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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瓦爾登湖19730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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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趙家建霖
先協商一下看看吧,如果房東不同意你就接著住進去,也許房東怕你把新房客攪和走會退你,實在不行可以報警請警察叔叔調節,既然還沒有到期房東就已經轉租出去了,那麼這個月房租應該是要退還給你的,然後押金去了水電費在沒有其他情況像是損壞什麼東西的話也是應該退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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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阿帥視屏影視分享
1.相信世界還是好人多,奇葩的還是少數。
2.押金是必退的,租的房子租期這期間房子是屬於你的使用權,你住與不住都是你的權利.房東再租出去需要和你協商,給你退部分租金,大不了你租期結束再退房退押金。
3.倘若直接退押金也行畢竟咋違約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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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鷹的中風狂
作為曾經的二房東,處理過好幾年的商鋪租賃,啥樣事都碰過。這樣的事難免啊,你提前就是違約,合同是這麼約定的,只能商量。委託中介租?你才一個月時間,誰會租啊!而且,99.99%的房東都不願意租客轉租的。很多人不明白,為啥、憑啥不能呢?因為多轉租一次,房東的風險就增加一次,麻煩就多一層,成本就高很多!房東也有成本的啊!這裡說一下各地的交租方式,其實也是造成協商困難的原因。比如西南,房租基本是一個月按金,半年租金。這個經常造成租戶一次給的資金壓力很大,但是對房東來說,省事啊!這個合適穩定的租客。像南方比如廣州,三按一租,每月交租,但是按金高,也就是你一旦違約,你押金就損失慘重。所以,各有利弊吧。另外,別以為報警好使,警察不介入經濟糾紛的。除非,有違法行為。比如租期沒到,房東逼遷,或者非法進入不見東西了等等。甚至你為了打一架,警察發回來,而且也是處理違法部分的行為,其他讓你們自己協商解決。也就是,還是要回到協商層面。所以,就算突發事件不能繼續租住,也要好商量 畢竟違約在先。合同約定怎樣就怎樣,大部分房東,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順順利利大家都好,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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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森林散步
謝謝邀請,我租房過程中沒有遇到這麼奇葩的房東。首先仔細看簽訂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涉及提前退房違約條款,如果有的話,按照合同和房東協商,如果沒有涉及,有幾種解決辦法:(1)最好是先和房東協商解決,看看還有沒有退回押金和部分房租的可能性;(2)如果房東拒絕談和拒絕退錢,那你只能非常手段,因房子還有一段時間到期,你拒絕提前騰房,讓新房客無法入住,房東應該考慮一下,最終會找你商量;(3)還有一種辦法,尋求別的方面幫助,打315消費者電話等,投訴他一下,保護自身利益,雖然你違約,房租可以不退或者少退,我認為至少押金應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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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葉子王
首先希望租賃雙方能夠理性的換位思考,畢竟雙方都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如還是無法協商,建儀雙方各自退讓半步再試試,但生活中不講理的房東也確實很多,尤其在廣東房東看我們是外地人員根本不給我們協商的機會,這時我們可以請求當地居委會幫助進行調解,我相信由居委會出面調解房東的態度肯定會有所轉變,但如果房東還是蠻不講理的話,就只能透過民事訴訟解決了,相信大家都不願走到那一步。其實我們在外面租房等於就是在幫房東養家,所以希望房東也能多多理解我們租客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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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0知非之年
之前因為業務的關係,在外地工作了一段時間,為了方便(需要倉庫)還有就是划算經濟。
透過走街串巷,經過幾天的辛苦,找了一家房東,房東專門有一棟樓,四層。我租的是兩樓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打掃衛生,把房東留下的傢俱擦洗以後,添置日常用品,第三天就住下來了,當做遠方的家。
因為,我都是早出晚歸,基本看不到房東,還有就是租房子的時候已經按照合同,把雙方應該履行的義務,執行下去就可以啦。 所以說,也沒有和房東發生過,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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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臥冰踏雪
又是一起租房糾紛,說實在的,挺棘手。
從你敘述來看,房東說你違約,不肯退還一個月的租金和押金,究競是不是違約,也不是房東一個人說了算的。我們來分析。
一、你在租房時和房東簽訂了租房合同,定期一年,一年的租金悉數付清,從這一條上也是最根本的一條來看,你沒違約。
二、委託中介將房租出去,是你所為還是房東自己所為,你說得比較含糊。如果是你揹著房東委託中介將房子租出去的,一般情況下房東是不允許租戶二次轉租的,如果房租合同裡有這一款,你確實違約了。但是還有轉機,你說你事先跟房東打過招呼,也就是口頭請示過房東,雖然沒有形成文字,只要房東默許,認可了,不算違約,但要有證據。
三、最壞的設想:即便是你揹著房東將房子轉租出去的,也就是說你違約了,但房東卻並沒有什麼損失,反而得到了最大的租金回報,試想如果房東自己掛牌,這裡面起嗎還有一個時間差。事實上房東也認可了這次租房交易,並與新租戶簽訂了合同。這是個好兆頭,有協商的餘地。
怎麼解決呢?俗話說,人心都是肉長的,將心比心都不容易。房東靠房子出租賺錢,房子是投了資的,租戶四海漂泊,居無定所,在外打拼艱幸自不必說。各退一步,海闊天空。你那一月的租金就不要了,押金好好跟房東協商,我想,房東也是人,只要你誠墾,闡述歷害關係,押金是可以退給你的。畢竟天下不講道理的人是少數。
如果真是遇到了蠻不講理的人,那就只有華山一條路,蒐集有力的證據,走司法程式,但這挺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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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桃子175849549
在外面租房確實能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租房子居住還好,房東無法協商那我走人就行,可是商鋪就不行了,我原來也租過門面房,剛開始還行,到兩年以後房東開始漲價,第一年百分之五十的漲,第二年百分之百的漲,房東根本就不和你商量,而且水就不按水錶看,固定的每月七噸水,不管你用多少,(你說門面房,我又不在裡面洗澡,咋能用那麼多的水),一年籤一次合同,弄得人左右為難,你搬吧,生意開始好轉,有老客戶了,不搬吧,房租每年都漲,你買的東西不能漲。剛開始生意好的時候沒感覺,這幾年生意不如以前了就感覺房租有壓力了,還是自己的房子好,雖然有壓力 可是壓力也是動力呀。
在外租房,與房東簽訂合同一年,因工作原因不在租住,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聯絡房東,提出是否能將剩餘一個月時間轉租,如果沒有轉租出去,那麼房租也已經支付了,合同到期退還押金,若轉租出去了,那麼這段時間的租金按實際轉租時間折算,押金正常退還,現在已經委託中介將房子轉租出去,房東還和新租客簽訂合同,我得知訊息聯絡房東談退還租金和押金的事情,但房東翻臉直接說因為我違約,不退還租金和押金,請問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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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租房合同上是寫著不可以轉租的,現在政府出的樣本租房合同也有不能轉租這條,如要轉租需房東同意,你不經房東同意就轉租,是違約,房東可以不退押金的,而且還讓中介幫租,房東更生氣了,因為房東自己要看看到底誰租了他的房子的。不是中介隨便找個人就籤的,所以了,籤合同了就按合同辦,當然合同期內房東也不能要漲房租或讓你走人的,不然他也違約!我記得我租房時就第一年籤合同了,後來認識了,就沒簽了,後每一年每月房租加100,住了四年,相處融洽!可能我運氣好,碰到不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