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惡龍咆哮虎笑山居
-
2 # 崑崙139100429
不是!秦亡的原因是實行郡縣制的防分裂的重大創新之後勿視了舊貴族及六國敵對勢力破壞.反抗,而徭役過重不能讓人民休養生息;又加不重視內部整頓.鞏固政權,始皇過早去世致趙高篡權分裂.瓦解內部所致,胡亥小童無知.無能,而且更加重徭役致使百姓不勘重負,終致江山不保。有說是因重法不重儒造成的,其實這是儒家的幾千年來的攻擊和自我宣傳。
-
3 # 騎馬神魚
謝邀:法家思想是秦滅亡的根本原因,更是中國近代走向衰弱的始作俑者,稍微有點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秦之所以強大是經過好多代君主精勵圖治,發展生產的結果,秦偏於西部,關中平原,物產豐富,東有函谷關,西有大散關,南有秦峻,北有一節長城加三關口,又黃河天險,地理位置相當優越,西部秦川是天水平涼地域廣大,戰略縱深更大,與西部遊牧民族貿易更迅速獲得現代化戰略資源“戰馬”,而東部諸國,平原廣大,無險可守,相互攻伐,吳越之地雖有長江之險,可漢化程度不高,燕地又多受兇奴騷擾,國為贏弱,秦國完全不受六國威脅,進可攻,防可守,加之六國相互征戰,大量饑民西遷避難,更加促進了秦的發展,商鞅變法雖然促進了秦的發展,確實不是決定因素,他的廢井田是將官田,即國有土地私有化,將大片封賞王候將相的封地分給無地和難民,增加全國戶籍人口,人口增加稅收增加,國力更強,並不是課本上為了政治需要胡編亂造的歷史,洋人給西方社會分類是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是按羅馬帝國分類的,生搬硬套在中國是多麼的愚蠢和無知,中國歷史從有文字記載以來根本就不存在奴隸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華人從原始社會是以血緣家庭為杻帶,形成部族社會,姓氏就是家族傳承的標誌,這與西方本質不同,家奴其實是常工,自由民,是失地或無法生活的貧民與戰浮,給地主拉常工的,在勞動力低下的原始社會,土地是唯一謀生手段,怎麼能用洋人的社會分類法糟蹋自己的祖先呢,中華文明比西方先進就先進在沒有奴隸社會這種殘忍野蠻的制度,秦國的強大還有另外一個相當超前的社會原因,就是郡縣制,中央集權制的建立,夏商周都是封建制即分封功臣去所戰領土建立國家,軍隊,司法,管理完全獨立,實行鬆散的聯幫制,周天子是共主,這也是歷史學家這幾年爭論的原因,秦以後的中央集權制不是封建社會,到底起個什麼名字呢,至今誰也不知道叫什麼社會,秦的這套社會制度比起六國的小分封制要先進的多,戰爭動員,垂直管理能力成倍增加,戰爭機器異常高效,縱觀六國在其國內又分封若干小國,戰爭動員,軍隊調動十分緩慢,軍隊不統一,聚集起來的地方軍閥,其戰力可想而知,怎麼能不加分析地武斷國家強大是某個人短短几年就能左右得了的。秦國之所以很快滅亡,法家難逃其咎,第一,廢除法律,將周時代和秦的司法制度統統廢除,實行人治,將君君臣臣制的鉗制皇帝的王法改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滅,君權天授,郡,縣都有生殺大權,實行獨裁統治,實行連坐,一人犯法,誅連九族。其二:禁固思想,設立誹謗罪,禁止言論,妄議朝庭者殺,直言進諫的沒有了,朝議制廢除了,御民五術講求如何折騰百姓,讓百姓半死不活,加重刑法,實行高壓統治,雖然一時風平浪靜,懇定不是長治久安的良策。有人說,秦漢後都是外孺內法,不無道理,權利不受限制,誰都不願放棄到手的權利,孔子的湯武革命,倡導誅殺暴君,誰敢用,各朝各代腐敗橫行的根源產生了,僅憑清明的皇帝殺多少貪官都沒用,前赴後繼,中央大皇地,地方小皇帝,地方的地方皇帝,這是中央集權制的憋端,由於禁錮思想,被後世所用,抑制了學術自由,抑制了科學進步,八股文的統一思想就是鐵證,當然,秦亡也不能全怪法家,商鞅韓非子拍馬屁,也是為了功名利祿,國家認同這點歷史原因也很關鍵,分封后的六國推崇的是孺家學說,也精勵圖治,廣施仁政,發展經濟,由於處於平原地帶,物產豐富,加之統治者收買民心,雖然分封制不利於戰爭,但國家認同還是很強裂的,那時全國並非真正統一,就像今天的歐州,民族融合不夠徹底,自已祖國被滅,強權政治稍有風吹草動,就會一呼百應,復國的呼聲此起彼伏,當劉幫統一後,分封的呼聲還是很高漲的,這時北方強大的兇奴成為凝聚國家向心力的天賜良藥,武帝北伐,掃清邊患後幾百年,國家大一統深入人心,民族大融合,國家認同觀念徹徹底底完成了,加之孺家文化生命力強大,包容性強,東夷南蠻,鮮卑項,滿人全被孺家文化征服了,日韓,越南也深受孺家文化影響,如果沒有近代百年之辱,東南亞就漢化了,所以說,法家是民族文化的毒瘤。
-
4 # 聽雨靜軒
確實是,秦成也法家,敗也法家。秦朝滅亡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秦政府對法律過度使用。
孝公用商鞅,秦國開始注入法家思想的血液。法家思想是用重壓,強勢的各種法學條例管理國家。是非常適用於戰國這種形式,是戰時法律,也為秦一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這是成也法家。
秦統一後,始皇用李斯。李斯是法家代表,為秦國丞相,他是秦國各項改革的發起人與執行者,從最開始就為秦國制定了嚴酷的法律制度,後來為迎合秦二世又提出了更嚴酷的法律改革。問題就在於,秦統一後,百廢待舉,千瘡百孔。百姓需要的更多是寬鬆式的管理制度,休養生息。這使得法家已然不在適合於這樣一個大一統的國家。秦再加重酷法的建設,無異於往傷口撒鹽。後,百姓對秦酷法忍無可忍,陳勝吳廣揭竿而起。這是敗也法家。
秦的滅亡,當然與秦大興土木,窮兇極奢,以及六國貴族遺留的問題也是有很大關係的。但,法學思想乃其統治的根本。所以,法家使秦二世而亡這個說法並無不對的地方。
回覆列表
秦朝是因為太先進了,邁的步子太大了。 世人一時半會接受不了。 任何超越時代的進步都是飽受爭議,甚至充滿了流血革命。 王莽在當時推行了一些接近現代的思想制度改革。然而,農民到士大夫階層都無法接受,被淘汰了。 明末清初的一些進步人士提出了廢除皇權的主張,這在當時根本是不可能的。 清末面對西方先進技術,中國老百姓一樣表現出了麻木不仁。 而秦朝當時只用了十年時間迅速統一全國, 領土擴大三倍,然而卻來不及普法,六國的百姓一時半會也適應不了秦朝先進制度,以至於陳勝吳廣造反時,失期當斬,純粹子虛烏有,秦朝法律寫的是失旗當口頭批評教育,重則罰款,遇雨雪則無罪。 陳勝利用了一堆不懂法的法盲就造反了。 法治,永遠都不過時,當今世界發達國家無一不是法治科學民主強國。落後國家無一不是獨裁專制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