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樣。
一、記錄事項:
股東會決議是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的情況,而會議紀要是對整體會議的記錄,股東會決議更具有效力。股東會議決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依職權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
二、作出決議要求:
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時,採“資本多數決”原則,即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議紀要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時,則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這體現了有限責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資合”的性質。
三、組成內容:
股東會議記錄是股東會議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的記載,略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專案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
股東會議紀要是股東會議要點檔案,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會議概況和會議的精神、議定事項組成。
公司章程的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註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
不一樣。
一、記錄事項:
股東會決議是對股東會各項議案表決的情況,而會議紀要是對整體會議的記錄,股東會決議更具有效力。股東會議決議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依職權對所議事項作出的決議。
二、作出決議要求:
一般情況下,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時,採“資本多數決”原則,即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議紀要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時,則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這體現了有限責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資合”的性質。
三、組成內容:
股東會議記錄是股東會議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的記載,略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專案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
股東會議紀要是股東會議要點檔案,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會議概況和會議的精神、議定事項組成。
公司章程的修改應依照以下程式進行:
1、 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並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審批的事項時,報政府主管機關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為註冊資本而發行新股時,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記事項的,報公司登記機關核准,辦理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項的,應依法進行公告。如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方式進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記事項,須有公司法人簽章方可完成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