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團體賽規則
1.比賽時間
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分上、下兩個半時。上、下半時之間的休息時間為15分鐘,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有2分鐘的休息時間。在上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有2次要登記的暫停,在下半時的任何時間,有3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中有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決勝期比賽時間為5分鐘。
2.違例
(1)帶球走:帶球隊員移動,必須以一腳為中樞腳方能轉身、跨步等。中樞腳不可離地,若要離地,必須在未離地前將球擲出,否則為帶球走。
(2)兩次運球:兩手同時運球;運球時手掌向下時有明顯的翻腕動作或球在手中有明顯的停留;運球結束後,又繼續運球。
(3)3秒違例:某隊在前場控制活球並且比賽計時鐘正在執行時,該隊隊員不得在對方限制區域內超過持續的3秒鐘。
(4)5秒違例:在擲界外球、罰球時5秒鐘內未將球擲出;持球隊員被嚴防時5秒內未運球、傳球或投籃。
(5)8秒違例:當某隊隊員在後場控制球時,該隊在8秒內未使球從後場進入前場。
(6)24秒違例:當一名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他的隊必須在24秒嘗試投籃。
(7)球回後場:某控球隊隊員在前場使球回到後場。
(8)干擾球:一名隊員投籃,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上時,被任一隊員觸及。
罰則:如果是對方隊員干擾球違例視同命中;如果是投籃方隊員干擾球違例,投中無效,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處擲界外球。
籃球團體賽規則
1.比賽時間
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分上、下兩個半時。上、下半時之間的休息時間為15分鐘,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有2分鐘的休息時間。在上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有2次要登記的暫停,在下半時的任何時間,有3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中有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1分鐘。決勝期比賽時間為5分鐘。
2.違例
(1)帶球走:帶球隊員移動,必須以一腳為中樞腳方能轉身、跨步等。中樞腳不可離地,若要離地,必須在未離地前將球擲出,否則為帶球走。
(2)兩次運球:兩手同時運球;運球時手掌向下時有明顯的翻腕動作或球在手中有明顯的停留;運球結束後,又繼續運球。
(3)3秒違例:某隊在前場控制活球並且比賽計時鐘正在執行時,該隊隊員不得在對方限制區域內超過持續的3秒鐘。
(4)5秒違例:在擲界外球、罰球時5秒鐘內未將球擲出;持球隊員被嚴防時5秒內未運球、傳球或投籃。
(5)8秒違例:當某隊隊員在後場控制球時,該隊在8秒內未使球從後場進入前場。
(6)24秒違例:當一名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時,他的隊必須在24秒嘗試投籃。
(7)球回後場:某控球隊隊員在前場使球回到後場。
(8)干擾球:一名隊員投籃,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上時,被任一隊員觸及。
罰則:如果是對方隊員干擾球違例視同命中;如果是投籃方隊員干擾球違例,投中無效,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處擲界外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