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柴小二

    不管像蠟燭還是想燈泡,終歸有一點:只要對的起自己良心,用善良之心,用慈悲之心,用大愛之心對待每一個學生足矣!!!

  • 2 # 老李雜壇

    俗話說:“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是百年大計。“萬丈高樓平地起”,學生的學習階段就像為自己的人生打地基,要紮實穩固,更需要家長、老師和全社會用心呵護,所以做為學生的人生導師,老師要像蠟燭那樣,有“蠟炬成灰淚始幹"的奉獻精神,為教育事業“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謝謝

  • 3 # 小魚6143187814927

    老師就是個普通人好不?幹嘛非得像這像那?老師的工作就是一項工作,不要戴高帽好吧?社會給老師多少尊重老師就回報多少熱愛,現在都把老師快變成公敵了,老師就做好本職工作就可以了,別跟老師提奉獻,誰提的誰先奉獻一下給老師看,老師再向你們學習!

  • 4 # 青青1137

    老師首先是人,當今進入商品經濟時代,你想期望他象蠟燭一樣結果他去辦個補習班來“噁心“你,所以可別用象蠟燭燃燒自已照亮別人的老套路來“忽悠“老師,任何一個行業想要在國家層面提升它都只有兩個辦法,一是提高社會地位,二是提高工資,當然電足才更亮,不過他要還亂來就得讓他”滅火”

  • 5 # 囍囍囍888

    首先,教師不是蠟燭,他們不應該像蠟燭一樣奉獻自己。雖然教師的職責是教書育人,但他們不能承擔全部的責任,因為還有社會與家庭的教育職責。許多人習慣抬起頭來看教師,把教師的職業置於高不可攀的神聖地位,卻忽略了教師首先是一個有血有肉的社會人。他們同樣有自己的家庭,也有妻兒老少需要照顧。如果一味地強調奉獻和犧牲,那麼,教師的身心健康怎麼保證?沒有健康還談什麼教育?

    其次,老師也不應該像電燈一樣有電就亮,電足才更亮。如果是那樣的話,是不是停電就不亮了呢?我認為,把老師比作自帶蓄電的照明工具可能會更確切些。過去說“教師自己有一桶水,才能給學生一杯水。”但如今恐怕你有十桶水也不夠用了。因此,教師接受繼續教育,不斷進修學習早已蔚然成風。教到老學到老,不斷地進修,不斷地“充電”。只有自身蓄電,才能永久照明。

    我們應該以平視的目光看待教師這個職業,仰視和俯視都不合適。因為教師也都是普普通通的人。既然是普通人,那就一定會存在著這樣和那樣的不足。“金無赤金 人無完人”,只要教師能認真工作,我們就應該將心比心,多一份理解和寬容不好嗎?

  • 6 # 愛教研

    蠟燭和電燈都是照明工具,用來比喻教師的工作,說明教師要在教育事業做出貢獻。我個人感覺這兩個比喻當中第二個更好,更具有積極意義。

    一、人的價值

    人的價值在於創造價值,在於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人的價值是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的統一,不僅包括對社會的責任與貢獻也包括社會對個人的尊重與滿足。作為教師,甘願奉獻,為教育事業貢獻自身畢生精力,無怨無悔,這是一種奉獻,是實現社會價值,同時教師也是人民的一員,是國家主人,也需要得到社會的承認和尊重,也有自己的生活。電燈要照亮人間,發熱發光,沒有充足的電不行。

    二、權利與義務

    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實現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徑,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確保權利的實現。要求我們既要樹立義務意識,自覺履行義務,有要樹立權利意識,自覺維護自己合法權利。作為教師,認真工作,奉獻社會,履行自己應盡義務,讓教師的燈光發光,同時要維護自己的權利,要有充足的電。三、價值的創造與實現

    實行人生價值需要在勞動和奉獻創造價值,在個人與社會統一中實現價值,在砥礪自我中走向成功。作為教師應該在教育的園地做辛勤的園丁,努力勞動,甘於奉獻。教師實現人生價值也離不開社會提供的客觀條件,需要生活保障,培訓保障等等,只有電足才能更好發光。

  • 7 # 王小二的農村生活

    讓老師像蠟燭一樣奉獻自己,是赤裸裸的道德綁架!!!

    老師也是普通人,也要柴米油鹽,孝敬雙親,撫養孩子,不能要求老師只工作,不給報酬。

    老師工資低,很多人就說,比清潔工工資高,你能讓清潔工去教你們家孩子嗎?

    想要馬兒跑,還不讓馬兒吃草……老師應該是像電燈一樣,有電就亮,電足才更亮。

    老師工資高,待遇好,衣食無憂,才能心無旁騖把所有的精力用到教書上,學生得到關愛。家長才能放心,社會才更和諧。

    選擇教師不等於選擇貧困。

  • 8 # 文軒閣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燭成灰淚始幹”,多年前,人們倡導老師要像“蠟燭一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現在看來,頗有些“捧殺“”的味道。

    憑什麼要讓老師燃燒自己照亮別人?難道就因為老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嗎?既然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為什麼那麼多人不願意當老師,那麼多人自己吃肉當老師也想吃肉時就不自在了?

    談起老師,人們愛用聖人的標準來要求,“清貧樂道,無私奉獻”,“靈魂工程師”,似乎老師就不該食人間煙火,倘若某些教師做了點生意,補了下課,就必然遭至口誅筆伐,這是什麼邏輯?人家正常的事,到了老師這就不正常了?

    筆者記得二年級的時候對當班主任女老師結婚想不通,問父母道,“老師為什麼要結婚”?老師是人,不是神,在商品經濟時代,那種要求老師餓著肚子搞奉獻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再想戴幾句花帽就能讓老師拼命幹活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題主提的很好,老師就應該象電燈,通電就亮,電越足就越亮。保障待遇積極性提高,沒保證待遇,沒有讓老師感受到職業的獲得感、榮譽感、幸福感,哪會有那麼多思想好的為你奉獻?

    魯迅當教授時,月俸500大洋,而當時縣長也只有還不到20大洋,還不包括稿費等其他收入。民國時一個小學校長,月薪就是警察的十幾倍。現在當老師的很容易滿足,不求比人家高,只求別比其他單位一樣就夠了。

    今後,老師就應該象電燈,加足電量,照亮別人,也照亮自己!

  • 9 # FeelFeelings

    如果要用蠟燭和電燈來比喻教師的職業,我認為電燈更加符合一些。

    蠟燭是犧牲自己,點亮別人。點亮別人是教師的職責,這個不可否認,但是犧牲自己,這不符合教師的職責。教師是教書育人,並沒有犧牲自己的意義。

    而電燈,點亮自己,照亮別人,更加貼切了。作為一名老師,是教書育人,傳遞知識,授業解惑,這就是照亮他人的意思。電足才更亮,老師自身也是需要學習補充更多的新知識,給自己充電,這樣才能有源源不斷的知識輸出,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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