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因數(素因數或質因子)在數論裡是指能整除給定正整數的質數。兩個沒有共同質因子的正整數稱為互質。因為1沒有質因子,1與任何正整數(包括1本身)都是互質。正整數的因數分解可將正整數表示為一連串的質因子相乘,質因子如重複可以指數表示。根據算術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數皆有獨一無二的質因子分解式。只有一個質因子的正整數為質數。計算方法短除法求最大公因數的一種方法,也可用來求最小公倍數。求幾個數最大公因數的方法,開始時用觀察比較的方法,即:先把每個數的因數找出來,然後再找出公因數,最後在公因數中找出最大公因數。例如:求12與18的最大公因數。12的因數有:1、2、3、4、6、12。18的因數有:1、2、3、6、9、18。12與18的公因數有:1、2、3、6。12與18的最大公因數是6。這種方法對求兩個以上數的最大公因數,特別是數目較大的數,顯然是不方便的。於是又採用了給每個數分別分解質因數的方法。12=2×2×318=2×3×312與18都可以分成幾種形式不同的乘積,但分成質因數連乘積就只有以上一種,而且不能再分解了。所分出的質因數無疑都能整除原數,因此這些質因數也都是原數的約數。從分解的結果看,12與18都有公約數2和3,而它們的乘積2×3=6,就是 12與18的最大公約數。採用分解質因數的方法,也是採用短除的形式,只不過是分別短除,然後再找公約數和最大公約數。如果把這兩個數合在一起短除,則更容易找出公約數和最大公約數。從短除中不難看出,12與18都有公約數2和3,它們的乘積2×3=6就是12與18的最大公約數。與前邊分別分解質因數相比較,可以發現:不僅結果相同,而且短除法豎式左邊就是這兩個數的公共質因數,而兩個數的最大公約數,就是這兩個數的公共質因數的連乘積。實際應用中,是把需要計算的兩個或多個數放置在一起,進行短除。在計算多個數的最小公倍數時,對其中任意兩個數存在的約數都要算出,其它無此約數的數則原樣落下。最後把所有約數和最終剩下無法約分的數連乘即得到最小公倍數。只含有1個質因數的數一定是虧數。
質因數(素因數或質因子)在數論裡是指能整除給定正整數的質數。兩個沒有共同質因子的正整數稱為互質。因為1沒有質因子,1與任何正整數(包括1本身)都是互質。正整數的因數分解可將正整數表示為一連串的質因子相乘,質因子如重複可以指數表示。根據算術基本定理,任何正整數皆有獨一無二的質因子分解式。只有一個質因子的正整數為質數。計算方法短除法求最大公因數的一種方法,也可用來求最小公倍數。求幾個數最大公因數的方法,開始時用觀察比較的方法,即:先把每個數的因數找出來,然後再找出公因數,最後在公因數中找出最大公因數。例如:求12與18的最大公因數。12的因數有:1、2、3、4、6、12。18的因數有:1、2、3、6、9、18。12與18的公因數有:1、2、3、6。12與18的最大公因數是6。這種方法對求兩個以上數的最大公因數,特別是數目較大的數,顯然是不方便的。於是又採用了給每個數分別分解質因數的方法。12=2×2×318=2×3×312與18都可以分成幾種形式不同的乘積,但分成質因數連乘積就只有以上一種,而且不能再分解了。所分出的質因數無疑都能整除原數,因此這些質因數也都是原數的約數。從分解的結果看,12與18都有公約數2和3,而它們的乘積2×3=6,就是 12與18的最大公約數。採用分解質因數的方法,也是採用短除的形式,只不過是分別短除,然後再找公約數和最大公約數。如果把這兩個數合在一起短除,則更容易找出公約數和最大公約數。從短除中不難看出,12與18都有公約數2和3,它們的乘積2×3=6就是12與18的最大公約數。與前邊分別分解質因數相比較,可以發現:不僅結果相同,而且短除法豎式左邊就是這兩個數的公共質因數,而兩個數的最大公約數,就是這兩個數的公共質因數的連乘積。實際應用中,是把需要計算的兩個或多個數放置在一起,進行短除。在計算多個數的最小公倍數時,對其中任意兩個數存在的約數都要算出,其它無此約數的數則原樣落下。最後把所有約數和最終剩下無法約分的數連乘即得到最小公倍數。只含有1個質因數的數一定是虧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