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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不入八分輔國公

    婉容嫁給溥儀的時候,大清已經亡了十年了。在那個時候,遜位的皇帝地位仍然是很高的,何況溥儀合法保留皇帝的尊號,在紫禁城內也有皇帝的排場,同時還有民國政府給的合法的優待費,所以那個時候的溥儀還算的上是大富大貴的人家。

    那時候還算是比較貧窮的時代,嫁女兒,多是希望嫁到豪貴人家,攀上這門皇親自然是巴不得的。溥儀最後一次結婚,第五任妻子李淑賢也表示“娘娘”這個稱謂有巨大的吸引力。那時候溥儀年紀小,對婚姻的概念很模糊。對他來說,皇帝大婚意味著擺脫束縛,可以親政了。所以溥儀與其說期待婚姻,不如說他期待的是婚姻帶來的親政許可證。

    候選姑娘的照片多得可以裝訂成冊,由於牽扯到多方利益,太妃們都想新皇后是自己選中的人,所以一直爭執不下,拖了一年多的時間才總算選拔出四個女孩來進入最後的角逐。這四個姑娘分別是陽倉扎布、衡永、榮源和端恭的女兒們。最終家世和相貌更加出眾的郭布羅·婉容擊敗了最後的對手文繡成為皇后,文繡被封為淑妃。其實這也不是溥儀自己的選擇,而是各方面勢力對小皇帝連哄帶勸,最後頭暈目眩的溥儀接受了主流意見。婉容當上皇后後,她的父親立刻成了輔國公和內務府總管,婉容的兄弟也跟著雞犬升天。文繡後來因刀妃革命與皇帝離婚轟動天下,一時間指責文繡者眾,其中包括文繡自己的親屬。後來人們瞭解到文繡離婚有皇帝身體的原因,輿論風向開始有所轉變。人人皆知皇帝不能行夫妻之禮,淑妃為了自己的幸福離婚也就在所難免。

    但是皇后婉容她和淑妃面臨著同樣的困境,沒有丈夫的愛也沒有夫妻生活,心情十分苦悶,再加上婉容常常受氣,因為溥儀把淑妃的出走怪到婉容頭上,認為皇后沒管好後宮才讓皇帝丟了臉。但是婉容做不出文繡敢做的事情,一來是她是皇后,這個枷鎖本身就比文繡沉重不止一星半點,由皇后之位得到的好處也比文繡多得多,自然她比文繡更加難以捨棄這一切。溥儀認為婉容虛榮心太重,放不下皇后這頂桂冠,放不下這虛名兒。

  • 2 # 小姚的記錄

    我來答。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啊,而且婉容嫁給溥儀也不是她父親說了算啊。

    大家都知道。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溥儀被迫退位,結束了清朝統治。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給予清室的優待條件是"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各外國君主之禮相待。"皇室也被允許繼續住在紫禁城裡,延續著小皇帝的日子,擁有一大批老臣擁護,所以還是擁有一定的權勢和地位的。

    再說婉容,全名郭布羅·婉容,達斡爾族,旗籍滿洲正白旗,1906年11月13日出生於內務府大臣榮源府內。婉容的父親郭布羅·榮源,是位開明人士,時任內務府大臣,一向主張男女平等,認為女孩子應該和男孩子同樣接受教育。除了教她讀書習字、彈琴繪畫,還特意為婉容聘請了英文老師。所以婉容出落成了一位端莊秀美、清新脫俗的貴族小姐。因此在溥儀長大成婚時,婉容毫不例外成為了候選人之一。

    但婉容能成為皇后,並不是溥儀選中了她,而是當時“四大太妃”之一端康皇貴妃堅持要讓婉容成為皇后。當時端康皇貴妃讓溥儀在婉容和文秀兩人選,溥儀圈中了文秀,但端皇貴妃卻看中了婉容,最後硬是促成了溥儀與婉容的婚姻。有人要問,端康皇貴妃是誰,她為什麼能左右溥儀的想法呢?端康皇貴妃即瑾妃(珍妃的姐姐),他他拉氏,是光緒帝僅有的三位后妃之一。溥儀成婚時,隆裕太后早已去世,作為光緒帝唯一僅存的妃子,可以說是當時後宮的“負責人”,所以她能很大程度影響溥儀的決定。在端康太妃看來,婉容出身高貴,又端莊秀麗,足以勝任皇后。而文秀出身一般,長相也不出眾,不符合皇后的要求。

    所以說,在當時的背景下,婉容成為皇后不是他的父親說了算的,而是像選秀女一樣,選中了那是必須得嫁啊!但嫁給末代皇帝溥儀,也確實是婉容一生悲劇的開始。

  • 3 # 通鑑智慧傳承—兔珞遙

    末代皇帝何止是人身危險?首先應是名聲不好吧。想象一下吧,即使做了皇帝的人,所謂的九五之尊,最忌諱的恐怕就是別人稱自己為末代皇帝了吧?但,正所謂,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每個人的思想不一樣,性格不一樣,自然選擇不一樣,命運也不一樣。而且,末代皇帝,一般而言,確實面臨人身危險。古代經驗表明,新一個朝代的皇帝很忌諱舊朝的皇帝,怕他被利用或者被挾持,怕他的舊部造反,等等,總之各種擔心和防備。甚至一旦遇到個狠心的新朝的皇帝直接就會殺了上個朝代的末代皇帝。所以,嫁給末代皇帝通常而言,是“雙重危險”。

    我們談談婉容吧,她的命運何曾是她自己能夠主宰的呢?如果理解不了,不妨聯絡一下更為古代一點的歷史,漢朝公主和親,很多時候就是嫁給老頭子,更有甚者,是違背漢族人的人倫觀念的:父親死了嫁給兒子,甚至不幸的話,兒子死了又嫁給孫子,這成何體統呢?

    婉容是旗人,與溥儀都是1906年出生的,還是正白旗,可見出身高貴。其父親是個相對開明的人,主張男女平等,還很洋氣,請了個美華人教女兒英語。很多人可能覺得奇怪,既然中華民國於1912年即正式成立,而那時候婉容才5、6歲,難道說婉容不到6歲就做了皇后?顯然不是的,婉容做所謂的皇后是在1922年。民國建立後,汲取了歷代教訓,從共和的角度考慮,沒有驅逐前朝皇帝,還是繼續允許其在既有的皇宮,就是紫禁城生活。溥儀這個人,並不太看中婉容這種洋氣薰陶出來的姑娘,他更喜歡中式美女,所以他選擇的皇后人選是文繡。但是溥儀那個時候,名義是皇帝,其實話語權還不是那麼大,這個意見被光緒的妃子瑾皇貴妃(端康皇貴妃)給否決,在她的堅持下,溥儀和婉容都只能勉強成婚了。可見,婉容並非真心要嫁給溥儀,婉容那時候才16歲,要她真心實意愛上一個傳說中的人物(也未必多麼出色,無非就是個皇帝的名頭),談何容易!這並不符合一般的少女心態。

    另外一層原因,大概也因為,人或許都具有兩面性,雖然說婉容和他的父親都是新式思想,但在那樣一個兵荒馬亂的時代,嫁給一個名上的皇帝又有什麼不好呢?說不定就會成為一段傳奇呢?這對於一個天真的少女而言,尤其具有誘惑力。但人算不如天算,溥儀因為自身身體原因以及他的毫無實力可言,無論婉容還是他自己,過的都不幸福,基本都是處於被裹挾的狀態。

    婉容,是一個紅顏薄命的例子,這樣的例子雖然說太多了,但依然讓我們嘆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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