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雷雷why
-
2 # 煙花燙
女兒和她男朋友婚前同居了,你該不該阻止?
同居已成事實,阻止還有用嗎?
其實現在婚前同居很普遍,作為父母,應該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如果你家家教很嚴,不允許女兒夜不歸宿,她是沒機會和男朋友將同居變成事實的。
反之,既然女兒和男友確定了戀愛關係,同居也不見得就是壞事兒,反而有助於婚後生活良性發展順利進行。
有很多情侶同居幾年後,有條件結婚了,做足準備再步入婚姻殿堂,感情一如既往,婚後生活很幸福。
當然,女兒的男朋友必須過父母法眼,這是前提條件,否則同居對女兒身心健康都不利。
婚前同居,也可看成試婚,這對將來準備結婚的男女,有利無害。作為父母,要客觀看待這個問題,幫女兒把好她男朋友的人品關才是王道。
-
3 # 胡先森
你考慮是否去阻止她的目的是什麼,擔心她受到傷害,還是自己放不了手,或者是不認可這種生活方式,無論那一條,都是站在你自身的判斷去考慮,有想過或徵求過孩子的意見麼。為孩子做主或者代替他們做主,這是身為父母都做過的事情,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是否有考慮過,這個行為實際上是在阻止孩子的自我成長而非他們的某種行為。
子女成年後,他們有自己獨立生活的意願和動能,家長應該支援,主動放手,干預的多,不代表就能減少錯誤的發生。有時,給出建議是好,但不忘了,這只不過在複製你的生活方式罷了,如果認同自己的子女活出父母的模樣,這種擔憂估計要帶著去見馬克思了。
父母要相信,身為成年的他們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事情,退一步來說,即使發生了你不想見到的情形,這也是生活中需要交納的學費,回想自己的生活,誰沒有犯過錯。我們都是在跌跌撞撞中成長起來的,父母的生活和社會的經驗可以幫助他們減少犯錯的機率,但不代表阻止就能讓他們成長。孩童不摔跤自然就學不會直立行走,如果我們怕疼,估計現在的人類還處在走與爬的進化之中,這種結果是進步還是悲哀?
-
4 # 悅涵木子
不應該。因為這個還得看年齡,20幾歲姑娘就贊同他們同居吧!但你得教育她,無論是生活上的,感情上,性方面的知識。但是還沒有18歲的姑娘,就要阻止她,一切都太早。
-
5 # 大道理小耿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不,她應該不會聽你的,你其實可以去找她男朋友談,告訴他作為家長,伱認為他們之間根本不合適,如果他是耍你女兒玩,就像他滾遠點,如果他說是認真的衝結婚去的,你就說那也不行,你已經給女兒物色好了別家男孩,條件什麼都好,總之態度堅決,反對他們在一起(趁著他們還沒搞個孩子出來,要阻止就要快,不要被動)
-
6 # 遇見光
請問是已經同居了嗎?
如果是的話,可能你的阻止已經不管用了
我想任何一位媽媽,都是怕自己女兒受到傷害的。雖然說現在同居真的不算什麼,可是每位媽媽肯定希望自己女兒能夠遠離這些。畢竟同居,只有有性,再謹慎的避孕還是會有懷孕的可能,而受傷的只能是自己女兒。所以作為一位媽媽來說,肯定是希望女兒不要未婚同居的。你需要做的不是生硬的反對阻止,而是找女兒好好聊聊,看看她的想法與規劃是什麼?是不是決定和這個人廝守終生了?同居只是為了瞭解更透徹而已,問問她能承擔的最壞的結果是什麼?比如到時候懷孕了,男方卻沒有擔當,她能不能接受?你要把最壞的結果都告訴她,我相信她會理解你的苦心並會好好考慮清楚的。你女兒已經和男朋友同居在一起,估計是已經成年工作了,如果你態度強硬的去阻止,我想只會讓你女兒有逆反心理,覺得你老思想。反而不利於對她的保護,其實放寬心想想,都這麼大了也該懂得自己要什麼了,畢竟你不能護她一世周全。 -
7 # 情感活動室
女兒婚前與她男朋友同居了,很顯然做為過來人的你,肯定會為女兒的草率行為而揪心,但揪心歸揪心,作為女兒和她男朋友不但不會理會你的揪心,反而會認為你是多管閒事瞎操心,確實,現在的年輕人未婚同居己是公開的秘密。
但是,不可否認,這種行為對於女性來說,還是存在著不少的潛在風險的,作為你是應該出面阻攔的,可是,話又說回來了,這種風氣己經形成了一種潮流,單靠一個人的力量是無法扭轉的。
即使是無法扭轉,但我們也不能坐視不管,這時的你只有因勢利導、順其自然,教育女兒保護好自己方為上策。具體要側重做好以下防護:
一、提防未婚先孕
眾所周知,未婚先孕對於女性來說是第一大“忌”,如遇渣男,不但立即就會使自己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而且在今後的車、房、婚禮等等各個方面,渣男就會以此為底氣提出各種要求,嚴重的還會以分手和不理不睬的手段威脅女方就範,所以說:同居真美好,懷孕最可怕。
二、提防三心二意
人很奇怪,對於太容易得到的東西,一般都不會太珍惜,而對那些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得到的東西,反而會愛不惜手,所以,未婚同居,女方要嚴防男方輕視自己,見異思遷,三心二意。
三、提防無故分手
有時同居的男女還沒等到結婚,就無緣無故的分手了,究其原因還是由於在一起久了,彼此太熟悉對方了,反而感到索然無味了,這種分手對男方沒有多大影響,但對女方的聲譽和身價還是會降低不少的。
四、提防經濟風險
男女未婚同居也就象徵性的變成了“夫妻”,那麼,彼此的金錢和財產也就自然的糾纏到了一起,假如雙方分手就會因此而反目成仇,官司纏身。
五、提防被人愉拍
不說大家也知道,經常會有情侶戀愛期間,男方所拍攝的女方的裸照什麼的,被分手後的前男友用來報復、威脅女方或四處傳播敗壞女方聲譽,所以,你要提醒女兒戀愛期間要防止男方拍攝自己。
總之,未婚同居是成年人個人的權利,但其中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特別是廣大女性,往往同居所帶來的嚴重後果都是她們來承擔的,因此,你可以提前向女兒說明這一切的後果,做到有備無患。
-
8 # 使用者63782100593
請問你能阻止得了嗎?這種事,你把一個母親該做的做到,該說的說透,剩下的就是她自己的事情。孩子大了,已經是成人,她該為自己的行為、所作所為負責,當然包括婚姻、事業、未來!
-
9 # 昌化人
作為父母你失職,考慮時間你遲了,該發生的都發發生了,現在糾結這事完全沒有意義,還是跟小夫妻以及對方家長商量,讓她們早點結婚吧
回覆列表
組織也沒用,好他兩過的好,你省心,壞了接回來好好養,對與錯在她心裡,不要因為這個去說她。越來越反抗,最後真有事了,容易讓女兒走上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