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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j朱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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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今天聊什麼
我連神仙都沒有見過,更不曾見過神仙的愛情了。
如果實在要說一個吧,那就是鳳凰和錦覓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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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溪溪
我見過一對神仙眷侶,當我說出它所在的位置,你可能會嗤之一笑或者會說,那都是裝出來騙人的!我想說,不管你信不信,我信。
之所以羨慕,是因為有愛,滿滿地,四溢的愛,男人常常因為女人的一句想吃什麼,就大費周章花半天的時間親手為女人奉上,女人的一句誇獎,一個笑臉,就是男人最大的滿足,女人算不上美女,但在男人的眼裡筆下,就是仙女下凡。如果是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如此濃情蜜意很正常,可是四十多歲,一起走了二十多年的人,還對彼此相看兩不厭,愛意闌珊,這是我見到的中年夫妻裡的第一對。
女人很愛笑,一笑眼睛就眯上了,但她的臉上真的沒有滄桑,都是明媚的幸福。這大概就是被愛情滋養著的女人的樣子吧,不美麗,但很明豔,眼角眉梢都有笑意。看這位大哥的朋友圈,是一種享受,他曬的大部分圖片都是愛人的,拍得都很美,配文沒有說過“我愛你”,但每一次表達的意思都是或濃或淡的愛意。
看過了太多的中年婚姻,平淡如水者居多,疲憊怠倦者也不少,更有相互消磨煎熬著過的,這一對夫妻是我看到的,不一樣的風景,讓人人渴望的“疲憊生活裡的英雄夢想”——美好的愛情,變成日不落的太陽,一直在他們心中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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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gan加油站
關於 “神仙愛情”,我這裡想講個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父母,母親年輕的時候,由於我姥姥家裡沒人識字,每年過年的時候,都要去村裡“先生”家 “求字”寫春聯,有一次,我姥姥跟村裡“先生”發生口角,後來關係就惡化了,導致過年時要跑隔壁村去 “求字”,後來我母親口述:“我嫁給你爸就是看他多識了幾個字。
結婚之初,父親家徒四壁,甚至於洞房的床都是向別人借的,如果說那個年代都很窮,但我父親的窮應該是獨一份的,雖然說日子是苦了點,但是並不妨礙他們在日常生活中針鋒相對。
我爸惜財如命,我媽好客大方,我爸稜角分明,我媽處事圓滑……他們幾乎沒有什麼區間是交集的,甚至於遇到矛盾,我爸從不動手,我媽從不動口。
在他們後來的婚姻裡,最多的就是兩個字,“吵架”,擱一塊時一天吵三次,理由不是問題,想吵架什麼時候彼此都樂意奉陪,分開時,打電話也要“吵架”,一個月100多塊的話費,估計一半都用在了吵架上面,我爸總是跟我媽講理,而我媽本身就是理。
我看不懂他們的愛情,我認為的愛情要麼平平談談相濡以沫,要麼海誓山盟轟轟烈烈。而父母之間的愛情則是持續性棋逢對手,間歇性生死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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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星願夜讀
呵呵,要說“神仙愛情”,最羨慕的就是錢鍾書和楊絳的愛情。
說起錢鍾書的奇聞異事,很多人都耳熟能詳,比如他初到清華,就揚言“橫掃清華圖書館,”被同學以“狂人”廣為熟知,上學時對老師學識的不足,他敢於隨意挑剔,曾經有一次上課,老師吳宓問錢鍾書:“你認為我講課講得怎麼樣?”結果錢鍾書的回答讓人大跌眼鏡:“不怎麼樣!您講的我都知道,希望您以後講些新的東西。”
可就在當時,他卻被楊絳看上了,兩個人一見鍾情。
第二次見面,錢鍾書對楊絳說:“我沒有訂婚。”
楊絳慢條斯理的說:“我沒有男朋友。”
於是二人開始鴻雁傳書,信件寫的越來越多,二人也掉入愛河。
這時候冒出來一個人不服氣,他就是費孝通,跑到清華園對楊絳說:“我要和你做朋友。”楊絳拒絕的乾脆利落。
1935年,錢鍾書與楊絳在蘇州結婚。
錢鍾書雖然學術能力出眾,文采超群,可是在平時生活裡卻不能自理,痴氣十足,出門就迷路,分不清東南西北,拿筷子一手抓,穿鞋子不分左右,日常生活裡,搞壞門軸、砸碎檯燈,而他也十分內疚,常常向妻子自責:“我做壞事了。”楊絳非但沒有責罵,反而十分寬容大度,無微不至的照顧他。
錢鍾書雖然做家務活不行,但也會寵溺妻子,比如幾十年來堅持給妻子做早餐,從未間斷,婚後二人相敬如賓,對坐讀書,一同背詩,品茶說道,可謂是神仙愛情。
1942年,楊絳創作了話劇《稱心如意》迅速走紅,反響熱烈,可為了支援錢鍾書的創作,她毫無保留的支援錢鍾書,包攬了所有的家務活,為了省煤,將煤和泥混均勻,把爐膛搪的細細的。
兩年後,錢鍾書的小說《圍城》橫空出世,大獲成功,這成功的背後離不開楊絳對他的默默支援。
文革時期,錢鍾書和楊絳倍受劫難,楊絳被拖去剃了“陰陽頭”,錢鍾書被汙衊和批鬥,但她還是為了丈夫據理力爭,事後被拉出來批鬥,她依然這樣倔強的說道:“就是不符合事實,就是不符合事實......”
夫妻二人下放到幹校,楊絳被安排去種菜,錢鍾書擔任通訊員,每天錢鍾書都會去菜園子與她相會。
再後來,女兒阿圓去世,錢鍾書臥床不起,楊絳一直悉心照顧,後來她在書中寫道:“胸中的熱淚直往上湧,直湧到喉頭,我使勁嚥住......”
唉,這就是我見過的最美的“神仙愛情”,二人相濡以沫,共患難,共進步,共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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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僅有的依賴168
也許我的愛情不能算神仙愛情,但是身邊的人都說因為我的故事又相信了愛情!
我是他的初戀,而他並不是我的!
因為網路相識,聊的很投緣!見面,一見鍾情!於是乎,相識,相知,相愛,相守!並沒有瓊瑤式的浪漫,有的只是簡簡單單!有爭吵,有分歧,可是永遠不會超過半個小時就會自動和好!他對我的稱呼永遠只有小胖子,懶蟲,小狗之類的,而我也很多時候只會直呼其名!
攜手走過九年,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我們也已而立!現在的我們正在期盼著屬於我們的小寶貝!生活還在繼續!誰也不知道明天,以後會是什麼樣!把握現在。好好愛著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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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鹹魚ooO
我覺得所謂的神仙愛情應該是,相敬如賓,相濡以沫,不需要轟轟烈烈的愛情,平平淡淡攜手白頭。
曾經我也一直深愛著一個人,雖然四五年過去,我們並沒有在一起過,可能連話都說的不多,面也沒見過幾次,但是我覺得愛一個人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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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能落實到穿衣吃飯,冷暖相知,即便樸素,也帶著生活的溫度,持久而溫情;神仙的愛情,是要麼貌合神離,要麼轟轟烈烈,況且故事很容易演變成事故。所以,不見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