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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紫薇朱瑾

    關於這個問題,我想說一下我身邊兩個真實的故事:

    一、我大學同學在鄭州,男朋友在南昌,我同學要求男朋友在鄭州買房,他男朋友答應了。去年買的房子,首付全部是同學男朋友一個人付的,房本上只寫了我同學一個人的名字。因為首付的錢都是同學男朋友一個人出的,男方家的父母也不好說什麼,所以關於寫誰的名字這件事也沒有多大的爭議。

    二、我當時在鄭州工作的時候,一位男同事都準備要結婚了,男方家人不願意婚前在房子上寫女朋友的名字,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房子買了,他女朋友知道後,把懷了快三個月的孩子做了,和男友分手了。

    相信我碰到的不是個例。之所以舉這兩個例子,是想說,你的說婚前買房寫自己的名字這件事,在我看來不存在過分不過分一說。這個主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

    1、如果房子的首付是你男朋友付的,而且你男朋友同意在房子上寫上你的名字,只要你男朋友不是媽寶男,他家人在這件事情也不好插手,這就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男朋友同意寫你的名字,也說明你男朋友很愛你,確實想給你一個安穩的家,想和你安安穩穩的過日子,這樣的男人要好好珍惜;

    2、如果你男朋友付的首錢大部分都是你男朋友父母出的,即使你男朋友同意在房子上寫的你的名字,也需要經過對方父母的同意。如果在大城市買房子,首付基本耗盡了父母一生的積蓄,雖然你是即將入門的媳婦,但對於他們來說,你終究不是他們自己的親生女兒,他們不願意在花了一生積蓄的房子生寫上你的名字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如果對方父母不同意,你也不用強求,相互理解一下。當然,如果他父母同意,那就萬事大吉了。

    3、如果首付的錢你一點都沒有出,你男朋友、男朋友家人都不同意在房子上寫的名字,即使到最後你爭取到了,對方也是很不情願的在房子上寫上你的名字。不敢說結婚後一定會對你不好,但是因為這件事引起的矛盾,可能會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很長一段時間。所以還是自己要考慮好。

  • 2 # 匆匆聰聰

    姑娘,有此一問,你自己難道感覺不出來是否過分嗎?古往今來,多少感情因為婚前彩禮房子車子各種事情到最後沒能善終,面對這些事,不管男方女方,先把自己做好,其他的交給對方就行!

    “男朋友” “婚前”

    請看,這兩個詞語是重點,兩個組詞表示你們還沒結婚,並不是合法的一家人,只是雙方基於感情的相互信任單方面的認為你們是一家人了,法律上並不認可,所以既然不是一家人,為何要求房子必須有你的名字呢?

    我想要表達的就是面對婚姻你是什麼態度,最終婚姻就會發展成什麼樣!在這個時刻不要要求對方去如何做,先把自己做好,比如兩個人可以先登記結婚,用一個好的姿態去展現在你男朋友,和他的家人面前!

    換言之,你還不是人家的老婆,人家的兒媳婦,就想要人家的房子,而是房子的首付很有可能是對你毫無瞭解的公公婆婆出的,你會用自己的錢交給一個你一點都不瞭解的人手中嗎?哪怕這個人很快成為你的親人了!

    你的付出總是你的

    現代的法律已經很人性化,很完善了,不存在那種婚前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婚後離婚兩個人平分房子,這種情況已經不存在了,法律也是講事實,講人情的!

    本題中,你男朋友付了首付,即使寫了你的名字,婚後你沒有為這套房子的房貸做過付出,這套房子也不會有你的那一份,

    而拋開房子加不加你的名字的事情不談,婚後的你和老公一塊還房貸,為這個家庭的經濟共同支出,共同努力,即使將來你們離婚,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這個房子也有你的一部分!

    綜上所述:不要讓純潔的愛情被這些事玷汙,你的要求是不是過分,對方說了算,男方父母明事理,這事就不過分;男方父母較真,這事就過分!

    簡而言之,更重要的還是婚後你們都應該為這個新家庭共同努力奮鬥付出!祝你們生活幸福,家和萬事興!

  • 3 # 小康康找媽媽

    並不過分,男朋友買房就應該寫你的名字,更何況是婚前買的。不然婚後他把你踹了你不就淨身出戶了麼?他這麼做才是對你真愛,願意為你奉獻一切。如果他不同意,肯定是渣男。

    只付首付的房子其實已經對不起你了,我覺得應該讓他付全款然後再寫你的名字。他如果百般藉口的說沒有錢,那完了,不愛你。你應該告訴他為了你去克服一切困難:你可以讓你父母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啊。你可以賣個腎什麼的。方法是人想出來的,你不去做怎麼可能有辦法呢?如果他還是不願意,你就和他吵,和他鬧,和他打架,你不願意是不是在玩弄你的感情,還想不想結婚?這種情況下肯定男方會屈服。

    還有,你男朋友買房只付首付肯定家境並不富裕。所以你應該告訴他生了孩子跟你的姓,這樣孩子以後不會繼承他家貧窮的運氣。如果他不同意,那完了,他不愛你,渣男。你就繼續吵鬧,繼續打架。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思路走,幸福是靠自己爭取的,努力,加油,你行滴。祝你幸福快樂!

  • 4 # 廣州房產小李

    剛剛成交一套房子,情況和你們非常類似。小夥92年的,潮汕人,從事IT行業。女友是同事,感情非常穩定。小夥買這套房也是奔著結婚去的,他們有打算在年底拿證。買房首付是男方出資,首付不夠也是男方和家人親屬週轉的,房產證也是落男方一個人名字。其實說白了,男方出首付幾十萬,女方出一張臉,買一套房子。房產證寫著共同共有,等於說在法律上女方擁有這套房一半產權。如果最後兩個人沒有結婚,或者在很短的時間內離婚了。那男方就會損失首付款的一半,換位思考一下,是你會答應嗎?奉勸一句,不要強行拿感情和金錢去做比較,很多東西是經不起考驗的。和利益相比兩個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

  • 5 # 帶你認知這個世界

    加名不加名與房子的最終所有權人差別不大,根據個人意願,不要強求。從法律上講,婚前首付款買房,婚前部分為男方單獨所有,婚後共同還貸部分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所以糾正加不加名沒啥意義

  • 6 # 修墨色

    當然要寫上你的名字。

    理由有三:

    第一,婚前購買不算共有。婚前買的房子,誰買的算誰的,不屬於共有財產。不寫你的名字,這房子跟你沒關係。婚後部分的共有,那也是難界定,難執行。

    別告訴我沒有彩禮!如果沒有彩禮,還不寫你的名字上證,這家人把你當外人了啊!

    如果有彩禮,孃家返嫁妝嗎?房產證不加名,那就多要點彩禮,讓爹媽給你多置點嫁妝才是正事。

    本來我也不支援開口要彩禮,但男方卻不把女主人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首付的時候不寫名字,那以後加嗎?以後可以加?但現在就不加?就是要突出婚前財產嗎?

  • 7 # 大偉8828

    我先不說這個要求過不過分,我們先說說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是為什麼?其實真相很殘酷,為了真愛結婚的人有幾對?戀愛結婚都在為自己找後路,害怕自己以後會吃虧,不願真心付出。還沒結婚就已經在為將來離婚扯皮做打算了。

    這是真愛嗎?不是。說白了一開始就對愛沒有信心,對對方沒有信心。多少人想的都是,既然抓不住看不透的人心,那就抓住看得見摸得著的物質吧!同床異夢必然漸行漸遠。

    以前老一輩結婚看中的是人,結婚就決定了跟這個人過一輩子,都為對方著想,為對方負責同甘共苦。哪有還沒有成家就已經在想分家的人啊!

    其實抓住了人,那還用分彼此嗎?既然是愛,就都主動為對方著想,多為對方考慮,想著就算自己吃虧也要對方幸福。哪還有過分的事兒。沒有真愛就是傷害!

  • 8 # 諾德地產大希1783519

    其實是不過分的,我個人認為這是對女方的一種保障,可如果,新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所有權,房子如果男方出錢就是男方的話,女方在婚前要求加自己名字不具有任何法律效益,所以我個人不太建議,如果是為了給女方心裡安慰,我認為需要加。

  • 9 # 左右端碗

    既然是選擇了陪伴一生的人,寫你的名字不寫你的名字都是可以的。

    新婚姻法規定,男女朋友婚前買房,首付款部分可以算男方的婚前財產,婚後共同負債的那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哦。

  • 10 # Cindy田歡歡

    我覺得不算過分吧!未來肯定會一起還貸款!結婚後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人真心對你好,或者說你給男人的感覺踏實,他就應該加上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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