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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晶說社保

    這事情我經辦過,我瞭解。

    我有個表哥就是這樣的,在派出所當協警,幹了十幾年吧,去年辭職了。

    當時辭職前也是向我諮詢過,後來算是取得了比較滿意的結果。

    有的叫輔警,協警。

    男女都有。女的一般在戶籍科,辦理日常戶籍相關業務。男輔警就比較多了,我們經常看見的路邊維護治安的協警就是一種。

    輔警的的勞動關係是在勞務派遣公司的,工資也是由勞務派遣公司發放,但是五險一金是要正常繳納的。

    1. 24年來,是否足額給你繳納了社保和公積金?

    無論是正式工還是臨時工,繳納社保和公積金都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可以申請一次性補繳社保和公積金,這是你的權益。

    2. 在職24年,單位是否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

    比如說沒有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繳納社保?

    如果有,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

    如果沒有,主動辭職,是沒有任何補償金的。

    3.建議你儘量等到勞動合同到期,再辦理離職,可以領取失業金。

    通常來說,個人主動辭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但是,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可以領取。

    這也是唯一主動離職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情況,所以建議你好好把握。

    以2020年青島市為例,失業金能領到1719元/月,還是挺可觀的。你工作了24年,可以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建議儘量堅持下去,時間靈活的話,可以搞點副業,增加自己的收入,儘量不要輕易辭職!

    你在工作中遇到哪些有關勞動權益的事情嗎?

  • 2 # 春風HR

    所謂的臨時工,其實就是合同制員工了。

    這在很多的國企事業單位裡是非常普遍的,具體到派出所來,大概就是協警、輔警這類的人員,其實這類人員相對於正式編制的員工來說在工資和福利待遇上是差了很多,但既然正式編制是有一定的限制門檻,這中間差一些也是理所當然的。

    但不得不說的一點是,這些單位裡的合同制員工也確實很辛苦,基本上乾的都是同樣的工作,甚至可以說是更辛苦的工作,但卻因為沒有編制而在待遇上有差異,很多人一直想轉正式編制,奈何一直沒有考上,這也可能成為了很多人不想幹的原因吧。

    不知道題主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但對於一個合同制員工工作了24年的人來說,現在應該也快50歲了吧,轉為正式編制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而此時貿然辭職不想幹了,對自己來說是非常不靠譜的行為。

    因為對於主動提出離職的情況,單位是沒有任何賠償的,你辭職了,跟派出所的關係也就結束了,不要以為會給你一筆豐厚的賠償金,這不存在的。記住一點,只要是自己主動提出的離職,而不是被動的情況,最終都只有拍拍屁股走人,什麼也不帶走。

    所以還是勸題主三思,畢竟工作了24年,這已經很難得了,就算不是正式編制員工,在單位裡也是很受尊重的老員工,在這裡繼續幹下去,至少沒人趕你走吧,而雖然福利待遇沒那麼好,但也只是相對正式編制的人來說,在這裡每月工資至少穩定發放,然後社保公積金也都正常繳納,幹到退休也是沒問題的。

    如果真要辭職,退一步說,也不能主動提出呀,要等著被動裁員,否則24年時間真的打水漂了,而被動辭職至少還有一筆賠償金呀。

  • 3 # 孟溪筆談

    朋友真實經歷。

    在某事業單位做臨時工13年,實在是幹不下去了,選擇辭職了,一分錢賠償也沒有拿到,因為主動辭職,是可以不給你任何賠償的,不是單位把你趕走,是你自己要走的。

    而他的幾個臨時工同事,後來被精簡掉了,反而都拿到了賠償。

    1.主動辭職

    如果是用人單位維持原來的勞動條件,而你選擇解約,不用進行任何賠償,如果是降低勞動條件,則需要對你進行賠償。

    你說的這種情況,單位不用給你任何賠償,選擇解約的是你,不是單位,單位也是被動的,因此,沒有你要的說法。

    在勞動者主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如果勞動者希望拿到用人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一定需要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情況。

    2.合同到期不續約

    如果是你的單位在你合同到期後選擇不續約,那麼是要提供一定的補償的。

    這個勞動法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不用太擔心,只是你的對應單位不是派出所 而是勞務派遣公司。

    賠償標準是,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3.直接被辭退

    這種情況下,也是一定要賠償你的,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當然你的情況屬於自己想走,建議還是先等等。

  • 4 # 張小桐2019

    【小桐觀點】在派出所工作24年,現在不想幹了,從自身出發應該是即將退休的年齡,這時候要考慮個人退休金,下一步的打算。公安體制性質決定了正式警察和輔警在工資和待遇上的差距,自己是臨時工在工資上就有差距,但是要確保自己正常領取退休金。

    叔叔在我縣公安基層派出所工作了20多年,是派出所的臨時工。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很多同事都是從警校回來的,那時候大家工作一樣,工資待遇差不多,所以很難看出差距。

    公安機關的性質決定了,只有警校畢業或者經過正式的招錄考試才能夠成為正式民警,叔叔意識到自己不可能成為正式警察,並且待遇差距大,就想要辭職。

    叔叔已經50多歲,在其他的事業單位就是即將退休的年齡,這個年齡段辭職就要考慮自己的養老保險金的繳納和下一步的打算。

    1、清算自己的養老保險

    找到單位的人事部門清算自己的養老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的繳納比例是單位繳納13%和個人繳納8%。

    根據國家規定:

    “養老保險國家規定必須交滿15年,才可以享受到退休金的福利。對於未繼續繳費或者延長繳費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申請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雖然是公安派出所的臨時工,也算在體制內工作,不能在即將退休的時候,中斷養老金的繳納,讓自己沒有退休金可以領取。

    自新勞動法實施以來,為了保障外來工的切實利益,已經取消臨時工這一說,僱傭單位也一定要按照規定為工人繳納養老保險。

    無論你的單位是何種性質,工作這麼多年是需要給予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如果真的決定不幹了,就要清算自己的養老保險金額,並且將自己的養老保險金轉接後,繼續繳納確保自己的退休金。

    2、提前做好規劃

    辭去基層派出所的臨時工,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不工作,生活費、以及每年的養老保險金額繳納都需要我們工作賺錢。

    是想要自己單獨創業還是找一份工作,都要提前安排好,工作不能中斷,否則生活和人的狀態就會提前步入老齡化。

    3、辭職需慎重

    客觀的說對於在公安基礎派出所已經幹了20多年,如果沒有更好的發展,我並不建議冒風險辭職。可以理解,工作這麼多年,受苦受累但是從工資和待遇上都跟正式警察有差距,心理肯定不平衡。

    但是在派出所這種地方,肯定也有自己的好處,辦事方便、跟老百姓熟悉,並且很可能有些隱形的福利,這些都是多年工作積攢的 ,另一方面這個年齡找的工作很可能都沒有現在掙的多,沒有必要冒著風險辭職。

  • 5 # 橙果說職場

    據瞭解目前派出所可以自主招人的,很多派出所都有臨時工的編制,主要就是戶籍、內勤或是輔警。

    派出所為什麼招聘大量的臨時工,有什麼好處?

    首先是待遇低。輔警的薪資基本算是全國的最低工資待遇了吧,但是他們還需要承擔大量的工作任務。

    再一個就是年輕化。輔警這些年都擴招,招聘進去的都是年輕人,他們身體素質好,能夠抓得了小偷,巡邏也是一把好手。

    想想看,你在職24年了,不知道目前得薪資水平如何,但是身體肯定比不過20幾歲的小夥子。

    不想幹了,咱們該怎麼辦呢?

    主動離開的情況:咱們是主動申請離開的。那麼按理說,咱們就得按照正規的流程去申請離職,然後做好交接離開的。

    被動離開的情況:工作了24年還是臨時工,存在很大的疑問。

    臨時性的認定一般以六個月為限。超過了就不是臨時性工作了,而應當按照正式勞動合同同工同酬。派出所也是政府部門了,他們應該會按照正規的勞動合同與你簽約。

    你可以衡量下目前的薪資與正式員工的區別,如果差異較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任何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和上五險都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請仲裁。

    當然差異不大的話,就和和氣氣離開就好,畢竟派出所以後你辦事還是要去的地方呢。留有餘地,日後也好相見。

  • 6 # 星雨如風

    不知道題主所說的臨時工,是個什麼概念。我知道現在很多派出所都有輔警,應該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及相關待遇都會在勞動合同裡予以明確。

    你在派出所當了24年的臨時工,應該說時間比較早了。當時在單位用工時候,很多東西都不明確,工資保險等待遇也不是很健全,也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這麼幹著,根本也沒想過不幹的時候怎麼說法。

    象你這種情況的在過去應該不在少數。但是有的人在後來對勞動關係進行了完善,在社會保險等方面也都進行了補交。這樣在退休或者不幹的時候,有章可循,也好要個說法。

    你如果在此之前,什麼用工手續也沒有的話,現在你主動不想幹了,估計能不能有說法,那還是要取決於用工單位想不想給你個說法。

    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與派出所的領導進行溝通,畢竟在這裡工作了24年,從年輕幹到老,如果現在不幹了,從道義上應該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至於補償額多少,那還是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 7 #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24年前,也就是1996年左右。

    1996年,中國的大學生包分配還沒有完全取消。那時,正是中國發展快速崛起的時候。所以,那時的機會很多。

    很多人,都趁著這次機會,下海經商,賺到了人生的第一筆財富。比如,像網易的創始人丁磊,就是從機關單位下海成立網易的。

    所以,那個時候,只要你有膽識,有能力,是能夠闖出一片天地的。

    現在,你在派出所做了24年的臨時工,不想幹了,我有以下幾個建議:

    一、工作24年,沒有轉正,你應該是不適合做這行

    在90年代,轉正的機會還是比較多的。但是,每個人的際遇不一樣。有些人,可能通過一些辦法,就轉正了。但是,你工作了24年,卻依然沒有轉正,說明你不大適合這一行。

    但是,如果你現在轉行,你有什麼別的出路嗎?

    這是你現在應該要考慮的問題。

    目前,疫情高發,各行各業都受到影響,現在不幹並不是一個好時機。所以,即使你不適合做這一行,在你沒有出路的情況下,建議你還是謹慎選擇。

    二、人到中年,壓力巨大,建議以家庭為主

    你工作24年,就算是18歲開始工作,也有42歲了。如果你結婚了,那你現在的家庭壓力應該也比較大。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貿然不幹,恐怕會對你的收入有影響。

    現在,國家鼓勵機關單位的員工自主創業,可以不用辭職。

    因此,建議你可以試著去找下副業,這樣通過主業和副業,相信可以讓你變得更加好。

    你也可以先想想你要做什麼,然後嘗試去轉變,等新的職業穩定之後,再離職也是可以的。

    三、你是一個追求穩定的人

    其實,你能夠24年在一個臨時工的崗位上做,說明你是一個追求穩定的人。

    也許你這些年,一直在要不要改變中糾結,直到現在,你才下定決心要改變。

    所以,你的骨子裡其實是一個追求穩定的人。

    一個追求穩定的人,如果貿然改變,會有兩種結果:

    第一,後悔

    你可能在辭職之後的一段時間,都會後悔離開目前的單位。

    第二,不適應

    你可能暫時還難以適應新的職業。因此,你可能會面臨一段時間的失業。因為你無法從舊職業的習慣中走出來。

    因此,對你來說,24年之後的改變,對你來說,可能是機會,也可能是危機,這需要你提前做好充足的準備才能更好!

  • 8 # 王心傲

    已經在派出所工作24年了,現在卻想要辭職不幹了,那麼我的建議是不要這麼衝動,充分考慮好各方面的情況再做決定。

    首先你要搞清楚現在不幹的後果,對你以後的生活有沒有很大的影響

    已經幹了24年,說明你的年齡肯定也不小了,那麼你需要考慮的是兩方面的事情,第一就是你可能馬上就要退休了,那麼你退休之後能夠享受的待遇有哪些?你在職的期間有沒有給你繳納足夠的社保?

    你這些要先搞清楚,不要等你退休了,發現自己的社保沒有繳,或者說繳的比較少,那就得不償失了。

    另外如果說你現在不幹了,但是你又要去找別的工作,那麼你就要考慮現在的這個環境你是否能夠很容易的找到別的工作,待遇比這個更好,工資比這個更高,你要考慮這方面的因素。

    其次,你要搞清楚現在的就業環境是怎麼樣的?

    因為受這次疫情的影響,對很多的公司衝擊都非常大,所以很多公司或者企業他們都在裁員降薪,這就導致目前的就業環境是非常不利的。

    你如果現在不幹了,那可能你馬上面臨的就是失業。

    所以說,就業環境嚴峻之下,不要貿然的辭職,不要衝動,你要完全把這個就業環境考慮在內,再去做決定,不然等你辭職後後悔也晚了。

  • 9 # 心念HR

    我有個親戚,他在老家一個事業單位當臨時工,因為當時剛畢業,學歷不高,能力一般,就找了一份工作輕鬆、離家近的工作。然後他在那裡工作了十幾年,到頭來卻被人事科用一個月的工資補償給辭退了。

    他感到非常沮喪,因為他在這裡幹了這麼多年,也有了不少感情,但是單位辭退他,只是說了幾句冷冰冰的話就把他打發走。也是這個時候他才深切感受到正式工和臨時工的差距。

    你的遭遇和他非常類似。所以很能理解你的不滿和憤恨,但我們該怎麼正確看待,怎麼規劃未來職業生涯呢?我的看法是這樣的。

    臨時工工資福利差,地位較低

    臨時工和正式編制工是完全不同的身份,正式工的工資更高,福利待遇更好,工作較為輕鬆。而臨時工幹最多最累最髒的活,挨最多的罵,拿最少的錢,工資差距十分懸殊。

    比如,正式的編制工,他們有獎金、績效、高溫補貼、節日福利、工會津貼等,而臨時工統統都沒有。另外,有良心一點的單位,會給臨時工交最低檔的社保,而不少單位卻連社保都不給交,然後發放最低的工資給臨時工。

    還有一個問題是地位差距比較大。事業單位的正式工會比較傲嬌,自我感覺高人一等,對臨時工瞧不上眼。所以臨時工也會感覺受到歧視,矮人一頭。

    如果你辭職之後沒有好的打算,建議你還是可以先在那裡上班

    你這個單位裡已經工作了24年,那現在年齡也差不多到50歲左右,這個年紀再離職,而且是以臨時工的身份從事業單位出來,找到下一份好工作的難度還是比較大的。

    我建議你首先弄清楚,單位有沒有交給你社保,因為有的人蔘加工作比較早,年紀比較大,所以單位沒給臨時工繳納社保。這樣到時候退休了就沒有退休金,對自己的養老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如果單位有給你繳納社保,哪怕是最低檔的社保也是好的,在你並沒有對離職後的生活,有一個明確的打算和規劃的前提下,建議你還是繼續留在單位,等幹多幾年退休之後,領上養老金再去過自己想要過的生活。

    如果您已經離職了,那就往前看

    如果你已經從原單位離開了,那就是你的選擇,要為自己的選擇買單。這個時候呢,建議你要想好準備接下來幹什麼工作,怎麼規劃,怎麼開展,有什麼工作計劃等,儘量詳細可落地。

    比如我的親戚,他從事業單位離開之後,他就自己盤了個早餐店來做,雖然起早貪黑比較辛苦,但也賺到了不少錢,每個月上萬的收入還是有的。也有的人在這個年紀去找一些保安保潔電工等工作。雖然可能會辛苦一點,但也許會比較輕鬆穩定一點。這就要看你個人的取捨了。

    結語

    總的來說,你在派出所幹了24年,現在不想幹了,首先你看一下單位有沒有給你繳納社保,如果有繳納社保的話,建議你還是幹到退休,等退休之後拿上養老金再做下一步的打算;如果你已經離職了,那就往前看,做一下自己的工作規劃,看一下要找什麼型別的工作,在往那個方向去發力。

    祝你工作順利。

    感謝閱讀,企業資深HR,不妨新增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 10 # 八魚先森

    臨時工一般是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既然你現在不想幹了,那就要先了解清楚各種情況,不要糊里糊塗的就辭職,畢竟在一個地方幹了24年。

    一、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三方派遣公司,所有的社保是否正常繳納

    這一點很重要,你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年齡肯定也不小了,再往後你需要考慮的就是退休之後的生活了,而社保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如果第三方派遣公司沒有幫你繳滿24年的社保,或者是漏繳了一些年的社保,你要在沒有離職之前和公司聊清楚這些事情,在職的時候去溝通這些事情畢竟比較方便,一旦離職了辦起事情來就比較麻煩了。

    除了是否正常繳納,還要看繳納的金額是多少,有沒有按照你的實發工資繳納,如果有問題同樣要和所在的第三方公司協調溝通,如果達成不了一致,那就走勞動仲裁,我相信派出所的同事也會幫助你的。

    二、不想幹是否能夠拿到相應的賠償金,看看有無好的操作方式

    一般情況下臨時工離開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主動辭職,第二種是被辭退,第三種是合同到期不續簽了。這三種情況當中,只有主動辭職是沒賠償金的,另外兩種都是有賠償金的。

    我不知道你不想幹的原因是什麼,是年紀大了不想繼續做這個工作了,還是因為單位某些特殊原因導致你不想做了,如果是某些特殊的政治原因,導致你被迫不想幹了,那麼我勸你堅持下去,堅持到單位主動讓你離職,那麼會給與你一定賠償的,這個賠償還不會少。

    三、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又沒有好的下家,我覺得你可以接著幹下去

    畢竟在派出所幹了24年了,相信你已經很有感情了,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我覺得你可以接著幹下去,一直幹到退休挺好的。畢竟離職之後,你還是要找工作的,既然沒有特別好的工作,那還不如待在這個熟悉的地方。

  • 11 # 夜風驚起

    能做24年臨時工,你了不起,先佩服你意志。

    解決方法大致有兩種:

    一、和單位協商一下,給你交15年以上的社保,或者補償社保的錢。

    1.畢竟生活在社會,老去的時候需要一份保障,所以社保是必不可少的。

    2.協商是最好的,因為當年你去做臨時工可能也是拖了某種關係才去做了臨時工,所以最好還是和氣解決必須解決的問題。

    3.就算公安局賠錢也是單位賠錢,並不是他們個人賠錢,應該還是有商量的餘地。

    二、協商不同,就走勞動仲裁和法院起訴,要求繳納養老保險。

    1.這是作為在體制內待過最無奈時用得一種方法。但是也是可以奏效的。找個律師。

    2.不到萬不得已不用,要不然你的為人和人品都會被詬病。

    3.人終究活在社會現實中,生活無著落就可以先生存。

    三、人在年輕時一定要努力,否則將老之時就會遺憾無奈。

    1、剛入職做臨時工時就應該努力的提升自己,不管是學歷還是其他。

    因為2002年開始,全國公務員都開始了公開招考,你那個時候多努力可能就沒有現在的問題了。

    2.如果一直考不上,那麼你幹上幾年也應該找出路。一直做臨時工收入上不去,生活質量就不會高。自己出去幹點什麼,學個手藝也比在那強。

  • 12 # 抗癌老胡遊天下

    你這崗位我幹了三個月就辭職了,做輔警臨時工非常的累,我是在辦案區上班,每天面對一大堆的嫌疑人員上班24小時,休息二天!我不知道大家給你留言都叫給你補交五險一金幹嘛!只能說是他們對你這工作不太瞭解!進派出所上班這是一個正規單位,五險一金不用說了都是有交的,派出所輔警工資都是年薪制的,我不知道你年薪是多少,不過現在一般都在6萬左右!這錢包含了五險一金,節假日購物券,還有半年,年底的績效獎金等等。每月到手也就二三千元,臨時工就是這樣你幹到死也還是臨時工。至於你不幹了也談不上補償,因為是你自己要離職的,你自己要辭職都要補償哪全華人民打工的辭職的都能有補償嗎?辦好手續上交各種輔警肩章警號等等就好!別的就不用想了!

  • 13 # 如o自在

    在哪裡都是打工,各有利弊。看你自己的選擇了,不過在派出所風險大,也很辛苦,既然你已經工作24年了,想必人到中年,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選擇一份更適合自己的工作。

  • 14 # 職場百靈鳥

    分享朋友老張的故事。

    老張是我老家某個派出所的臨時工,輔警。從年輕的時候,老張就在派出所裡當臨時工,幹了一輩子。雖然工作時間長,但是老張仍然是一個臨時工輔警,沒有成為正式警察。

    不過,派出所還是非常認可他的工作,給他提拔了股級幹部,雖然不在正式的幹部序列,但是老張非常知足。

    由於老張當臨時工非常早,那時候,工資保險待遇都不健全,老張每月兩千多的工資,派出所不給繳納保險,也不能退休。待遇和正式的警察相比,差距也比較大。

    後來,老張到了退休年齡,但是沒有保險,不能辦理退休。即使退休,也沒有退休金可領。無奈,老張只能堅持工作。已過退休年齡的老張,依舊奮鬥在工作崗位上。

    對於在派出所工作了20幾年的臨時工,辭職的時候,需要慎重。

    一是弄清保險。對於年齡比較大的老臨時工、老輔警,他們由於工作很早,那時候派出所都不給臨時工繳納保險,只發工資。對於這些人,將來是非常吃虧的,直接影響退休。臨時工辭職前,應該弄明白自己的保險情況。沒有繳納保險的,應該要求單位繳納保險。

    這個問題也是比較共性的問題,很多老臨時工,都沒有保險。後來,隨著逐步的規範,單位開始給臨時工繳納保險。對於那些沒有繳納的,也給予補繳。退休前,一定要弄明白自己的保險,理順保險情況。

    二是弄清賠償。對於現在的臨時工,都比較正規了,一般是透過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務合同。臨時工其實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當然,五險一金也都是比較齊全的。也是按照合同執行的。自己判斷一下,單位是否存在違規違約的地方,根據實際情況,判斷賠償。

    三是慎重辭職。題主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距離退休應該也沒有幾年了。可以說,大部分的青春和精力都奉獻給了派出所。在這個時候,辭職是非常尷尬的。辭職容易,就業難。辭職以後,你能找到工作嗎?你能找到更好的就業方向嗎?

    題主在辭職前,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一定要先找好工作,再辭職,這樣是比較保險的做法。

    綜上所述,題主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現在辭職,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保險關係,確定是否需要跟單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這個尷尬年齡,並不建議題主辭職。

  • 15 # 湖南武岡佬

    派出所裡幹了24年,現在也只是40多歲,單位給你買了五險一金的,要麼就是被辭退吧,不是被逼你怎麼會不想幹呢,你現在還能作什麼,大事幹不了,小事不想幹的,人生過了四十,五十很快到,過了五十基本上定型了,沒發展前途的

  • 16 # 老頭xz

    你想有什麼說法呀,現在的社會臨時工能有什麼說法,正式工這麼多回家的又能怎樣,要說有啥想法你拿著你的東西回家吧

  • 17 # 視職場

    這也太可惜了吧!

    題主在派出所工作24年臨時工,如果自已不想幹了,還真沒啥說法!你要想經濟補償金或者是賠償金,失業保險金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經濟補償金的獲得必須是在本人沒有任何過錯行為,且非本人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結束勞動關係的前提之下。例如題主現在的情況,是自已主動不想幹了,所以派出所是不必為你支付任何費用的!如果是派出所與題主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結束勞動關係,則派出所應該為題主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勞動合同,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以如果題主自已不想幹了,則意味著題主損失慘重。假如題主工資3000元/月,3000×24=72000元,這筆經濟補償金就會沒有了。

    經濟賠償金的獲得則必須是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員工沒有任何過錯行為,而用人單位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結束勞動關係。例如題主現在如果是派出所,無故要解除勞動合同,結束勞動關係,那麼派出所就應該為題主支付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題主現在是在無過錯情況之下,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則意味著題主可以獲得比經濟補償金多一倍的補償。所以通常情況象題主這種工齡,沒有哪家單位會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除非錢多沒用處。

    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是建立在用人單位為題主正常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前提之上,而且非本人任何過錯行為導致的失業,這才能夠領取失業保險金。所以如果象題主現在這樣主動辭職不想幹了,不僅將損失經濟補償金,還無法領取失業保險金,那題主的損失也太大了點!

    當然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題主繳納社保,則題主可以在辭職之時,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已補繳社保。若是無法補繳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

    因此建議題主還是不要盲目辭職的好,否則真的損失太重。最好是主動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此事,必須要妥善處理好社保問題,畢竟這將會給題主退休時一個保障。若有機會盡可能還是爭取一下經濟補償金,但這種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請題主還是三思而後行吧,也可以向當地專業人士諮詢一下此事,最大限度的保障自我利益。

  • 18 # 沙市Wangxin

    派出所24年的臨時工不想幹了?

    1.走人。

    2.走人。

    3.走人!

    誰請的臨時工誰負責!

    勞務派遣的,辦了五險一金,找勞務公司。

    簽訂輔警合同的,找警務保障室辦手續。

    派出所與鎮鄉辦事處請的,找鎮鄉辦事處按約定處理。

    實際上在2000年到2005年,湖北省的輔警擇優解決了一大批,錄警了。以後就實行逢進入考,錄公務員了。再也難進了。

  • 19 # 廈九九

    【九九觀點】這件事情其實沒有太多的說法,畢竟人各有志,為之傾情,遇到一些事情的時候自己不想去做,或者自己遇到了一些解不開的結,乾脆了當的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一、24年的臨時工很難轉正。

    其實從題主的描述就能夠看得出來,一個人在一個企業當中或者在一個部門當中,不管在哪個地方,只要工作24年,並且在24年一直是一個臨時工的角色和狀態,那麼他未來一段時間的職場前景是可以預估的。

    把這句話最簡單、直接講一下,那就是這個員工短期之內根本不可能轉正,除非遇到一些重大突發狀況。

    當然,除此之外也有其他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這位員工立了大功或者做了一些很偉大的事情,這件事情足以讓他直接轉正。

    二、臨時工的薪資福利是差了一些。

    大家也都知道,無論是臨時工也好還是編外人員也好,他們總是和事業編有一部分差距,這一部分差距在情理之中。

    而相對而言,臨時工無論是他們的薪資待遇,還是各方面福利都要比編制內的福利低一些。

    只不過臨時工自身狀態以及某些特殊的差異性,這一部分差距沒有辦法短時間彌補,只能夠努力工作,努力幹活,來獲取不對等收益。

    三、既然已經離開,就只能嚮往明天。

    在過去的時候,我們做出了一部分抉擇,其實做出這些決策的時候,甭管這個抉擇是好是壞,終究已經做出來了,既然已經做出來,就需要為這個決策買單。

    在這個時候,沒有必要有所顧慮,也沒有必要猶豫不決。

    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裡面,需要努力努力再努力,去找到屬於自己、適合自己的工作,去找到一份能夠讓自己養家餬口的工作。

  • 20 # 馮阿元

    不知道你這個有啥說法具體指的是什麼,是現在不想幹了,但是因為畢竟在派出所工作了24年所以想的要些補助?還是說現在想離職了,不知道單位那邊啥態度放不放你走?其次就是不知道題主所說的臨時工具體指哪種?

    因為派出所的臨時工也分好多類有和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的,有和所裡自己籤合同的,也有和所在的政府籤的,當然還有一些是沒有籤合同,完全就是靠關係進來的,不同的方式待遇也不一樣,一般勞務派遣這種會給交保險,稍微還好一些。

    不論是哪一種,如果你現在想離職了,無論是幹了1年也好,還是24年,說實話基本離職是沒有什麼補助的,最多所裡大家處的感情比較好,走的時候請你吃個飯歡送一下,這種就算不錯的了。

    至於第二種猜想,怕離職單位那邊不放你或者大家說什麼閒話之類的,我覺得你就是完全想多了。

    大家都知道公安局最不缺的就是人,每年輔警都會招聘一大堆,有的是二十出頭的小年輕,而題主都在派出所呆了24年了,差不多也快50多歲了,平常跑外勤啥的身體也吃不消,說句不好聽的派出所巴不得你早點離職了,不然也不好給你安排什麼活。

    其實,對於公檢法這種行政單位,如果不是在編的最好還是趕緊出來另謀出路,畢竟在這種單位身份還是最重要的,如果你不是在編民警,說白了就是一個跑腿的,平常也是幹最苦最累的活,但是待遇還沒有。

    但是,一些人總覺得在政府單位上班有面子,尤其是公檢法類的,覺得穿上那身制服就很牛氣,但是要知道這也不是你牛氣,畢竟面子不能當飯吃。我們當地的輔警一個月也就2000多塊錢的工資,一個男的這點工資說實話養家是比較吃力的。

    因此,對於題主來說,既然已經在派出所呆了24年了,還是臨時工,我個人建議還是繼續待著吧,畢竟再幹幾年也該退休了,就算出來這個年紀也沒有什麼好的工作,不如繼續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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