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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994487464459

    1、若你變更車道時,對方是在自己車道內正常行使的,即使有轉向燈,但未讓對方先行,你是要負全責的。最終應以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

    2、先由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先賠,不足的部分根據認定書的責任劃分由雙方分擔。交強險的責任限額: 死亡傷殘110000元,醫療費用10000元,財產損失2000元。

    3、若認定書認定你負全責的,交強險賠了了之後,不足的部分,對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4、若車子買了商業三者險的,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的。 3、倒車、溜後發生交通事故的。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刮的。

    5、綠燈放行或沒有訊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6、進入環行路口的車未讓駛出或在環行路口內行駛的車輛的。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者隔離實線發生事故的。

    8、逆向行駛的。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碰刮的。

    11、衝紅燈發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橫道、橋樑、陡坡、隧道掉頭髮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暫停、停放的車輛的。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機動車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的。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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