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職責(一)
一、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爭資跑項、民政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黨委的決議、決定;
三、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做好增收節支工作。
四、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處理好企業生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係。
五、認真落實黨和國家的優撫政策,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
六、加強對統計等工作的領導。
七、搞好政務、村務公開。
八、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九、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鄉長職責(二)
主持鄉政府全面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按照鄉黨委、政府的決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突出工作重點;
2、主持政府工作會議,向人代會提交工作報告,做好年初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做好年終總結;
3、制定行政管理決策,對鄉政府領導班子及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持召開鄉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有關事項,保證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4、制定全鄉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目標、思路、措施,實施重大經濟專案,對全鄉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管理和審批;
5、管理全鄉經管、企業、鄉村建設等事業;
6、完成縣委、政府、鄉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鄉長職責(一)
一、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財政、爭資跑項、民政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鄉黨委的決議、決定;
三、認真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做好增收節支工作。
四、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處理好企業生產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關係。
五、認真落實黨和國家的優撫政策,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
六、加強對統計等工作的領導。
七、搞好政務、村務公開。
八、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九、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鄉長職責(二)
主持鄉政府全面工作。
1、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按照鄉黨委、政府的決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突出工作重點;
2、主持政府工作會議,向人代會提交工作報告,做好年初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做好年終總結;
3、制定行政管理決策,對鄉政府領導班子及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主持召開鄉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有關事項,保證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4、制定全鄉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目標、思路、措施,實施重大經濟專案,對全鄉財政收支情況進行管理和審批;
5、管理全鄉經管、企業、鄉村建設等事業;
6、完成縣委、政府、鄉黨委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