中,相同的幾位玩家三次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