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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蒙D57777

    纏足給婦女帶來身心扭曲的痛苦,在世界上也屬罕有。從記載所見,這纏足是用5尺長2寸寬的布條,緊緊地纏在女童的足上,把足背及4指下屈,壓至足心,被纏者痛得汗如雨下,甚至鮮血淋漓。親自動手的往往是母親,纏一層,還要抹一些唾沫以便防滑收緊,不管女兒如何哀哀痛哭,做母親的毫不憐惜,說是“嬌女不嬌足”。

    長大後雙足因肌肉擠壓,指甲軟化,嵌入肌肉,肌骨變形成弓狀,腿部不能正常發育,瘦削如棍。腳長以三寸為佳,因此稱為“三寸金蓮”、“彎弓”,所謂 “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真切地反映了女性纏足被摧殘的痛苦。這種違反人性的陋俗,並非沒有人抨擊,早在宋代車若水就指出,婦女自幼“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使何用?”清初張宗法痛斥纏足之害說:“今俗尚纏足,堪傷天地之本元,自害人生之德流,而後世不福不壽,皆因先天有戕。

    ”著名詩人袁枚痛斥這是男子的主使:“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真是一針見血。

    纏足的原因

    在古代,母親們流著眼淚,把女兒的腳一層一層裹了個嚴實,為的是給她找一個

    好丈夫。

    “讓你忍一時之苦,是為了你一生不吃苦。”或許現在的人看來,當時裹足

    的女子真的很愚昧,不過如果她們不裹足的話,她們的一生往往是很悲慘的。山東有過這樣的童謠:“纏小腳嫁秀才,吃白饃,就肉菜,纏大腳嫁瞎子,糟糠餑餑就辣子。”浙江也有:“一個大腳嫂,抬來抬去沒人要。

    ”就連臺灣也不例外,有說:“大腳是婢,小腳是娘。”四川的就更生動了:“做人莫做大腳婆,吃糖咽菜當馬騾,家人嫌我腳兒闊,丈夫叫我大腳鵝,白天不同板凳坐,夜裡裹被各睡各。”

    追溯起裹足的目的來,起初的時候只是纏足的舞女為了讓舞步更加優美如此單純。

    可慢慢的發展下來卻成了一種社會風尚。當中的原因並不是西方觀察家所說,為了美麗,他們把19世紀的美國女人纏胸束腰和我們婦女的裹足混為一談,事情並不如他們想象那樣的簡單。

    中國古代婦女的裹足有這深刻的社會根源,它是時代的產物,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裹足的大小是門第高貴的標誌。那時的人以小腳為美,腳越小,就代表越美麗。而裹足又是要在幼童階段3-5歲時開始的,而且年紀越小越好。一般的人家,解決生計,養活全家已經夠他們忙了的,哪有精力花費在強迫自家女兒裹足上。而且一般的農家女都分擔家計,一旦裹足,就意味著成為家裡的負擔,幹不了活了。

    試問,窮人家哪有閒米養閒人。富貴人家則相反,他們衣食無憂,而且當時裹足已經成為一種社會風尚,彼此都在互相攀比。父母讓女兒裹足一來為了女兒能嫁得豪門,二來是為顯示自家的身份尊貴。

    第二,裹足的大小是男婚女嫁的擇偶標準。

    古代,大戶娶妻選媳的標準首先是處女;其次就是是否有裹足。媒人婆到有女兒家來,見姑娘樣貌還是其次,首要的帶回閨女的繡花鞋和生辰八字。為男家的就以是否有裹足和所裹足的大小來定優劣。即使到了大紅花轎送上門了,在入門前也要先看看新娘的腳才定奪是否讓她進門。

    第三,裹足迎合扭曲的審美觀。古代,女性沒有什麼生產力,只是作為男性的附庸和玩物,存在世上似乎只為迎合男性需要。纏足後,足部與地面接觸面積減小,以雙腳站立,身體的重量向下,使站立變得困難,必須將腰挺出,才能儘量使身體穩定,走起路更加不易得重心學步,平衡身體,方能行出一種柳腰款 ,一步、一步,柔弱,需人攙扶,惹人憐的氣質與步伐。

    男人心疼女人那份纏足的勇氣和堅忍及那雙纏足,於是對女人的愛憐與寵溺又更深了……似乎那繡花鞋的大小決定了閨閣內的女子的美麗程度,同樣也決定了女兒婆家的富貴程度,沒有一個大戶人家願意接受一個大腳或者腳不夠小的女人的。“以裹腳為美,以天然足為醜”的審美觀應運而來。

    這一風尚的流行,就使得更多人去裹足,此風尚也愈演愈烈,最終成為當時絕對的審美標準,迫使更多人去迎合。

    第四,裹足是為了要控制女人,這是產生裹足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古代,以“三綱五常”作為道德標準,當時的社會潮流是要女子謹守婦道,而且纏足明顯的區分“男女有別”。

    加上纏足後,造成女子行動不便。使得古時中國男子能夠更加為所欲為享受一夫多妻制,男人可以因妻妾行動不便,有利於控制逃跑或與他人偷情的可能。而往深裡說,小腳是為了徹底地把女人關在家裡,女人在臥室廳堂裡走走便可,最遠的地方也只能是自家的後花園,女人不必知道家以外的世界,不必結識父親丈夫兒子以外的其他男人,無才讓她對父訓夫言深信不疑,女人之道。

    溫良恭儉讓中沒有一個字是有關原則是非的,女人可以做的就是順從,她只需順從,順從丈夫而無需順從道理,因為她對道理是無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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