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囑查對制度
1、處理醫囑,應做到班班查對。
2、處理醫囑者及查對者,均須籤全名。
3、臨時醫囑執行者,要記錄執行時間並籤全名。對有疑問的醫囑,須向有關醫師詢問清楚後方可執行。
4、搶救患者時,醫師下達口頭醫囑,執行者須複誦一遍,然後執行,並保留用過的空藥瓶,經兩人核對後,方可棄去。
5、整理醫囑單後,必須經第二人查對。
6、護士長每週總查對醫囑一次。
(二)服藥、注射、處置查對制度
1、服藥、注射、處置前必須嚴格執行“三查八對”制度(即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中、後查;對床號、姓名、藥品、劑量、濃度、時間、用法、藥品有效期)。
2、備藥前檢查藥品質量、水劑、片劑注意有無變質,藥瓶、針劑有無裂痕。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籤不清者,不得使用。
3、擺藥後須經第二人核對後方可執行。
4、易致過敏藥品,給藥前應詢問有去過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藥品時,要經過反覆核對,用後保留藥瓶。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發藥、注射時,患者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無誤時方可執行。
(三)輸血查對制度
1、查採血日期,血液有無凝固血塊和溶血,血瓶有無裂痕。
2、查輸血卡上供血姓名、血型、血瓶號與血瓶上標籤是否相符,配血報告有無凝集。
3、查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型號及血量。
4、輸血前配血報告必須經兩人核對無誤方可執行。輸血時需注意觀察,保證安全。
5、輸血完畢,應保留血瓶,以備必要時檢查。血袋等物品交血庫集中處理。
(四)供應室查對制度
1、準備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數量、質量、清潔度。
2、發器械包時,查對名稱、消毒日期。
3、發器械包時,查 對數量、質量、清潔處理情況。
(一)醫囑查對制度
1、處理醫囑,應做到班班查對。
2、處理醫囑者及查對者,均須籤全名。
3、臨時醫囑執行者,要記錄執行時間並籤全名。對有疑問的醫囑,須向有關醫師詢問清楚後方可執行。
4、搶救患者時,醫師下達口頭醫囑,執行者須複誦一遍,然後執行,並保留用過的空藥瓶,經兩人核對後,方可棄去。
5、整理醫囑單後,必須經第二人查對。
6、護士長每週總查對醫囑一次。
(二)服藥、注射、處置查對制度
1、服藥、注射、處置前必須嚴格執行“三查八對”制度(即擺藥後查,服藥、注射處置前、中、後查;對床號、姓名、藥品、劑量、濃度、時間、用法、藥品有效期)。
2、備藥前檢查藥品質量、水劑、片劑注意有無變質,藥瓶、針劑有無裂痕。有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或標籤不清者,不得使用。
3、擺藥後須經第二人核對後方可執行。
4、易致過敏藥品,給藥前應詢問有去過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藥品時,要經過反覆核對,用後保留藥瓶。給多種藥物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發藥、注射時,患者如提出疑問,應及時查對,無誤時方可執行。
(三)輸血查對制度
1、查採血日期,血液有無凝固血塊和溶血,血瓶有無裂痕。
2、查輸血卡上供血姓名、血型、血瓶號與血瓶上標籤是否相符,配血報告有無凝集。
3、查患者床號、姓名、住院號、血型、血型號及血量。
4、輸血前配血報告必須經兩人核對無誤方可執行。輸血時需注意觀察,保證安全。
5、輸血完畢,應保留血瓶,以備必要時檢查。血袋等物品交血庫集中處理。
(四)供應室查對制度
1、準備器械包時,查對品名、數量、質量、清潔度。
2、發器械包時,查對名稱、消毒日期。
3、發器械包時,查 對數量、質量、清潔處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