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原因?
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原因很多,最近幾年,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小區比比皆是~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拒繳物業費呢?
總結歸納如下:
一,個別物業,不顧物業法物業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故意抬高收費標準;
二,物業公司把收費當成贏利的手段;
三,無視物業法,收費標準沒有執行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根據實用費用和物業法有關規定去合理的妥善收費;
四,霸王條款,物業單方面下決策,列印好物業收費繳納條款,直接叫業主簽字,不籤者停止暖氣或水、電、氣供應;
五,物業費收取高,而物業費沒有專款專用;
六,物業費使用,沒有業主監督,每年收取的高昂物業費被私人中飽私囊;
七,物業不是出於公心,從不考慮業主權利和利益,造成業主和物業矛盾激化~物業管轄下的工作人員不能兢兢業業為業主服務或服務態度令業主不滿或因此引發矛盾糾紛,致使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小區業主應成立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一切收支專案和物業領導與員工的服務意識,發現不作為的物業公司,應取締或開會罷免,重新聘用有作為能為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
八,物業公司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常以上邊的領導檔案的名譽(或已和個別上級有關係),直接決定物業費高低,在小區根本不設業主委員會,物業說了算~和檔案上說的黑物業相似,稱霸一方,老子天下第一~在這樣主客顛倒的背景下,業主聯合在一起拒繳物業費;
九,業主提出的要求,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物業沒能完成或沒能達到業主滿意~比如綠化、戶外運動設施、安保、衛生、文明值勤、物業形象有缺陷或該作為的卻不作為,引發業主拒繳物業費;
十,房屋建好後業主因還未入住或在入住時,發現了門窗牆壁等部位損傷或有其他問題,雙方商議後沒得到業主滿意,這也是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顯然,還有其他型別的矛盾引起,業主拒繳物業費,在此簡談這些。
各個小區,你們如遇到類似情況~不管此上哪一種,一定透過合理渠道盡快解決。
有關2019年物業法對物業費的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如下(不是唯一標準,只作參考)~因各地物業有各自的實情,也可能高於這些標準或低於這些標準,關鍵得符合物業法或業主與物業共同制訂的標準……
2019物業法對物業收費的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
中國物業收取標準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準、二級物業收費標準、三級物業收費標準和四級物業收費標準。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佈。
一,物業費包括什麼?
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樓梯、保安系統、配電器系統等硬體設施裝置的費用;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用水電的支出;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如體育設施,健身器材,座椅等;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二,2018年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僅供參考)
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標準。這四個標準的收費依次大概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但是每個地方的收取標準有點差異,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要按當地物價局公佈。
三、出現這八種情況,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雖然物業能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很多方便,但是如果物業沒能給業主提供合適的服務,那麼業主也是有權拒繳物業費的。《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有以下8種情況可以拒絕上交物業費:
①並未交房就開始徵收物業費,這種情況可以拒絕繳納。
②物業要求交不歸業主繳納的費用,可以拒絕。
④物業擅自提高收費,業主可以拒絕繳納提高的部分。
⑤物業沒有跟全體業主簽訂相關合同
⑥物業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批資質。
⑦由於樓盤質量問題,需要整改的,整改期間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四、2018新物業法的其他規定。
2018年物業費收取標準如上,要是自己居住的小區物業公司有亂收費的行為,小區業主就應該要聯合起來維權,不能夠一直吃虧。如果有物業費收取標準上面的糾紛或是與物業公司產生了矛盾,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
五、業主交了物業費,小區業主該幹啥?
物業公司收了業主的物業費,應該為業主做哪些事,或者說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範圍有哪些,我們從物業費的構成上基本上就能知道了。為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就來具體說說物業公司一般應該為小區業主提供哪些服務。
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的內容:
一、房屋建築管理
指對小區各類、各種用途的房屋、建築物的公共部分進行保養與維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狀態。包括對業主房屋出租、裝修行為實施物業服務和管理。
二、裝置管理
指對小區供水系統、供電系統、供暖系統、排水系統、消防系統、門禁系統、安防系統、空調通風系統、電梯裝置、停車場系統等設施裝置進行保養、維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安全穩定執行使用狀態。
三、消防管理
指消防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消防器材的設定、消防人員的管理等,確保小區消防安全。
四、秩序維護管理
即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小區公共區域的秩序和安全,包括對小區道路和車輛行駛、停泊實行有效的管理。
五、清潔管理
及時對小區垃圾、各種廢物、汙水、雨水進行排洩與清除,使小區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
六、綠化管理
即對小區內的綠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以及必要的更新,為小區業主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
七、客戶服務管理
即實現對業主購房、出租、裝修、居住等全過程的服務和管理,可以隨時查詢住戶歷史情況和現狀,加強對業主及住戶的溝通和管理。包括業主資訊管理、業主家庭成員、車輛資訊、電話資訊、寵物資訊、報修欠費歷史等資訊。
除上述七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外,小區物業還可根據小區實際、業主需要有償組織開展包括家務總攬、教育衛生、文化娛樂、商業網點、社會福利等社群服務工作。
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原因?
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原因很多,最近幾年,業主拒繳物業費的小區比比皆是~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拒繳物業費呢?
總結歸納如下:
一,個別物業,不顧物業法物業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故意抬高收費標準;
二,物業公司把收費當成贏利的手段;
三,無視物業法,收費標準沒有執行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根據實用費用和物業法有關規定去合理的妥善收費;
四,霸王條款,物業單方面下決策,列印好物業收費繳納條款,直接叫業主簽字,不籤者停止暖氣或水、電、氣供應;
五,物業費收取高,而物業費沒有專款專用;
六,物業費使用,沒有業主監督,每年收取的高昂物業費被私人中飽私囊;
七,物業不是出於公心,從不考慮業主權利和利益,造成業主和物業矛盾激化~物業管轄下的工作人員不能兢兢業業為業主服務或服務態度令業主不滿或因此引發矛盾糾紛,致使業主拒交物業費。物業小區業主應成立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一切收支專案和物業領導與員工的服務意識,發現不作為的物業公司,應取締或開會罷免,重新聘用有作為能為業主服務的物業公司;
八,物業公司巧立名目,變相收費。常以上邊的領導檔案的名譽(或已和個別上級有關係),直接決定物業費高低,在小區根本不設業主委員會,物業說了算~和檔案上說的黑物業相似,稱霸一方,老子天下第一~在這樣主客顛倒的背景下,業主聯合在一起拒繳物業費;
九,業主提出的要求,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物業沒能完成或沒能達到業主滿意~比如綠化、戶外運動設施、安保、衛生、文明值勤、物業形象有缺陷或該作為的卻不作為,引發業主拒繳物業費;
十,房屋建好後業主因還未入住或在入住時,發現了門窗牆壁等部位損傷或有其他問題,雙方商議後沒得到業主滿意,這也是拒繳物業費的理由……
顯然,還有其他型別的矛盾引起,業主拒繳物業費,在此簡談這些。
各個小區,你們如遇到類似情況~不管此上哪一種,一定透過合理渠道盡快解決。
有關2019年物業法對物業費的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如下(不是唯一標準,只作參考)~因各地物業有各自的實情,也可能高於這些標準或低於這些標準,關鍵得符合物業法或業主與物業共同制訂的標準……
2019物業法對物業收費的最新規定(最新收費標準)
中國物業收取標準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準、二級物業收費標準、三級物業收費標準和四級物業收費標準。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佈。
一,物業費包括什麼?
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樓梯、保安系統、配電器系統等硬體設施裝置的費用;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用水電的支出;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如體育設施,健身器材,座椅等;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二,2018年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僅供參考)
小區物業費收取標準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四個標準。這四個標準的收費依次大概為1.00元/月/平方米、0.75元/月/平方米、0.5元/月/平方米、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稅、費)。浮動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但是每個地方的收取標準有點差異,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要按當地物價局公佈。
三、出現這八種情況,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雖然物業能給業主的生活帶來很多方便,但是如果物業沒能給業主提供合適的服務,那麼業主也是有權拒繳物業費的。《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有以下8種情況可以拒絕上交物業費:
①並未交房就開始徵收物業費,這種情況可以拒絕繳納。
②物業要求交不歸業主繳納的費用,可以拒絕。
④物業擅自提高收費,業主可以拒絕繳納提高的部分。
⑤物業沒有跟全體業主簽訂相關合同
⑥物業沒有相關部門的審批資質。
⑦由於樓盤質量問題,需要整改的,整改期間業主可以拒繳物業費。
四、2018新物業法的其他規定。
2018年物業費收取標準如上,要是自己居住的小區物業公司有亂收費的行為,小區業主就應該要聯合起來維權,不能夠一直吃虧。如果有物業費收取標準上面的糾紛或是與物業公司產生了矛盾,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
五、業主交了物業費,小區業主該幹啥?
物業公司收了業主的物業費,應該為業主做哪些事,或者說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範圍有哪些,我們從物業費的構成上基本上就能知道了。為方便大家理解,我們就來具體說說物業公司一般應該為小區業主提供哪些服務。
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的內容:
一、房屋建築管理
指對小區各類、各種用途的房屋、建築物的公共部分進行保養與維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可使用狀態。包括對業主房屋出租、裝修行為實施物業服務和管理。
二、裝置管理
指對小區供水系統、供電系統、供暖系統、排水系統、消防系統、門禁系統、安防系統、空調通風系統、電梯裝置、停車場系統等設施裝置進行保養、維修,使之保持良好的安全穩定執行使用狀態。
三、消防管理
指消防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消防器材的設定、消防人員的管理等,確保小區消防安全。
四、秩序維護管理
即協助公安機關維護小區公共區域的秩序和安全,包括對小區道路和車輛行駛、停泊實行有效的管理。
五、清潔管理
及時對小區垃圾、各種廢物、汙水、雨水進行排洩與清除,使小區保持一個清潔衛生的環境。
六、綠化管理
即對小區內的綠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以及必要的更新,為小區業主提供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
七、客戶服務管理
即實現對業主購房、出租、裝修、居住等全過程的服務和管理,可以隨時查詢住戶歷史情況和現狀,加強對業主及住戶的溝通和管理。包括業主資訊管理、業主家庭成員、車輛資訊、電話資訊、寵物資訊、報修欠費歷史等資訊。
除上述七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外,小區物業還可根據小區實際、業主需要有償組織開展包括家務總攬、教育衛生、文化娛樂、商業網點、社會福利等社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